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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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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 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 第二条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 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注:如无特殊表明,本讲义所列(注:如无特殊表明,本讲义所列【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均出自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合同法 。 ) 16 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 专题三专题三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一般规定一、试用期一般规定 (一)(一) 期限期限 (1)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3、以上不满一年的; (2)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3)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 不满三个月的。 (二)(二) 次数(不能重复约定)次数(不能重复约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三) 试用期和合同期的关系试用期和合同期的关系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 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工资二、试用期工资 两个“不得低于” (1)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

4、 (2)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的单方解约权三、试用期的单方解约权 1. 劳动者的单方解约权劳动者的单方解约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案例案例】 】 毕业生张进在某公司应聘获得录用,还在试用期内的时候,他觉得该工作非常不 适合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他能否随时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的单方解约权用人单位的单方解约权 17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说明理由。 四、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和试用期

5、四、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和试用期 见习期是见习制度中的一种期限。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分配、 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制度 的具体内容是:见习期为一年,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能调动工作;期满经过考核 合格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虽然见习期未被明令 废止,但是从公务员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见习期已被各种试 用期取而代之。 学徒期是学徒制度中的一种期限。学徒制度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 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一种培训制度或称培训方式。它是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种岗 上培训。目前这种培训制度仍在实行,并

6、根据技术等级标准确定学徒期限。 实习期是实习制度中的一种期限。实习制度是国家对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高中等学院实行的一种培训教育制度。一般是由学校与对口的用人单位签订实 习协议,由用人单位为学院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条件。它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的一 种岗上培训。目前这种实习培训的做法已经在实际生活中扩大了范围,很多大学生 在毕业前夕先去寻找实习单位,目的为毕业后的就业做准备。因此,用人单位与实 习生签署的协议不应当视为劳动合同,而是一种民事合同。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自订立劳动合同时经过平 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段相互考察的时间,试用期则不应超过六个月。 因此,

7、见习期、学徒期与试用期可以同时并用,只是应当各自执行各自的规定。 【 【案例案例】 】 某纺织机械修理公司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招聘一名具备三级工技术水平的车 工,小范看到后,认为自己完全符合条件,就来到这家公司人事部应聘。人事部经理 听过小范的自我介绍后认为他符合公司的聘用条件,于是,当即就决定录用了他。一 周后,小范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 3 年,其中试用期 3 个月(自 2 18 月 14 日起至 5 月 13 日止)。签完合同,小范马上就开始了工作。在试用期间,小范工 作热情很高,干起活儿来也认真、仔细,就是由于他的技术水平所限,有些较复杂的 活儿暂时还干不了。5 月 1

8、3 日,是小范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这天早上一上班,车间主 任对小范说:“今天,公司要对你的技术水平进行一下考核,我现在给你一张图纸,它 是专门考三级车工用的,你要是能按图纸上的技术要求,加工出合格的零件,就说明 你具备三级工的技术水平,否则,就说明你不够三级车工的水平。 ”说完,车间主任把图 纸交给了小范。小范对照着图纸,干了整整 4 个小时,总算把零件加工完了,5 月 14 日,技术考核组对小范加工的零件进行了考评,认为:小范加工的零件精度不合格,小 范的技术水平不够三级。5 月 15 日,公司做出决定:由于小范不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 水平,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第 25 条“劳动

9、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小范的劳动合同。小 范对此决定不服,他认为:公司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来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应 该在试用期内(即 5 月 13 日前)做出决定,现在(5 月 15 日)已超过了试用期,公司就无 权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了。 【 【相关法条相关法条】 】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 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10、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 期限。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 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11、者在试 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9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法学理论 专业硕士生 2016201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15 级第四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节 次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二外国语(日、 德、意) 1080000402/ 04/06 选修 272 三 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

12、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2016 级第二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时课时 星星 期期 节次节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一外国语 (英、日、俄) 1080000101/ 02/03 学位472三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 马克思主义与 社会科学方法 论 学位118一1-5 科 地 202 马克思 主义学 院 1-5 周 3补修课补课236三10-13各学院1-9 周 4 法学方法与论文 写作 1010000202学位236四6-8220

13、 舒国滢 等 教授2-13 周 5西方法哲学 1030101203 1030101603 学位 选修 3 2 54四1-5204 曹义孙 等 教授3-13 周 6比较法总论1030126410 限选 选修 236三6-9204王新宇教授1-9 周 7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8庭辩技巧1010000824学位236五10-13204 许身健 刘晓兵 教授 副教授 1-9 周 9 读书报告 3 学期论文 3 6 月 20 日前 各班统一提 交 课 程 进 度 表 课程名称 西方法哲学 专 业 法学理论 年 级 2016 级

14、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课时课时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3西方法哲学概述5曹义孙教 授 4自然法学派研究5曹义孙教 授 5德沃金法哲学研究5范立波副教授 6菲尼斯的自然法理论5范立波副教授 7规范性专题研究5范立波副教授 8守法义务5范立波副教授 9法哲学的一般性质5陈景辉教 授 10当代英美法哲学总论5陈景辉教 授 11奥斯丁法哲学研究5陈景辉教 授 12哈特法哲学研究5陈景辉教 授 13拉兹法哲学研究4陈景辉教 授 课 程 进 度 表 课程名称 比较法总论 专 业 法学理论 年 级 2016 级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 课课 时时 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

