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内政土发2018741 号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82018 年第年第六六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8 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 (呼政报2018125 号)收悉。 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将辉苏木嘎鲁图嘎查集体农 用地 0.0629 公顷(牧草地 0.0618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011 公顷) ,巴彦敖拉嘎查集体农用地 0.12 公顷(牧草地) ,完 工托海嘎查集体农用地 0.72 公顷(牧草地 0.7019
2、 公顷、其 他农用地 0.0181 公顷) ;锡尼河东苏木孟根楚鲁嘎查集体农 用地 0.12 公顷(牧草地) ,孟根托雅嘎查集体农用地 0.12 公顷(牧草地) ;锡尼河西苏木特莫胡珠嘎查集体农用地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2 1.0142 公顷 (牧草地) ; 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集体农用地 0.42 公顷(牧草地) ,红花尔基嘎查集体农用地 0.06 公顷(牧草 地) ,转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将鄂温 克自治旗锡尼河林场国有农用地 0.32 公
3、顷(牧草地)转为 建设用地。核减原申请 0.24 公顷(集体牧草地) 。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 2.9571 公顷,作为鄂温克族自治 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8 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转用土地批后实施程 序,按照转用土地方案实施转用。 三、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 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 统及时报备。 四、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转用土地批复方案的实 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 相关工作。 2018 年 11 月 9 日 抄送: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