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十三五”全国全国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的通知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的通知 国卫流管发2017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 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推进 健康中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我委制定了“十三五”全 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 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 年 2 月 9 日 “十三五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 服务管理规划服务管理规划 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是推
2、进健康中国建 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流动人口获得感的迫切需要。为 做好“十三五”时期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依 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家新型城镇 2 化规划(2014-2020 年) 、 “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 “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 “十三 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规划 ,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迈出重 要步伐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对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农业 转移人
3、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作出 了明确部署。卫生计生系统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大 胆实践,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 作取得积极进展。 5 年来,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主要目标任务顺利 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基本建 立,人口流入与流出集中地区、毗邻交界地区之间多层次 协作活跃;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 和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覆盖率达到 85%以上,流动人口接受健康教育的比例、产 后健康检查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等指标持续提升;信 息化应用和共享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重
4、点人群、重点信息的交互共享,国家流动人 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月平均交换跨省信息约 120 万条,信 3 息反馈率在 90%以上;便民服务措施不断优化,首接责任 制、承诺制顺利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全面 推进, “办证难”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流 动人口全员统计和动态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决策支撑作用 日益明显,每年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 ;流动人口 和留守人群关怀关爱活动广泛开展,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 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重视 流动人口健康。2015 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 2.47 亿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 18%,其中 75%左右从
5、农村流向城市,预 计到 2020 年仍有 2 亿左右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绝大多数年 富力强,但健康素养和卫生意识较为缺乏,身体健康和心 理健康问题容易被个人、企业和社会所忽视。人口的流动 给公共卫生服务带来挑战,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机会。 流动人口职业相关疾病和伤害发生的风险较大。流动妇女 的孕产期保健、流动儿童的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等方面更 应引起关注。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问题较为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 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解决“三个一亿人”问题, 为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健康 中国战略的实施,计划生育事业的转型发展,卫生计生资
6、源的深度融合,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 4 更广阔的平台。 “十三五”时期,人口继续向沿江、沿海、 沿主要交通线地区聚集,流动人口居住长期化和家庭化的 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育、就医、养老的比 例不断上升,对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持续增长, 给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一些深 层次问题亟待突破,流动人口基本医保权益保障水平和基 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 “十三五”时期,要围绕增进流动人口健康福祉这一 目标,深化对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及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 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服务,努力全方位、 全周期保障流动人口健康,使流动人
7、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 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 针,以改革创新服务管理制度为动力,以落实基本公共服 务为重点,以深化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 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强化综合治理和区域协作,推进服务 5 均等化和信息共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 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市
8、民化和社会融合。 (二)发展目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法规制 度不断完善,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服务管 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 断提升,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 达到 90%。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持体系 进一步健全,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化管理。 专栏一 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15 年 2020 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基本公共服务指标 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 86% 90% 预期性 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覆盖率 84% 95% 6 预期性 流动儿童预
9、防接种率 90%以上 90%以上 约束性 流动孕产妇产前检查率 79% 85% 约束性 3 岁以下流动儿童体检率 70% 85% 预期性 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87% 90% 预期性 信息化指标 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协查反馈率 90%以上 90%以上 约束性 7 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 90%以上 90%以上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强化跨 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 完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中 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 务管理的决定要求,推动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条例 ,组织清理
10、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地方健 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规规章。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 生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综合治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 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化部门协作,强化综合决策,形成齐 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统筹协 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促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推 动政策衔接。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 目标管理责任制。 深化区域协作。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建立和 完善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协作制度, 8 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基础,促进基层服务管理责任落 实。突出不同层级区域协作的重点,完善区域
11、协作的组织 形式和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流动党支部、 商会等组织在区域协作中的作用。加强多层级人员培训, 提升基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卫生 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按照常住人 口(或服务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 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提升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妇幼保 健服务能力,做好流动孕产妇和 0-6 岁流动儿童的各项服务。 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 传播工作。探索艾滋病异地抗病毒治疗工作机制,实施结 核病患者跨区域信息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突发
12、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流动人口职业卫生。关注流动人 口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关爱服务。加强流动人 口健康档案建立、应用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发挥流动人口 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带动作用,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的覆盖面、质量和效率。 加强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医保权益保障。会同相关 部门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度,完善并落 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强 9 对进城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在参保、就医方面的政策宣传, 引导和规范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推动基本医疗 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完善国家和省级新农合信息
