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环保局 师环审2018107号 关于第七师128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第七师128团:你单位关于审批第七师128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第七师128团,供水范围覆盖全团23各单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泵房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新建管道泵3台、水泵变频设备1套、自动进排气阀50套、阀门井29座、泵房1座、PE管道49.026Km(管径355110)及管理用房等。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500m2,绿化面积1008m2,绿地率40%;总投资121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5万元,占
2、总投资的2.39%。根据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临时设施的废气治理措施。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施工物料、垃圾临时堆场采用篷布遮盖,施工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开挖实施增湿碾压,避免恶劣气象条件下施工,减少扬尘污染。沥青道路铺设采取分段铺设,减小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
3、施。施工机械废水清洗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循环利用;施工人员就近利用居民卫生设施为施工服务,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管道试压水用于周边绿化。(三)加强近居民点施工段的噪声防护措施。在近居民路段施工时,设临时隔声屏障,封闭施工,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标志,禁止夜间施工,不得扰民。(四)加强固废管理。可回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其余部分与弃土、弃渣清运至指定消纳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五)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六)强化施工、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定环
4、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运营期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供水不被污染。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我局委托七师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七师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抄送:师环境监察支队。兵团第七师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