15、备 注注 1绪论4王新宇教授 2 民法法系:古代罗马法传统 、罗马法 复兴、日耳曼法 4王新宇教授 3 民法法系:教会法、法国革命、古典 自然法 4王新宇教授 4民法法系:分类、渊源、法律职业4王新宇教授 5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的历史发展4王新宇教授 6 普通法法系:美国法的历史发展4王新宇教授 7普通法法系:分类、渊源、法律职业4王新宇教授 8 伊斯兰法系4王新宇教授 9社会主义法系与当代中国法4王新宇教授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专 业法学理论 年级 2016 级 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 课课 时时 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2论

16、文写作与法学研究方法概论 3舒国滢教 授 3实践哲学视野下的法理学方法3范立波副教授 4法律的规范分析方法 3范立波副教授 5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 3郭 琛讲 师 6法律史材料分析方法 3林 乾教 授 7法学文献信息检索3范静怡 研究馆员 8法学硕士论文引证体系3杨玉圣教 授 9学术论文与学术规范 与学术规范 3杨玉圣 教 授 10法理学硕士论文写作中的若干问题3陈景辉教 授 11问题、传统、方法:如何进行法哲学研究3雷 磊教 授 12法学论文写作策略 3刘 星教 授 13法律史硕士论文写作中的若干问题3姜晓敏副教授 法学理论 专业博士生 2016201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16 级第二学

17、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次节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马克思主义与 当代当代 学位学位236一一1-5 新新 地地 103 马克思马克思 主义学主义学 院院 1-9 周周 2补修课补课补课236三10-13各学院1-9 周 3方法论学位学位118二10-13306陈景辉教授 1-6 周 4法哲学与方法论选修选修236三6-9 科 A20 3 舒国滢教授 8-16 周 5法社会学2030101205选修选修236四10-13 科 A20 1

18、刘星教授 8-16 周 6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舒国滢教授 7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刘 星教授 8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单 纯教授 9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曹义孙教授 10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柯华庆教授 11导师指导课学位学位472杨玉圣教授 12 学期论文(二) 读书报告 学年论文 由导师评阅, 给出成绩后, 提交法学院研 工办录入成绩 并存档 法律史 专业硕士生 2016201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15 级第四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节 次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19、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二外国语(日、 德、意) 1080000402/ 04/06 选修 272 三 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2016 级第二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次节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一外国语(英、 日、俄) 1080000101/ 02/03 学位472三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 马克思主义与社 会科学方法

20、论 学位118一1-5 科 地 202 马克思 主义学 院 1-5 周 3补修课补课236三10-13各学院1-9 周 4 法学方法与论文 写作 1010000202学位236四6-8220 舒国滢 等 教授2-13 周 5中国法律思想史 1030102203 1030102603 学位 选修 3 2 54五1-5205 姜晓敏 等 副教授1-11 周 6 中国法律史专题 研究 1030102301限选236一 6-9204李超等副教授1-9 周 7 外国法律史专题 研究 1030103313限选236三 6-9204顾元等教授10-18 周 8专业外语1010000501限选236二1-52

21、04郭琛讲师1-9 周 9 中国古代监察法 制研究 1030102410选修236四10-13205李青教授10-18 周 10 美国宪法史专题 研讨 1030102412选修236四6-9205仝宗锦副教授10-18 周 11庭辩技巧1010000824学位236五10-13204 许身健 刘晓兵 教授 副教授 1-9 周 12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13 读书报告 3 学期论文 3 6 月 20 日前 各班统一提 交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专 业法学理论 、法律史年级 20

22、16 级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 课课 时时 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2论文写作与法学研究方法概论 3舒国滢教 授 3实践哲学视野下的法理学方法3范立波副教授 4法律的规范分析方法 3范立波副教授 5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 3郭 琛讲 师 6法律史材料分析方法 3林 乾教 授 7法学文献信息检索3范静怡 研究馆员 8法学硕士论文引证体系3杨玉圣教 授 9学术论文与学术规范 与学术规范 3杨玉圣 教 授 10法理学硕士论文写作中的若干问题3陈景辉教 授 11法社会学方法3汪庆华教 授 12法学论文写作策略 3刘 星教 授 13法律史硕士论文写作中的若干问题3姜晓敏副教授 课课

23、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专业 法律史 年级 2016 级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课时课时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1-3 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15陈煜副教授 4-5经学、玄学、理学与法律思想10姜晓敏副教授 6 里甲、宗族、乡约帝国晚 期的法秩序观念及其实践 5桂涛讲师 7 边疆、民族与国家思想史 视域下的清代法律多元化 5桂涛讲师 8 封贡与条约17 世纪以降国 人“国际观”的嬗变 5桂涛讲师 9中国近代法律思想-15陈煜副教授 10-11中国近代法律思想-29宇培峰副教授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中国法律史专题研究 专 业 法律史

