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姓名: 姓别:男 女 您所在地: 年龄:18 岁以下 1940 岁 4160 岁 60 岁以上 职业: 学生 国家公务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企业管 理者 企业职工 个体或私营业主 农民其他 联系方式:电话 邮箱 提示:本提示:本问问卷作卷作为为立法后立法后评评估信息来源,估信息来源,请请根据您了解的情况如根据您了解的情况如 实实填写,在您填写,在您认为认为最符合最符合实际实际的的选项选项括号内划括号内划“”,每个,每个问题问题只只 选择选择一个一个选项选项,衷心感,衷心感谢谢您的参与与配合!您的参与与配合! 1、您知道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2、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制定和修订时间吗? 制定:2007 年 11 月 20 日通过,2008 年 3 月 1 日施行 修订:2017 年 1 月 10 日通过,2017 年 4 月 1 日施行 制定:2007 年 9 月 24 日通过,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 修订:2017 年 3 月 17 日通过,2017 年 4 月 1 日施行 制定:2007 年 11 月 24 日通过,2008 年 3 月 1 日施行 修订:2017 年 1 月 5 日通过,2017 年 3 月 1 日施行 2、您认为条例修订后的实施效果如何?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2 3、条例规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3、,即本省行政区域内 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是否科学合 理? 是 否 不清楚 4、您认为建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机制对解决执法盲区、推 诿扯皮是否有作用? 作用很大 有一定作用,但效果不明显 没作用 不清楚 5、您是否知道条例所规定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能否享受 生态补偿? 知道,已享受 知道,未享受 不知道 6、条例规定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 体规划,是否符合各市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实际需要? 是 不清楚 7、条例对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的区域 划分是否科学合理?还有哪些区域应当列入禁止开发区、限制 开发区范围? 科学合理 不科学合理 不清楚 8、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是否应当参照本条例执行? 是 否 不清楚 3 9、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 处罚适当 处罚过轻 处罚过重 不清楚 10、您对秦岭条例立法的总体评价?您认为条例在制度设 计和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11、您认为条例还应当完善哪些原则、制度。补充增加哪些 新内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