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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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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选择直接投资。 (见 图 1) : 4 图 1:跨境直接投资决定因素图 该图显示:作为非股权投资的许可证贸易和出口贸易可以看作跨境直接投资的准备阶 段,企业只有在具备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三方面优势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跨境直接投资方 式。 三、跨境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模型 国外对跨境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研究着重于国际管理和营销,一般讨论的是出口、契 约和直接投资之间的选择,除邓宁(J.H.Dunning)的折衷范式(Electic Paradigm)外,较有影 响的还有莫瑞斯 (Josehp.H.Morris) 的利润模型 (The Profit Maximaization Hypothesis Mo

2、del) 、 赫曲(Seev.Hirsch)的成本模型(The Hirshc model)及以“净现值法”计算的收入模型(The net present value model) 。 国内对于独资与合资方式的选择研究主要包括以下理论模型: 一是 高宇宁等人 (2004) 以制度变迁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构建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组成 转移模型1;二是卢昌崇等人(2003)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跨国公司理论为基础构建的合 资企业产权变动路径模型2;三是乐为等人(2003)从股权结构入手建立的转让定价决策模 型3;四是姚玲珍等人(2003)以产权经济学理论建立的独资合资比较模型4;五是崔新健 (20

3、01)的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方式决策模型5。 贸易障碍、信 息共享、所有 权资产内部使 用能力、优势 转移成本等 跨境直接投资 所 有 权 优势 投 资 收 益 率、劳动成 本、运输成 本、市场潜 力、税收、 汇率、文化、 自然资源、 许 可 证 贸易 出 口 贸易 所 有 权 优势 内 部 化 优势 所 有 权 优势 内 部 化 优势 区 位 优势 技术、管理、信 息、营销、研发、 品牌、专利、规 模、资金、网络 等 5 总的看,跨境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研究方法大体可分两种:谈判博弈理论和交易成本 理论。谈判博弈理论认为,投资方与受资方都希望对外资企业拥有更大控制权,股权结构是 谈判的结果。交易成

4、本理论认为,交易成本是投资方式选择的主要决定因素。本文以交易成 本理论和折衷理论为基础构建跨境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模型。 独资方式与合资方式的差异主要有以下特征: -控制度不同。控制度意味着在国际市场上经济效率和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企业进行 跨境直接投资依控制度不同可分三类:一是以独资或多数股权为特征的“高控制” ;二是以 均衡股权为特征的“中控制” ;三是以控制权分散为特征的“低控制” 。一般来说,企业优势 越容易转移、投入资产规模越大,企业越倾向于选择控制度高的投资方式。 -风险度不同。风险可分两类: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多表现为技术扩散, 合资方式比独资方式更易产生技术扩散。 外部风险

5、包括政治和市场风险。 政府更迭和政策变 动会使外资企业面临资源被征收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相对而 言,高控制的独资方式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强。 -灵活度不同。灵活度指企业以最小成本迅速改变直接投资方式的能力。如果投资环 境意外地恶化或改善, 企业可通过有效改变投资方式避免重大损失或抓住获利机会。 独资方 式给企业以最大的控制度和战略自由度, 但逆转成本高昂。 灵活度还表现在投资时机的把握 上。快速投资需付出较大经济成本,缓慢投资需付出较大机会成本。合资方式可满足投资成 本较高的快速投资, 独资方式适用于投资成本较低的快速投资。 选择缓慢投资的企业更倾向 于独资方式。 考察跨

6、境直接投资方式的不同特性,可以发现企业选择不同方式的动机在于降低交易 成本以适应各种不同的条件。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谈判签约成本和执行监督 成本。尤其是技术产品,因没有现成的交易市场和确定价格而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多数情 况下合资企业的交易成本大于独资企业。 不同条件包括企业内部所有权优势及内部化优势的 多寡及企业外部区位优势的程度有所不同。 一般各种优势越强的企业越倾向于独资。 据此可 得出跨境直接投资方式选择模型的理论函数: fdi MODE =f (O,I,L) O 代表所有权优势(ownership advantages) ,指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而境外企业没有 或无法获得

7、的资产及所有权。可分两类:一类是各种形式均能给企业带来收益的优势,如产 品、技术、商标、组织管理技能等;二类是只有通过直接投资才能实现的优势,如交易和运 输成本的降低、产品和市场的多样化、产品生产加工的统一调配、对销售市场和原料来源的 垄断等。所有权优势越强的企业越倾向选择独资。细化变量包括: -技术品牌。企业技术上的优势和品牌声誉是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优势。当存在产品异 质优势时, 企业将选择独资方式来控制和保护这些竞争优势。 研究与开发在销售额中所占比 例与独资企业方式显著正相关的实证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企业规模。企业规模越大的公司越倾向于独资方式。尽管中小企业也希望对跨境生 产具有较大的控

