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國國立立彰彰化化生生活活美美學學館館 中中華華民民國國 100 年年秋秋季季水水彩彩寫寫生生比比賽賽實實施施要要點點 一、宗 旨:為鼓勵民眾參加視覺藝術創作,提升民眾藝術鑑賞能力,並培養國民美學觀念, 特舉辦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水彩寫生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合辦單位:國立台灣美術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臺中市立港區藝術中心、臺中市豐原區公所、彰化縣鹿港鎮 公管所、南投縣埔里鎮公所、斗六市公所、南投縣國姓國民小學、台糖公司雲林 區處 五、協辦單位: 台中縣
2、清水生活美學協會、台中市黎明生活美學協會、台中市大墩生 活美學協會、台中市繼光生活美學協會、彰化縣鹿港鎮生活美學協會、彰化縣生活 教育美學協會、南投縣埔里鎮生活美學協會、南投縣中興生活美學協會、南投縣國 姓鄉生活美學協會、雲林縣北港生活美學協會、雲林縣虎尾巴文化協會、雲林縣斗 南鎮他里霧生活美學協會 六、協助單位:台糖公司虎尾總廠、台糖公司北港糖廠 七、參加資格:(一)學生身分:凡設籍(居所)或就讀於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 林縣)地區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社會人士:設籍(居所)於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地 區。 八、比賽組別:(一)幼稚
3、園組:不分年組 (二)國小組:分一、二、三、四、五、六年級組 (三)國中組:分一、二、三年級組(四)社會組:大專青年含社會人士 (五)高中(職)組:分一、二、三年級組 九、比賽日期:訂於中華民國 100100 年年 9 9 月月 2525 日(星期日)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起至 12 時止 十、報名手續:(一)採網路報名:統計各比賽地點參賽人數,以便備妥圖紙。請至本館寫生比 賽主題網/線上報名,填妥各欄位。 網址:(http:/www.chcsec.gov.tw/picture/) (二)參賽者個人報名資料於領取圖紙後,詳填於圖紙背面資料欄。 (三)參賽者每人酌收報名費用新臺幣 10 元整,
4、報名費請於報到領取圖紙時繳 交 工作人員。 (四)報名截止日期:中華民國 100100 年年 9 9 月月 1919 日日(星期一)前 十一、比賽地點:(一)臺中市:豐原中正公園(於門口領紙) 台中市立港區藝術中心(於入口處領紙) 國立台灣美術館(下凹庭園處領紙) 2 4台中市中山公園 (於入口處涼亭自由及公園路交叉口) (二)彰化縣:彰化市八卦山風景區(於本館(卦山路卦山路 1818 號號)大門口處領紙) 彰化縣鹿港鎮文武廟(於文開書院領紙) (三)南投縣:中興新村省政資料館前廣場(於牌樓側領紙) 埔里地理中心碑(於門口領紙) 國姓國小(於校門口領紙) (四)雲林縣:虎尾同心花園(於入口處領
5、紙) 北港糖廠大眾公園(於入口處領紙) 斗六市公所(於入口處領紙) 十二、畫具及顏料: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以其他格 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國小三年級(含)以上限用 水彩作畫,國小二年級以下可使用粉臘筆或彩色筆作為顏料素材。 十三、比賽規則:(一)、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9 時前,由學校老師、工廠或社會青年團體領隊逕 向各比賽地點工作人員繳費並統一領取畫紙。 (二)、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三)、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填一人),並 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
6、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 記號者不予評選。 (四)、比賽使用時間以三小時為限,並限於比賽現場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 棄權論。 (五)、參賽者須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協辦單位人員指導。 (六)、參賽學生請由所屬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十四、評審及頒獎: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另擇期(本館網站公 告)辦理頒獎,親臨受獎者另贈作品專輯乙份。 十五、錄取名額:各組依年級錄取一至五名(含社會組及幼稚園組)及優選作品各五位,並酌取 佳作若干名。 十六、獎 勵:各組前五名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發給獎牌、獎狀及獎品表揚;入選優選及佳作 者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函寄學校轉頒),入選前五名者,其指導老師由主辦 單位頒贈獎狀、獎品予以獎勵。 3 十七、附 則:作品不辦理退件,各組前五名及優選作品由主辦單位印製專輯分贈各圖書館, 供學校函索收藏。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 位編輯、印製畫冊發行、上網公告等。 所有獲獎作品將於頒奬時公開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