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环复201848号关于佛山汉狮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山汉狮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由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环评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11号)编制的佛山汉狮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公司及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负责,你公司谨慎选择治理工艺,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二、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4号A1座厂房一楼(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1424.
2、8,东经1130015.9),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140.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7623.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中空玻璃内置百叶遮阳系统生产,年产中空玻璃内置百叶遮阳系统20万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2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
3、如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三)项目切割冲孔产生的金属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打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1-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
4、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规范设置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四、核定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0.08吨/年。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六、项目竣工并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公司须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4日抄送: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统计),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平镇政府,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