8、制能力,但由于其拥有的资源有限,只能选择合资方式进入境外市场。 -经验积累。根据风险程度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获取在当地进行跨境直接 投资的经验, 此举可减少对外投资的成本和不确定性, 并在有足够多经验的时候进行投资方 式转化。 -企业战略。战略是影响企业跨境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某种方式的选 择有时并不最适合当地产品市场, 但却符合企业长期战略或全球战略。 合资方式的交易成本 一般高于独资方式,但却常常是企业进行跨境直接投资的第一步。 I 代表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 advantages) ,指公司将拥有的各种优势通过内部使用 6 而非市场所带来的优势。

9、跨国公司对所有权优势的利用有两条途径: 将资产或资产使用权出 售,即资产使用外部化;或将资产自己使用,即资产使用内部化。专用资产越多的企业内部 化优势越强,越可能选择独资方式。细化变量包括: -专用资产。专用资产指对少数特定用户的专门性投资,如专用设备和专门工艺、特 殊的专业知识等。因其交易信息不对称程度高,很难找到现成销售代理人。经培训后的代理 商对拥有该专用资产产生更多投机机会,增加交易成本。因此,企业有新产品、专有技术、 特殊用途产品等专有资产时,多采取独资等高控制方式以弥补市场监督失效。 -出资方式。与独资方式相比,合资方式涉及出资比例问题。投资方与受资方存在信 息不对称, 出资比例的

10、确定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双方的谈判实力。 由于可能有一方减少资金投 入、非法抽逃资金、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等风险,合资方式交易成本高于独资方式。 -法律制度。受资方法律制度越完善,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要求越低,反之,法律强 制力越弱的地区出资比例要求越严格,同时资金抽逃的可能性越大。因交易成本存在,双方 签订契约肯定是不完备的。 合资企业建立在契约交易基础上, 在缺乏有关权力法律的有效保 护及信息机制不完备的情况下, 合作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 合资双方的地位和优势也会 随时间而改变,对变化的监控和重新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使合资的不稳定因素高于独资。 -内部管理。在合资企业中,管理权的分配是按财产权原

11、则进行的,即股权决定经营 权。 但管理效率的最大化要求人力资本的最佳利用和配置, 而非根据出资多少决定管理工作, 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合资企业的交易成本。 L 代表区位优势(locational advantages) ,包括直接区位优势和间接区位优势两种。前 者指东道国的有利因素形成的区位优势,如优惠政策、广阔市场、低廉成本、丰富原料等; 后者指企业所在地不利因素形成的 FDI 区位优势,包括运费过高、要素成本过高、贸易保 护限制等。细化变量包括: -经济政策。受资方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影响直接投资方式选择,如资本控制、知识产 权、转移价格、反托拉斯、劳动力及贸易等政策法规。一般政策透明度越高,

12、选择独资方式 的可能性越大;国内销售限制越严或对独资企业出口要求越高,外商越倾向选择合资方式。 -外资政策。受资方对外资投资方式的态度直接影响外资的方式选择。如果受资方政 府鼓励合资方式,并给予高于独资方式的政策优惠,将诱使外资选择合资方式。 -转轨变量。该解释变量只用于转型经济体,描述经济体制的动态变化。指标包括: 外贸依存度(外贸总额/GDP) 、国企依存度(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工业总产值)等。当转轨 变量变化较大时,表明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外商倾向选择合资方式。 -政治文化。政治环境稳定意味着投资风险小,企业可自由选择投资方式,否则将倾 向于以合资方式与合作伙伴分担风险。 社会文化差异导致

13、获取信息的成本增高, 通过合资方 式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其它交易成本。 四、台商在大陆投资方式转变分析 早期台商在大陆投资多选择“三来一补”形式背景有三:一是该方式税制简单,操作 容易,成本最低;二是当时大陆的原材料和设备常常无法满足台商生产需要;三是台商对两 岸关系发展及大陆经济前景感到不确定, 只想寻求一个成本低廉的生产加工基地, 进行短平 快投资,未做长期经营打算。但经过 10 余年的发展,两岸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大陆企 业迅速崛起, 不少台商也由原来的中小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集团, 国际上众多跨国公司纷纷 加入对大陆的跨境直接投资, 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台商跨境直接投资方式的变化。 根据跨境

