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健康服务业项目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豫政201454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486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管理好使用好健康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省健康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健康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
2、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医疗服务类。主要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类。主要包括: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咨询管理机构等。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主要包括:药品生产(研发)企业、以药食同源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食品生产(研发)企业、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生产研发企业,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等。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健康服务类建设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健康服务类领军企业和重点项目、国家级和省级健康服务业产业园区等,优先予以重点支持。二、申报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二)具有
3、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提高健康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市场容量、增加社会就业的健康服务业项目。(三)项目建设的前期条件具备,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并在1-3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四)应在河南境内注册,并在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依法经营,具有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能力。(五)建设方案可行。项目投资规模合理,建设方案可行,建设内容具体,有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计划;建设规模和内容应与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内容一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明确,有具
4、体的实施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七)对中央和省财政其他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原则上不允许事业单位申报。三、支持方式及标准主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两种以上方式申请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奖代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等补助额度,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30%以内,单个项目补助额一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四、申报程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同级财政局根据申报项目的有关要求,审核各县(市)卫生
5、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材料合规性、项目实施可行性等,确保申报项目真实、有效,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加盖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公章后)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不单独受理项目单位自行报送的材料。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五、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现有注册资本、资产及经营状况等。(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情况、项目总投资及构成、建设周期、建设内容等。(三)有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存款询证函或最近的
6、银行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等。(五)项目有关部门或行业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规划手续,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六)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申报贷款贴息项目,提供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结算清单等。(八)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材料。(九)其他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一式10份,装订成册,封面须标明项目单位、项目名称等。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所有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六、评审方式从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吸收监督检查机
7、构参与,组成专家组,制定评审标准,依照有关规程,按确定的评审办法统一进行评审。对专家组评审建议扶持的项目,在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省卫生计生委商省财政厅,将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七、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八、报送地点申报材料要在规定时间送达河南省医学科学院,(郑州市纬五路东47号院(省人民医院对面)2号楼3楼325房间)。省医学科学院联系人:尹珊珊 宗上纲电 话:0371-65957211 65957465 邮编:450003网站地址:http:/ 刘 强 李淼军 联系电话:0371-65897821 邮 箱:省财政厅联系人: 程 明联系电话:0371-6588027042014年12月1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