昌昌乐县乐县市市场监场监管局工作管局工作职责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三)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 (十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 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 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 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