14、直 接投资方式的选择模型 fdi MODE =f (O,I,L), 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台商越来越倾向于独资方 7 式的原因: (一) 台商所有权优势的变化 台商跨境直接投资大体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 80 年代投资规模明显扩大,以传统的劳 动密集型产业外移为主。进入 90 年代,以信息电子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异军突起,跨 境直接投资内容也迅速向电力电子机械器材业倾斜。1991 年,电力电子机械器材业占台商 投资大陆总额比重达 18%,超过纺织业的 16%,名列榜首。当年,台商跨境直接投资(含 对大陆直接投资) 为 18.3 亿美元, 首次超过岛内外来直接投资的 17.8 亿美元。 整

15、个 90 年代, 台湾以电力电子机械器材业为代表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取得快速发展。 2001 年,电力 电子机械器材业占台商来大陆投资总额的 45%,将近一半,远远领先于其它各产业,已经 成为台湾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的绝对支柱产业。 台湾产业结构的迅速变动直接影响到台商所有 权优势的变化,进而影响其跨境直接投资方式选择。 -技术品牌。以信息电子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异军突起是台湾产业结构变动中的 显著特征。其发展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委托生产代工(OEM,国际大企业提供订单、规格、 设计和技术,委托台湾进行加工生产)和委托设计代工(ODM,国际大企业提供产品要求 和标准,委托台湾自行设计并生产,技术

16、含量高于 OEM) 。台湾先是集中生产中下游硬件, 随着技术提升和体系完善逐渐向产业上游环节渗透, 实力不断增强, 甚至在一些领域向国际 大企业提出挑战, 如个人电脑及周边产品生产优势已超过日本。 近年来, 被台湾当局称作 “两 兆产业”的半导体业和光电产业发展迅猛,前者岛内产值已超过 1 万亿台币,后者则大有超 日赶韩之势。 高科技产业的一些厂商开始具有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 有些企业还致力于推动 自己的品牌,如信息电子业中的宏碁集团及分离出来的明碁集团打出 ACER 和 BENQ 这样 的国际品牌,并不断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在台商投资大陆的产业结构中,台湾高科技厂商 占到一半以上,如宏碁、蓝

17、天、伦飞、广志、志合、仁达、台达、大同、全友等著名的品牌 公司均在大陆设立了相应的电脑企业。传统产业如统一集团的“统一”和顶新集团的“康师 傅” 都在大陆形成知名度相当高的品牌。 台商在大陆进行投资时首选独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 为防范核心技术的扩散及维护自身品牌。 -企业规模。企业规模越大的公司越倾向于独资方式。尽管投资大陆的台商以中小企 业为主, 但由于存在 “集群特征” , 台资企业网络拥有类似于大规模企业的功能。 “集群特征” 最明显的是广东东莞的台资制造业企业网络和江苏苏州的台资高科技企业网络。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台资企业大规模进驻东莞, 使它成为台湾制造业目前在祖国大陆的重要

18、生产加工 基地之一, 东莞台商在进驻过程中通过台商企业协会, 把台湾在外向型加工制造业发展过程 中形成的产业网络和人脉网络整体移植到了东莞, 形成东莞的台资企业网络, 并通过台湾与 全球保持紧密联系。 这种现象在电脑资讯业特别突出, 随着台资电脑相关企业纷纷来此设立 加工厂,已经逐渐形成以大企业为中心、大量专业化分工协作的配套企业、关联企业和下游 企业网络化进驻的形势,并带动了本地一大批生产配套型企业的兴建。其中在 IT 制造业方 面,方圆 25 公里以内已形成 PC 生产 95%的配套能力。在苏州,台湾龙头高科技企业快速 发展,吸引了大批中小企业到苏州新区及其周边昆山、吴江等地形成网络化布点

19、,以苏州新 区为中心,在其周围构筑了一个日益完整的电子业上游、中游、下游的产业供应链。在这种 相对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下,企业不需要以减小控制度的代价(合资)换取向当地产业网络 和人脉网络的渗透。 -经验积累。在进入新的市场时,投资者先以合资方式减少初期成本和风险、并在有 足够多经验的时候转化为独资方式是很常见的做法。 与之不同的是, 台商在大陆的直接投资 从一开始就以独资方式为多。 其原因是两岸经营的同质性高, 可以省去不少经验积累的过程, 这包括两岸语言相同、文化相同、血缘关系、人脉关系等方面。例如台资企业灿坤集团以台 湾经营的成功经验投资大陆,从厦门开设第一家门市,仅一年时间就在大陆开设近

