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文件 成医办201811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通知 各参保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人社”工作,稳步开展工伤保险 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对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做出改进,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业务“网上经办” 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业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可在以下业务范围实行网上经办:工伤事故 备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住院(门诊)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 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申请。用人单位将准备的相关文档 资料扫描上传并提出审核申请,
2、经办机构通过网络进行预审后, - 2 - 用人单位持预审通过的资料前往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拨 付手续。 二、工伤备案(未开通网上经办) 为解决部分在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往返市本级工伤经办 机构路程较远的实际困难,我局将市本级工伤事故备案业务延深 至各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如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在住所地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工伤事故备案,也可以前往市本级工伤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事故备 案。 为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请目前尚未开通“网 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尽快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申请开通“网 上经办”业务。 特此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 年 6 月 25 日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