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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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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 机溶剂废物 T 179纸浆制造221-001-12 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T 180 非特定 行业 900-250-12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 T,I 181900-251-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T,I 182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T,I 183900-253-12 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184900-254-12 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

2、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 8 - 185 HW12 染料、 涂 料废物 非特定 行业 900-255-12 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T 186900-256-12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 染料、涂料 T 187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 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T 188 HW13 有机树 脂类废 物 合成材料 制造 265-101-13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 品 T 189265-102-13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

3、、酯化、缩 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 T 190265-103-13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 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 T 191265-104-13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 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192 非特定行 业 900-014-13 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T 193900-015-13 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T 194900-016-13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 物 T 195900-451-13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 树脂粉 T 1

4、96 HW17 表面处 理废物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 336-050-17 使用氯化亚锡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197336-051-17 使用氯化锌、氯化铵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198336-052-17 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 污泥 T 199336-053-17 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 污泥 T 200336-054-17 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 污泥 T 201336-055-17 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202336-

5、056-17 使用硝酸银、碱、甲醛进行敷金属法镀银产生的废槽液、槽渣 和废水处理污泥 T 203336-057-17 使用金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金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 污泥 T 204336-058-17 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205336-060-17 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 理污泥 206336-059-17 使用钯和锡盐进行活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207336-061-17 使用高锰酸钾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208336-062-17 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

6、废水处理 污泥 T 209336-063-17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210336-064-17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 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 理污泥 T/C 211336-066-17 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212 HW18 焚烧处 置残渣 环境治理 业 772-002-18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T 213772-003-18 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 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 T 214772-004-18 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熔

7、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 和飞灰 T 215772-005-18 固体废物焚烧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T - 9 - 216 HW22 含铜废 物 玻璃制造304-001-22 使用硫酸铜进行敷金属法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及废水处理 污泥 T 217 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 321-101-22 铜火法冶炼烟气净化产生的收尘渣T 218321-102-22 铜火法冶炼电除雾除尘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219 电子元件 制造 397-005-22 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T 220397-051-22 铜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及废水处理污泥T 221 HW31 含铅废

8、 物 炼钢312-001-31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 222 HW34 废酸 精炼石油 产品制造 251-014-34 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C 223 涂料、油 墨、 颜料及 类似产品 制造 264-013-34 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二氧化钛)过程中产生的废酸C 224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261-057-34 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 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酸渣 C 225261-058-34 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C 226 钢压延加 工 314-001-34 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C,T

9、227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 336-105-34 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C 228 电子元件 制造 397-005-34 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酸蚀、活化前表面敏化、催化、浸亮产 生的废酸液 C 229397-006-34 使用硝酸进行钻孔蚀胶处理产生的废酸液C 230397-007-34 液晶显示板或集成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使用酸浸蚀剂进行氧化 物浸蚀产生的废酸液 C 231 非特定 行业 900-300-34 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C 232900-301-34 使用硫酸进行酸性碳化产生的废酸液C 233900-302-34 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C 23490

10、0-303-34 使用磷酸进行磷化产生的废酸液C 235900-304-34 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金属表面敏化产生的废酸液C 236900-305-34 使用硝酸剥落不合格镀层及挂架金属镀层产生的废酸液C 237900-306-34 使用硝酸进行钝化产生的废酸液C 238900-307-34 使用酸进行电解抛光处理产生的废酸液C 239900-308-34 使用酸进行催化(化学镀)产生的废酸液C 240900-349-34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 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酸液及 酸渣 C 241 HW39 含酚废 物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11、261-070-39 酚及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和反应残余物T 242261-071-39 酚及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催化剂、 精馏残余物 T 243 HW45 含有机 卤化物 废物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261-078-45 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液T 244261-079-45 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吸附剂T 245261-080-45 芳烃及其衍生物氯代反应过程中氯气和盐酸回收工艺产生的废 液和废吸附剂 T 246261-081-45 芳烃及其衍生物氯代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247261-082-45 氯

12、乙烷生产过程中的塔底残余物T 248261-084-45 其他有机卤化物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废过滤吸附介质、 反应残余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不包括上述 HW06、 HW39 类别的废物) T - 10 - 249 HW45 含有机 卤化物 废物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261-085-45 其他有机卤化物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 品(不包括上述 HW06、HW39 类别的废物) T 250261-086-45 石墨作阳极隔膜法生产氯气和烧碱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251 非特定行 业 900-036-45 其他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不包 括 H

13、W06 类) T 252 HW48 有色金 属冶炼 废物 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 321-002-48 铜火法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T 253321-003-48 粗锌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254321-004-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常规浸出法产生的浸出渣T 255321-005-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产生的铁矾渣T 256321-006-48 硫化锌矿常压氧浸或加压氧浸产生的硫渣(浸出渣)T 257321-007-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T 258321-008-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

