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四川省仪陇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仪国税发201815 号 四川省仪陇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仪陇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县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 决定和部署,根据“依法治税”工作要求,县局制定了仪陇 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现下发给你们,务必认 真学习,遵照此制度严格执行。 四川省仪陇县国家税务局 2018 年 1 月 31 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仪陇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承办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8 日印 - 2 - 发 仪陇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快法治国税建
2、设,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 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县局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 性文件; (五)与税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 关政策措施。 第四条 坚持以个人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 习相结合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 工作实际
3、,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 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成果。 第五条 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第六条 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 2 次 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集体学法,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有效 - 3 - 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 1 次。 第七条 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年终领导干部在 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 ,对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 情况进行总结。 第八条 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 决策、 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 询和论证。 第九条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应学以致用,增强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 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