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乙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及售后服务 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供货物品: 采购名称采购型号采购数量价格(元) 以上设备总报价(人民币): 元,含税价,税率: 。 备注:合同价格为广州地区规定地点交货价(含税价)。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 的出厂标准。 2. 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刮伤。 3. 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部门进
2、行质量鉴定。物 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原厂正品,并按厂家保修条例保修。 三、交货及验收: 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内完成产品的安装及调试。 2.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 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 等交付给甲方。 4. 验收时间:到货即验收。 四、付款: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金额发票,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 乙方付齐全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履行合同而延迟交货,则应按本合同确定的到货日期届满之 日起到实际到货日,每日按
3、货款总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延迟到货违约金,逾期 超过 10 个工作日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期内到货,甲方验收合格后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要求付款的, 自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之次日到实际付款日,按未付货款金额的 5每日向乙方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付款,乙方有权收回物资,责任 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视 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不能交货货款总额的 30。 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 甲方违约,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甲方所在 地法院管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八、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合同签订人: 合同签订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