24、 年 级 2016 级硕 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 课课 时时 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1 中国近代“司法改革” 研究 4李超副教授 2-3古代基层管理制度8张德美教授 4 清代行政法若干问题研 究 4林乾教授 5清代幕友胥吏研究4高浣月教授 6近代经济法制研究4高浣月教授 7-8 清代北京诉讼制度与社 会文化 8桂涛讲师 9 修订法律馆与近代法律 创新 4陈煜副教授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外国法律史专题 专 业 法律史 年 级 2016 级硕士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课时课时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10-12 美国联邦制宪会议研究: 印

25、第安人的自治权 12顾元教授 13-15 德意志第一帝国和第二 帝国时期的法律史 12王银宏副教授 16-18欧陆宪政史12黎敏副教授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美国宪法史专题研讨 专 业 法学 年 级 各年级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 课课 时时 授课人授课人职职 称称备备 注注 10导论4仝宗锦副教授 11种族关系(一)4同上同上 12种族关系(二)4同上同上 13反对麦卡锡主义4同上同上 14隐私权问题4同上同上 15淫秽色情问题4同上同上 16刑事程序的宪法限制4同上同上 17选举问题与民主理论4同上同上 18宗教自由问题4同上同上 法律史 专业博士生 201620

26、1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16 级第二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次节次 教教 室室 授课人授课人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 与当代与当代 学位学位236一一1-5 新地新地 103 马克思马克思 主义学主义学 院院 1-9 周周 2补修课补课236三10-13各学院1-9 周 3方法论学位118 法史 研究 所 张晋藩 等 4 导师指导课学位472刘广安教授 5导师指导课学位472张晋藩教授 6导师指导课学位472朱勇教授 7导师指导课学位472徐世虹教授 8

27、导师指导课学位472崔永东教授 9 导师指导课学位472怀效锋教授 10导师指导课学位472张中秋教授 11 导师指导课学位472林乾教授 12导师指导课学位472曾尔恕教授 13 学期论文(二) 读书报告 学年论文 由导师评阅, 给出成绩后于 6 月 20 日前提 交法学院研工 办录入成绩并 存档 课课 程程 进进 度度 表表 课程名称 法律史学科方法论 专业 法律史 年级 2016 级 博士生 周次周次课课 程程 内内 容容课时课时授课人授课人职称职称备注备注 13 课时张晋藩教授 23 课时朱 勇教授 33 课时张中秋教授 43 课时刘广安教授 53 课时林 乾教授 63 课时徐世虹教授

2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硕士生 20162017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15 级第四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节 次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二外国语(日、 德、意) 1080000402/ 04/06 选修 272 三 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2016 级第二学期 人数 人 序序 号号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课课 程程 代代 码码 性质性质 学学

29、 分分 课课 时时 星星 期期 节次节次 教教 室室 授课授课 人人 职称职称 备注备注 (专业方向) 1 第一外国语 (英、日、俄) 1080000101/ 02/03 学位472三1-5 外国语 学院 1-18 周 2 马克思主义与 社会科学方法 论 学位118一1-5 科地 202 马克思 主义学 院 1-5 周 3补修课补课236三10-13各学院1-9 周 4 法学方法与论 文写作 1010000202学位236一 1-5 207 高家伟 等 教授6-13 周 5 行政诉讼法学 (一) 1030103204-01 1030103604-01 学位 选修 3 2 54四 1-5 205

30、 解志勇 曹 鎏 教授1-11 周 6 行政诉讼法学 (二) 1030103204-02 1030103604-02 学位 选修 3 2 54一 6-9 205 赵 鹏 林鸿潮 副教授1-14 周 7 行政诉讼法学 (三) 1030103204-03 1030103604-03 学位 选修 3 2 54四 1-5 421 刘善春 王成栋 教授1-11 周 8国家赔偿法1030103305限选236四6-9307高家伟教授 方向 2、3 限选 1-9 周 9宪政史1030103301限选236五6-9207王人博教授 方向 1 限选 1-9 周 10 宪法学前沿问 题 限选236五 6-9 20

31、4 秦奥蕾 等 教授 方向 1 限选 10-18 周 11司法制度1030103306限选236四10-13204程滔等教授 方向 4 限选 10-18 周 12经典导读1010000204-01选修236一6-9 科 A202 姚国建 等 教授1-9 周 13行政程序法1030103304选修236三6-9205王万华教授1-9 周 14公共卫生法选修236二10-13204王 蔚副教授1-9 周 15经典著作导读1010000204-02选修236二1-5205王建芹副教授1-8 周 16 美国联邦公共 土地与自然资 源法(双语) 选修236五 1-5 306马 允讲师1-8 周 17公共行政学选修236三10-13204王成栋教授1-9 周 18 法律文书与司 法改革 1030103401选修236四 10-13 204 马宏俊 等 教授1-9 周 19律师制度研究1030103414选修236三6-9205陈宜副教授 10-18 周(最后一 次课外出教学实 践) 20庭辩技巧1010000824学位236五10-13204 许身健 刘晓兵 教授 副教授 1-9 周 21行政法诊所1010000816选修254五1-5204 许身健 姜登峰 教授 副教授 1-11 周 22 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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