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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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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桂 林 市 环 境 保 护 局桂 林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以下简称公告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现就做好属我局权限 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公告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

2、应 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 行验收。 我局自即日起受理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申请。 二、我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权限依照桂 2 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7 年修 订) 规定执行。 三、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 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 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验收意见和其他需 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建设单位在验收报告基础上编制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 固体废

3、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 四、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 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 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 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五、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期限一般不超过 3 个月;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 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 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申请,并提

4、交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等申请材料(见附件) 。 3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的通知 (桂政发201676 号)规定,事项纳入桂林市政 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三项制度。该行政许 可事项权力运行流程见附件。 七、各县(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城区环境保护分局参照执 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 程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4 月 15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4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2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2基本编

5、码 3实施编码 4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 子项名称 5实施主体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承办机构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8联办机构无 9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 心环保局窗口) 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5809531(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0773-3832530(市环保局环评科) 监督电话 0773-5813251(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中心) 0773-382

6、2899(市环保局投诉受理电话) 12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995 年 10 月 30 日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5 年 10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8 号公布,自 1996 年 4 月 1 日施行,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第十四条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

7、保护行政主 5 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 年 10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 自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

8、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 3.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 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 生效实施前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 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 13实施对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14行使层级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15权限划分 按照桂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

9、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按规定须报国务院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 (一)本市范围内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二)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以上的辐射类项目和涉密工程项 目; (三)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 (四)可能造成跨本市县(区)行政区域环境不良影响,有关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报告表类建设 项目; (五)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的建设项目。 16行使内容 负责审批桂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所包含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

10、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 17通办范围无。 18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30 个工作日。 6 承诺办结 时限 10 个工作日 19实施条件 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令第 13 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 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为: (一)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 护档案资料齐全; (二) 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 环境保护设施经 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三) 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

11、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 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四)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 作人员、 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原料、 动力供应落实, 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 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规定的要求落实,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 施; (七)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

12、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 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 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 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20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报批申请、同意公开报告的函、删除涉密内容说明 的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5。 21特殊环节环节名称 一、公众对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 施意见较大的,需要召开听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

13、的事项,或者行 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 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 7 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 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二、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组织建设项 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成 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

14、会) 。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应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 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 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 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 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 知申请人。 现场检查办理时限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规定的听证会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 一、召开听证会:20 个工作日。 二、现场检查:20 个工作日。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审查方式: 一、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报批申请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

15、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 审核; 2.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 3.报批申请 、 同意公开验收监测调查文件的函 、 删除涉密内 容说明等均为原件,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 应现场核材料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标准; 4.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现场检查。标准如下: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200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010 年 12 月 22 日 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

16、环境保护验收时, 应组 8 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 收组(或验收委员会) 。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 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 23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1。 24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26结果名称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XXXX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 27结果样本详见附件 6。 28办件类型承诺件。 29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30预约办理不可预约。 31网上支付不可网上支付。 32物流快递邮寄/自取

17、。 33运行系统广西环保审批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 及注意事 项 1. 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由谁负 责编制? 答: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7 月 16 日以国务院令 第 682 号修改,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 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 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 得弄虚作假。除按

18、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 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因此, 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由建 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编制验收 报告。 9 35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 由) 。 2.审查责任: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文件进行审查,组 织现场检查。 3.决定责任:自收到验收审批申请之日起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 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书或批件

19、,送达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督促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 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许可的; 2. 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须补交材料全部内容的; 5.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建设项目(非

20、辐射类)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 收审批程序的; 8.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9.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 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备注 10 廉政风险点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 申请书示范文本 4.同意公示的函 5.涉密内容删除说明 6.批文模板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5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 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 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

21、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等有关要求执行; 2.规范工作程序, 加强制 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 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局务会 研究报局长办公会审 定。 窗口首问责任人,承 办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 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 行严格审核 低 承办人和环评管理科 负责人 现场检查和验收会议环 节:违反规定降低验收条 件或标准 中 评审专家,承办人和 环评管理科负责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 把关 中 环评管理科负责人和 分管局领导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 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 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 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各环节有关人员

22、 11 附件 1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 工验收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作出不予受 理决定并告 知向有关单 位申请 不属于本 部门职权 范围的 申请材料 不齐全、 不 符合法定 形式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补正全部内容 承办人审查(限 5 个工作日)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 予同意决定(限 3 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限 2 个工作日) 制作文件同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决定文件,作出不同意决定情形 的,在决定文件中应告知申请

23、人不同意的理由(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现场检查(限 20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受理公示(10 个工作日,不计入限时办结时限) 验收前公示(5 个工作日,不计入限时办结时限) 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召 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20 个 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公众意见较大 的建设项目 12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 号 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规格 必要性及 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 要求 备注 1

24、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 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 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原件是2 份A4 纸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编制单位 盖章 2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 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 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公示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 行) 第四(一)条 原件是2 份A4 纸必要 申请人 自备 项目业主 单位盖章 3 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 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申请(附“三同时”落实情 况自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原件否1 份A4 纸必要 申请人 自备 项目业主 单位盖章 4 删除

25、涉及商业秘密及国家机 密内容的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 行) 第四(一)条 原件否1 份A4 纸必要 申请人 自备 项目业主 单位盖章 5同意公示的函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 条第四款 原件否1 份A4 纸必要 申请人 自备 项目业主 单位盖章 6数据光盘 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 法第五条 原件是2 份张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无 13 附件 3 申请书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单位)项目已于年月日建成投产,配套噪 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现项目 (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表) 已编制完成,现报请审