13、平台,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 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加强流入、流出地之间的信息沟 通和相关服务衔接,使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接续获得各 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研究发布流动人 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培育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 家庭。广泛开展“人口流动 健康同行”系列健康促进活动,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城市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接力活动,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青少年的不同健康需 求,进行重大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 幼健康、计划生育、心理健康等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 育,提升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完善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流动人口聚集的
14、工业园区、 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服务网络建设。有需要的地区,逐 步为流动人口聚集地区配备流动服务车,作为基层卫生计 生固定服务点的必要补充,扩大服务半径。针对流动人口 需求,探索服务进厂矿、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的途径, 为流动人口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 信息技术,做好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心理健康咨询和避 10 孕药具发放服务。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为流 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专栏二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 以健康促进为抓手,以示范区建设为带动,提高流动人口 及其家庭对健康知识和服务政策的知晓率,促进基本公共 卫生和计生服务的落实,使流动
15、人口较充分地获得卫生计 生的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县、市) 培育项目。在全国流动人口占一定比例的区(县、市)培 育和建设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 (县、市) ,在政策支持、保障到位、服务可及等方面起到 示范带动作用。到 2020 年,示范比例达到 50%左右。 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 展以宣传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地方典型经验为主 要内容的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开发传播流动人口健康 教育系列资料,指导地方建设 400 个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 范企业、400 个示范学校、3000 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流动青少年性
16、与生殖健康项目。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 校和流动人口聚集的工厂、单位,开展流动青少年和未婚 青年的“青春健康”教育培训,包括建立青年互助网络、 推进“青少年友好服务”和开展同伴教育,提高 1024 岁 青少年和未婚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 11 水平。 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开展贫困地区农村 留守儿童健康服务需求评估,发布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 核心信息,开发健康传播工具包,组织开展科学喂养、营 养膳食、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心理健康、伤害预防与自 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综合避孕项目。在妇幼健康、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设立免费药具发放柜台,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
17、开展面对 流动人口的综合倡导活动,并通过媒介传播避孕知识,使 育龄人群避孕效果提高,减少非意愿妊娠。在流动人口聚 集的社区增设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网点,利用新媒体采 取灵活多样的发放模式,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三)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做好 简政便民工作。 优化升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调整信息系统 中重点交换信息的内容,重点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流 动人口婚育信息和出生信息的交互共享。完善流动人口婚 育信息管理、查询平台和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管理库。流 入地卫生计生部门做好重点服务管理信息的通报,流出地 卫生计生部门配合流入地做好信息核实,提高信息的准确 率和及时
18、率。 12 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开展流动人口信息共享试点,推 进流动人口信息与生育登记、出生、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协 同共享。完善信息采集机制,更多地通过服务采集流动人 口相关信息,了解流动人口需求。推动形成流动人口信息 一次性采集、多部门使用的机制,推进部门之间流动人口 信息的互联互通。 完善便民维权措施。按照便民、利民、亲民的原则, 简化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流程,坚决取消各类不合 理的证明材料。坚持和完善首接责任制、承诺制,推行一 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二孩 以下(含二孩)生育登记等服务。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 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
19、等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 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覆盖面。按照政府指 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流 动人口计生协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协会协同 配合,加强协会与行政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 更好地发挥协会在开展宣传倡导、了解现实需求、促进家 庭发展、维护合法权益等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整合政府、社会、 13 企业资源,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倡 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将关怀关爱活动融入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探
20、索建立常态化工 作机制。做好返乡流动人口的卫生计生服务。加强对贫困 地区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健康关爱。继续开展“你在 他乡还好吗”等活动。 持续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加强示范 社区建设,搭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平台。推动示范试点城 市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流动人 口家庭社会融入能力。利用公益慈善力量,加大对因病致 贫、因病返贫的流动人口家庭救助帮扶力度。支持研究机 构和社会组织完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标体系,建立社会 融合状况评估机制。深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国际合作,拓 展合作项目。 专栏三 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流动人口基层工作人员培训项目。开展
21、对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本公共 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增 强服务意识。强化流动人口集聚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 困地区干部业务培训。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能力提升项目。在流动人口集聚地 区普遍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依托“会员之家” 、 “青春 14 健康俱乐部”等活动场所,按照统一标准加强阵地建设。 加强基层计生协干部队伍培训,提高组织动员群众能力。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县(市、区)以及产业园区、大型集贸 市场,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及活动覆盖率达到 85%。 (五)健全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动态监测体系,为卫 生计生服务提供决策支撑。 完善流
22、动人口全员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调整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统计项目,增加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统计内容。 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统计制度。 健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固定监测点,推进 人口流动、分布监测技术和手段创新。加强统计监测数据 质量督导,强化数据核查比对,提高数据质量。健全适时 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统计监测体系。 强化数据开发应用。加强人口流动迁移趋势、流动人 口健康状况及健康影响因素、卫生计生服务利用状况的分 析研究,为相关政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构建多层级数据 开发应用和成果发布机制,形成以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 告为核心的系列研究成果。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
23、、物 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统计监测数据的开放 共享和分析应用。 专栏四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决策支持工程 15 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项目为支撑,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 体系和决策分析系统,开展流动人口流向、分布、结构变 动趋势及服务管理状况分析,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公共 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动态监测项目。每年开展一次覆 盖全国的抽样调查,组织若干次专题调查。重点监测分析 流动人口的人口学基本信息、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 划生育服务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情况以 及社会融合状况。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决策支持体系项目。依托流动人口统计 监测数据和相关研究,完善
24、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数据库和人 口分布可视化平台,加快推进流动人口数据共享系统和网 站建设,推动流动人口数据开发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 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卫 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效率。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区 的人员配置,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设置计划生 育公益岗位、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等充实基层服务 管理力量。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流动人 16 口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突出亮点和特色,加大先进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 度,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 围。 (三)强化督导落实。建立规划评估指标体系,完善 规划实施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开展规划中期、末期 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