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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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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海市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附加值水平,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区域

2、布局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向,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三区三园”建设及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打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由传统加工工艺向先进高新技术、由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充分利用靠近海洋和港口的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完善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体系,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

3、,全市主要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68%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达到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形成市有农产品加工园区、县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都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建设一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知名品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长,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打造特色产业原料基地,建设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结合市场区位,突出粮食、果蔬、

4、畜禽、林业、渔业五大重点产业,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优势,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强化资金、土地、人才、设施等生产要素的集中集聚,创建高标准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链接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原料基地,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加工、规模化经营。力争将我市渔业打造成三百亿元产业;果蔬、畜禽业各打造成五十亿元产业;粮食、林业各打造成十亿元产业。(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委、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海洋和渔业局,水利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二)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比照工业园区运行模式和政策优惠,积极打造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做好农产品加工

5、聚集区规划,加强其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与研发设施。积极鼓励全市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及各类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成为农产品加工的示范区、引领区。以农产品加工聚集区为主要载体,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及废料再加工、再处理循环利用等系统,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体系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建成4个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市级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县区建成1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加工集群布局必须要坚持“三靠近”原则,即靠近原料基地、靠近市场、靠近交通网络,要形成特色,依靠地区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农产品加工。同时,杜绝出

6、现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的现象。(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海洋和渔业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三)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体系。以优质粮食、亚热带果蔬、木材加工和造纸、优质畜禽、海产品精深加工等为重点,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全市重点培育和引进2家以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培植1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1000家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体系。因势利导地鼓励农村能人、大户独资或联户合

7、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项目,拉长农业产业链。积极引进外资兴办加工龙头企业,把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新建、改造和嫁接加工龙头企业。以“创一个龙头,牵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为目标,支持贫困地区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重点扶持有市场前景、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市农业局、扶贫和移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四)重点培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

8、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对品牌的培育、发展、壮大等进行科学管理,积极创建知名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的数量和覆盖面。加强对现有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发挥展览、展会的营销促销作用,鼓励品牌农产品更多地进入国内外的各类重要展会,推动品牌农产品走向海内外,不断提升北海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强化品牌扩展,推动由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向产业品牌、地域品牌的扩展,利用名牌的扩张效应,带动一批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力争全市“三品一标”认证达到100个,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提升优势特色富硒农产品的产业链及品牌价值,打造

9、优质、安全、高效的农业基地。(市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海洋和渔业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五)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纽带,支持建设仓储、预冷库、冷链物流、线上线下销售,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具有北海沿海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由农业种养殖单一功能向农业种养结合、农产品加工、信息服务、农业商贸物流、农业观光体验等多功能融合发展转变。

10、重点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打造一批三产融合示范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推广农超、农企、农家乐、民宿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全面振兴南珠产业,健全南珠养殖、加工、产品、销售、管理的标准体系,推动南珠养殖、加工转型升级发展,挖掘南珠文化内涵,促进南珠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建立农村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到2020年,力争休闲农业总产值突破十亿元,接待游客突破三百万人次,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11、、旅游发展委、林业局、海洋和渔业局、住建局、供销社,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三、政策支持(一)落实建设用地。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市、县区的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由市级在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市级指标中予以保障。在市级用地指标安排使用中要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对农产品加工超过5亿元的投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可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二)加大财政支持。市县区两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

12、业发展。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安排项目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参与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农产品加工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成功设立自治区级以上产品研发中心或工程中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对农产品研发进行持续稳定支持。(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三)完善税收政策。除符合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加工企

13、业外,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对在我市新办的属于广西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目录范围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2020年,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广西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目录由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牵头另行制定。(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四)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通过提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投向农产品加工业。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融资租赁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大型机械、生产加工设备、冷藏设备设施等融资租赁服务。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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