26、批。 联系人: 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 年月日 14 附件 4 关于同意公开XXX 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调查) 报告/表 (公 示本) 的函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的通知 ,需依法对竣工验收监测(调 查)报告表全本公示。经认真审核,我公司/单位所提交的 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 报告表(公示本) 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环境信息,同意在贵局网站公开。 项目业主(盖章) 年月日 15 附件 5 关于删除涉及国家机密及泓域咨询MACRO/

27、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承办单位现有资产运营优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完善,企业 的资金雄厚,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严谨科学的管理和灵活通畅的销售网 络,连年实现盈利,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计划自筹资金。 2、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 “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发展经济,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当地经济发展 ,因此,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 二、项目承办单位二、项目承办单位 (一)承办单位(一)承办单位 xxx科技发展

28、公司 (二)项目负责人(二)项目负责人 邹xx (三)项目承办单位简介(三)项目承办单位简介 公司依托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发展自身专业化咨询能力,以助力产业 提高运营效率为使命,提供全方面的业务咨询服务。 泓域咨询MACRO/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面向未来发展,服务公 司战略,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进行核心工艺和关键技术攻 关,建立了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督、效果评价、成果奖励等方面的 技术创新管理机制。 三、建设地点三、建设地点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1 1、项目建设选址、项目建设选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某

29、产业集聚区。 2 2、项目用地性质、项目用地性质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 、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适宜本期工程项目建设。 3 3、项目用地规模、项目用地规模 该项目总征地面积13666.83平方米(折合约20.49亩),其中:净用地 面积13666.83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20.49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8 996.8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12422.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 8996.89平方米;预计建筑工程投资1704.80万元。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投资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供地政策及规划要求,其建筑系

30、数、建筑 容积率、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办公及生活服务用地比例、投资强度等各 泓域咨询MACRO/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项用地指标,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版)中的相关 规定要求。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产品方案(一)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产品为高频水分测定仪,根据市场情况,预计年产值7656.00 万元。 (二)投资方案(二)投资方案 1 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4032.64(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单位单位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及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安装

31、费 其它费用其它费用合计合计占总投资比例占总投资比例 1 项目建设投资万元 1704.801664.39196.814032.64 1.1 工程费用万元 1704.801664.395421.46 1.1.1 建筑工程费用万元 1704.801704.8034.99% 1.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万元 1664.391664.3934.16%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663.45663.4513.62% 1.2.1 无形资产万元 343.39343.39 1.3 预备费万元 320.06320.06 1.3.1 基本预备费万元 174.03174.03 1.3.2 涨价预备费万元 146

32、.03146.03 2 建设期利息万元 泓域咨询MACRO/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3 固定资产投资现值万元 4032.644032.64 2 2、流动资金投资估算、流动资金投资估算 预计达产年需用流动资金840.12万元。 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单位单位达产年指标达产年指标第一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二年第三年第三年第四年第四年第五年第五年 1 流动资产万元 5421.463221.744157.015421.465421.465421.46 1.1 应收账款万元 1626.44894.541138.511626.441626.441626.44 1.2 存

33、货万元 2439.661341.811707.762439.662439.662439.66 1.2.1 原辅材料万元 731.90402.54512.33731.90731.90731.90 1.2.2 燃料动力万元 36.5920.1325.6236.5936.5936.59 1.2.3 在产品万元 1122.24617.23785.571122.241122.241122.24 1.2.4 产成品万元 548.92301.91384.25548.92548.92548.92 1.3 现金万元 1355.37745.45948.761355.371355.371355.37 2 流动负债万

34、元 4581.342519.743206.944581.344581.344581.34 2.1 应付账款万元 4581.342519.743206.944581.344581.344581.34 3 流动资金万元 840.12462.07588.08840.12840.12840.12 4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280.04154.02196.03280.04280.04280.04 3 3、总投资构成分析、总投资构成分析 (1)总投资及其构成分析:项目总投资4872.76万元,其中:固定资 产投资4032.6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76%;流动资金840.12万元,占项 目总投资的17.2

35、4%。 泓域咨询MACRO/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2)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构成分析:本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 建筑工程投资1704.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99%;设备购置费1664.3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16%;其它投资663.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 62%。 (3)总投资及其构成估算: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项目总 投资=4032.64+840.12=4872.76(万元)。 总投资构成估算表总投资构成估算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单位单位指标指标占建设投资比例占建设投资比例占固定投资比例占固定投资比例占总投资比例占总投资比例 1 项目总投资万元

36、4872.76120.83%120.83%100.00% 2 项目建设投资万元 4032.64100.00%100.00%82.76% 2.1 工程费用万元 3369.1983.55%83.55%69.14% 2.1.1 建筑工程费万元 1704.8042.28%42.28%34.99% 2.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万元 1664.3941.27%41.27%34.16% 2.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343.398.52%8.52%7.05% 2.2.1 无形资产万元 343.398.52%8.52%7.05% 2.3 预备费万元 320.067.94%7.94%6.57% 2.3.1 基本

37、预备费万元 174.034.32%4.32%3.57% 2.3.2 涨价预备费万元 146.033.62%3.62%3.00% 3 建设期利息万元 4 固定资产投资现值万元 4032.64100.00%100.00%82.76% 5 建设期间费用万元 6 流动资金万元 840.1220.83%20.83%17.24% 7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280.046.94%6.94%5.75% 泓域咨询MACRO/ 高频水分测定仪项目立项备案说明 (三)土建方案(三)土建方案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建筑系数52.73%,建筑容积率1.39,建设区域 绿化覆盖率5.98%,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96.81万元/亩。 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 基底面积(基底面积( )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 计容面积(计容面积( ) 投资(万元)投资(万元) 1 主体生产工程 5095.015095.0112422.8912422.891226.33 1.1 主要生产车间 3057.013057.017453.737453.73760.32 1.2 辅助生产车间 1630.401630.403975.323975.32392.43 1.3 其他生产车间 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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