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集美大学集美大学 20112011 年第二专业(法学)培养方案年第二专业(法学)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学制、最低毕业学分 (一)招生对象:集美大学在校本科注册就读一年以上的 文科、理科、工科各个专业的本科生。 (二)学制:学制 2 年。 (三)最低毕业学分:最低毕业学分 69 学分。 二、培养目标 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诉讼实务,培养专业知识全面的复 合型法律高级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基层社区从事法律秘书工作或在司法机关、 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及仲裁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职业 工作。 三、培养要求 (一)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刑事法律 政策、民
2、事法律政策。 (二)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诉讼事务,了解本专业最新的 发展动态。 (三)具备运用法学理论、法学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并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四、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 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实习内容 学生分别在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机 2 构、仲裁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实习。 具体要求如下: l、了解和熟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和基本 规范。 2、熟悉和掌握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自侦案
3、件,批准 逮捕,提起公诉及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程序。 3、熟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的基本程 序。 4、了解律师执业规范,熟悉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 务的办案规则,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 5、了解地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程序与行政自由裁量 权的规范。 (二)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集中实习主要在厦门市各 实习机构进行实习,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机构。 1、集中实习的学生采取个人选择意愿与学校统一安排 相适应的原则。 2、分散实习的学生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选择与实习内 容相符合的机构实习。 (三)实习时间安排: 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实习时
4、间为 4 周(第二学 期暑假或第三学期寒假)。 (四)毕业论文(8 学分):第四学期完成毕业论文。 六、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表 3 集美大学集美大学 20112011 年第二专业年第二专业( (法学法学) )教学计划表教学计划表 (学制二年) 学时分配各学期平均周学时分布 学期 1234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编 号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 时 讲 课 实验 实践周数 18181815 法理学3545043 宪法学236362 中国法制史236362 专 业 基 础 课 专业基础课小课专业基础课小课712612247 民法学59080105 刑法学59080105 刑事诉讼法3544593 民事程
5、序法354459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学 3544592 知识产权法236362 合同法236362 经济法236362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236362 商法3544593 海事管理法律制度236362 国际法3545043 行政执法总论236362 国际经济法354543 国际私法354543 专 业 课 专业课小计专业课小计4377471460 法律文书236362 劳动合同法118182 房地产法118182 司法考试概论118182 国家公务员考试概论118182 律师与公证制度118182 限 定 选 修 课 小计小计712612610161612 毕业实习422 毕业论文88 实 践 环 节实践环节小计实践环节小计12228 学分学时及周课时总计学分学时及周课时总计691026962641718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