20、 50 家门 8 市,迅速称霸大陆 3C 卖场。 -企业战略。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会根据不同目标制定不同战略,进而选择不同投资 方式。在刚刚进入某个市场时,因急于立足,多采取合资方式,利用合作方的资源、通路等 优势为自己切入市场提供方便。站稳后的扩大市场规模则既可选择合资也可选择独资进行, 主要由企业的战略目标而定。 例如台商国泰人寿公司与大陆东方航空公司合资成立上海国泰 人寿, 以及正在接洽中的台商新光人寿公司与大陆南方航空公司的合资案, 都是台商看好大 陆企业网点多、客户多的优势,可为自己拓展大陆市场提供突破口。 (二) 台商内部化优势的变化 内部化优势的变化也是台商选择独资方式的部分原因,

21、但并不显著,主要由于在大陆 投资的台商拥有的专用资产有限,不具备国际跨国公司那样的内部化优势。 -专用资产。专用资产的存在意味着很难准确进行市场定价和交易,这会诱使企业以 直接投资形式将专用资产的运用转移到企业内部。在这一过程中,独资方式明显占优。台湾 信息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使企业专用资产增长很快。 20 年前该产业台商主要以 OEM 形式为 国际大企业代工,缺乏高价值含量的专门工艺和专业知识;而在 ODM 形式成为主流之后, 台商的国际竞争力移到设计上, 逐渐形成自己的专用资产。 岛内最早经营自有品牌的神达电 脑集团在上海设立独资工厂以开创走自有品牌之路便是一例。 另外, 管理和通路方面的优

22、势 也是一种专用资产,积累越多,越倾向于以开设独资企业方式进行内部化。 -出资方式。合资企业常见的出资方式是:中方以土地、厂房出资,外方以现金、机 器设备出资,各方出资可一次缴清,也可分期缴付。但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过程中,会存在 很多违规风险,增加交易成本,因此台商更多选择独资方式,防范合作中的风险。 -法律制度。在缺乏有关权力法律的有效保护及信息机制不完备的情况下,合资方式 容易引发纠纷而增加成本和风险。大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为独 资方式的选择提供了法律制度基础。较早时有三大指导和规范外资企业的法律: 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 、 外资企业法 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于 1979 年 通过,1990 年和 2001 年进行了两次修改。 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分别 于 1986 年和 1988 年公布实施。 目前大陆指导外商投资的法律文件还有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 规定(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附件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 年 6 月 16 日起施行)。第一部涉台 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于 1994 年公布实施,以法律形式对台湾 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加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 资保护法

24、实施细则于 1999 年公布实施,作为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重要补充,这 一辅助性的法律文件对原母法作出了更为具体明细的规定, 有很强的操作性。 以上法规形成 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主要法律框架。 根据台湾方面所做的问卷调查, 在台商投资大陆所面临的 12 项“一般性问题”中,不存在类似“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在法律法规基本满足投 资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台商将偏好独资方式。 -内部管理。理论上讲,合资企业的管理成本高于独资企业。台商在大陆投资时如果 采用合资方式,不仅要考虑内部管理的效率问题,还需考虑人员任用、权力制衡、利润分配 等因素,相对而言不如独资方式简单。 (三) 台商区位优势的变化 区位优

25、势是指受资方的投资环境优势,大陆台商的区位优势是指大陆对台商投资提供 的各方面优势, 也包括随大陆经济快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大量现代企业 (为与外资企业进行 深层次合作提供基础) ,这些优势是否变化直接影响台商投资方式选择。 -经济政策。一般政策透明度越高,选择独资方式的可能性越大。大陆经济政策明确, 对台商“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优惠待遇长期得到贯彻执行,直到 2005 年全部实行“国 9 民待遇” 。透明的经济政策吸引台商采取独资方式。 -外资政策。 大陆在改革开放之初认为合资方式较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因此鼓励合资方式,并给予高于独资方式的政策优惠,某些行业甚至排斥独资方式,迫

26、使台 商选择合资方式,如医疗、 保险等行业都有只能采取合资方式的规定。台湾“经营之神” 王 永庆打算在北京独资兴建大陆规模最大的长庚医院, 但因为其方案不符合大陆的外资政策而 久拖难决。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大陆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 机构,只能采取合资、合作形式设立医院或诊所。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或诊所,外方股权比 例或权益不超过 70%,中方股权比例或权益不低于 30%,大陆与台湾企业的合作也援引此 一规定。而王永庆采用的是独资新建医院的方式,这与政策不符。直到 2004 年 8 月王再到 北京进行游说,才以非营利性机构为依据获得批准。与之不同的是,另一家台商明基集团则 采取了合资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每一步都按照大陆的相关政策来处理。 两家合资方南京 国资集团和南京中医院名义上出资 10%,其实并没有出钱,而是以无形资产作保证。这一 方式使该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但为什么有些台商宁肯项目不做也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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