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内政土发2018309 号 关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关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82018 年第年第一一批次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建设用地的批复 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二 0 一八 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 (赤政土发201835 号)收 悉。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将罕乌拉街道办事处查布 嘎社区居委会新农集体经济联合社管理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 0.7728 公顷,赛罕社区居委会红土井子集体经济联合社管理 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 13.5448 公顷, 欧沐沦街道办事处前进社 区居委会前进集体联合社
2、管理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 4.0187 公 顷、东南集体经济联合社管理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 4.2418 公 顷、绍根镇绍根嘎查集体建设用地 2.1056 公顷征收为国有土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2 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 24.6837 公顷, 作为阿鲁科尔沁旗人 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8 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 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 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 落实安置措施, 切实安排 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 保
3、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 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不落实,不得强行使 用被征土地。 三、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 项目提供用地。 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严格限 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供应,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房 (含经济适用住房) 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 住用地供应量的 70%。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 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 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批复方案的实施 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018 年 5 月 23 日 抄送:赤峰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厅仅限于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