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太平关于投资太平- -青海产投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青海产投供给侧改革产业基 金股权投资计划金股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的信息披露公告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保监会” ) 发布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 关联交易 (保监发201444 号)及相关规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或“我公司” )与太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产” )就投资太平-湖北联投项 目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 )签署受托合同 为关联交易,需要进行披露,现将该计划的关联交易情况披 露如下
2、: 一、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太平人寿于 2017 年 3 月 9 日签署太平-青海产投供给侧 改革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计划的受托合同。该计划由太平 资产发起设立,太平资产运用太平人寿委托的投资资产,投 资 6.5 亿元,预计太平人寿每年支付给太平资产的受托管理 费为 245.05 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认购青海省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该基金”)。该基金由青海省国 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子公司西宁 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总规 模 50 亿元。基金期
3、限为 5+2 年(第 5 年末经各方协商一致 可延期 2 年),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海产投”)对投资期间收益提供差额补足、在基金到 期时回购基金有限合伙份额,青海国投对青海产投差额补足 和到期回购有限合伙份额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太平人寿与太平资产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 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太平人寿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3 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 办
4、法 (保监发 2012 60 号) , 具备开展委托投资的资格。 太平人寿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10928436A。 2. 太平资产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 证,是太平人寿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注册资本金 为 10 亿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 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太平资产的组织机构代码为 79275004-4。 三、关联交易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
5、)定价政策 该计划为带有收益差额补足及回购担保条款的基础设 施类股权投资计划,自获得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后,受 到了市场尤其是同业的高度认可。受今年国内一直持续的较 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断下行的利率、A 股市场较大的波动 以及债市上优质资产短缺等综合因素的影响,4.7%固定收益 的 AAA 级股权投资计划吸引力巨大,该计划在前期推介过程 中获得了超额认购意向。太平资产根据自身的成本并依照市 场化的原则综合考虑,最终确定该计划的产品预计收益率为 4.7%/年。经过权衡,委托管理费率和预期收益率均处于合 理区间之内。 (二)定价依据 该计划合同约定预期收益率为 4.7%/年,并按照自身的 成本及
6、市场化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年服务报酬和费用支持 率为 0.39%/年,扣除托管费率 0.005%、监督费 0.003%、投 资计划费用支出 0.005%后, 最终太平资产收取的管理费率为 0.377%/年。考虑到该计划的复杂性,太平资产在计划的前 期进行了较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将在后续承担较多的投后 管理职责,当前受托管理费率在市场中处于合理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本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 原则,以不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予以确定, 以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能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综上,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该
7、计划按固定费率计提管理费,管理费率为 0.377%,每 半年计算一次,预计太平人寿每年支付给太平资产的受托管 理费为 245.05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该计划在项目存续期间, 每半年付息, 到期一次性还本。 受托管理费由托管人在分配该计划收益时,从投资计划财产 中予以支付太平资产。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生效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9 日, 履行期限为 5+2 年 (第 5 年末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期 2 年) 。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该协议签署事项属于太平人寿授权太平资产决策的范 围
8、。2017 年 2 月 14 日,太平资产投资管理委员会经 2017 年 第 8 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投资事项。该投资事宜在集团批复 范围内,并且于 2017 年 3 月 9 日经过委托人认可。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该协议签署事项由太平资产的投资管理委员会以召开 现场会的形式审议通过,太平资产依据相关的投资决策及操 作流程完成审议。委托人通过内部签报流转的形式对本次协 议签署事宜完成审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