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郑环审201953 号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郑州荥阳高村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制的郑州荥阳高村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 批版) (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郑州市 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局辐射环境管理处出具的技术审查 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荥阳市, 新建高村 110kV 变电站站址位于荥 阳市后侯村附近,变电站终期主变容量为 350MVA,全户外布 置,本期不安装电气设备,土建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高村变 1
2、10 千伏本期出线 3 回,接飞龙顶风电场至新店单回 110 千伏 线路, 并新建 1 回线路至新店变, 形成高村至新店变 2 回 (3.7km 架空0.1km 电缆) 、高村至飞龙顶风电场 1 回(3.6km 架空) 。 工程总投资 535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2.3 万元。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 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原则 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 2 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 , 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保
3、护措施, 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 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 依据 报告表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废气、 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 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郑州市 2018 年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郑办20188 号)要求,施 工期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按照环评要求的建设工期完成施工建设, 制定科学的施工 方
4、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营 地。 3.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严 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在环境敏感点要设置必要的临时声 屏障,施工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相关要求。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2.噪声: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3 标准 (GB12348-2008)1 类排放限值要求;线路噪声标准执行 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固废:废旧蓄电池、 变压器废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电场强度 4kV/m、磁感应强度 0.1mT 限值要求。 五、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确 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达到相 关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及 时得到妥善处理。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管理由荥阳市环保局负责, 郑州市危 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做好督查工作。 八、 本批复有效期为 5 年, 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 其 报 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