14、浸出液净化产生的净化渣,包括锌粉-黄药 法、砷盐法、反向锑盐法、铅锑合金锌粉法等工艺除铜、锑、 镉、钴、镍等杂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T 259321-009-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锌熔铸产生的熔铸浮渣T 260321-010-48 铅锌冶- 1 - 西 西海 海岸 岸新 新区 区生 生活 活垃 垃圾 圾分 分类 类工 工作 作领 领导 导小 小组 组 关于印发 青岛西海岸新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直有关单位, 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 青岛西海岸新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青

15、岛西海岸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3 日 - 2 - 青岛西海岸新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 年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行动方案、 青岛市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意见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区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案制定如下: 一、分类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19 年底,实现城区居民 区、城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村庄垃圾分 类覆盖率达到 85%,1

16、0 个镇在现有基础上生活垃圾减量在 10% 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 全面建立。 二、分类任务 (一)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一)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社会团体、公共 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商场、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农 贸市场、写字楼、景区及驻区部队、驻区单位等,率先落实生 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2019 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分类管理责任。各单位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的检 查、督导、统计等日常业务工作。设置分类指导员,做好垃圾 - 3 - 分类投放的指

17、导、引导和劝导工作,并负责收集点的保洁和二 次分拣等工作,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做好分类统计、 计量、上报等工作。 (2)正确分类投放。各单位分类指导员指导本单位人员做 好垃圾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蓝色容 器),统一收运、处置;有害垃圾准确投放至小区内具备防护 措施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红色容器),实行专人管理;餐 厨(厨余)垃圾投入到餐厨(厨余)垃圾桶内(绿色容器);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灰色容器);煤灰炉渣投 放至专用容器内;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应按要求定时定点投 放至各单位自行设置的暂存点内。 2.全面提升居民区、村庄垃圾分类水平。 城市居民区生活垃

18、圾分类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 圾、 其他垃圾四分类方式开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以及煤灰炉渣“4+1”的分类方 式开展;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单独设置“大分流”垃圾暂存 点,专门收运、处置。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自然保护区) (1)分类管理责任。居民区、村庄垃圾分类工作由各镇街 (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并明确各居民区、村庄的分类责任 人。建立“三员一办”队伍:镇街设立的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配 备不少于 3 名工作人员,负责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镇街 设 3 名垃圾分类检查员;社区居委会、村委

19、会设 3 名垃圾分类专 - 4 - 员;村庄、居民区按照 1 人/300 户标准(不足 300 户配备一名) 配备分类指导员。 镇街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垃圾分类台 账,做好分类统计、计量、上报等工作;分类检查员负责对辖 区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对分类专员工作进行督 导、考核;分类专员负责对分类指导员的在岗情况、指导效果、 指导标准等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导;分类指导员负责引导居民正 确分类投放。 (2) 正确分类投放。 可回收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蓝 色容器),统一收运、处置;有害垃圾准确投放至小区内具备 防护措施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红色容器),实行专人管理; 餐厨(厨余)垃

20、圾投入到餐厨(厨余)垃圾桶内(绿色容器);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灰色容器);煤灰炉渣投 放至专用容器内;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实行“有偿预约清 运”服务,由各镇街(自然保护区)村庄、社区、物业公司等 单位按标准设置暂存点,城区由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统一清运 处置,农村由各镇街自行处置。 (三)设置“大分流”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 林垃圾等) 暂存点和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小分类” 垃圾 (可 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煤灰炉渣)投放 点,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新建小区必须设置“大分流”垃圾 暂存点及“小分类”垃圾投放点,暂存点及投放点与建筑工程同 步

21、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 结合目前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由各镇街 (自然保护区) 负责在小区、村庄可单独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容器,由 - 5 - 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负责收运、暂存。 (二)(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设 1.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网 络等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利用户外电子屏、楼宇电梯、公交、地 铁站、旅游景点等视频终端及广告牌、宣传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 益宣传。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绿色家庭”创建等形 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各镇街(自然保护区)印制致单位、居 民的一封信、 倡议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开展垃圾分类入户

22、宣传 活动,指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继续开展“光盘行动”、限塑令、 “净菜入市”、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和商品过度包装等工作,大 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 (水务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机关事 务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各镇街(自然保护区)、区属国有企 业 2.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建立分级培训指导机制,区城 市管理局(水务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垃圾分类相关责任人的 培训,各镇街(自然保护区)、各单位负责社区、村庄、单位 内分类检查员、专员及指

23、导员的培训工作。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全面宣传、指导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鼓励各镇街(自然保护区)建立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建立公众开放制度,定期组织市民参观、交流、培训,普及垃圾 分类知识,引导市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垃圾分类、 - 6 - 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 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探索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主题 实践课程。使用青岛市教育局编制的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 类教材或知识读本,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 律, 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 并与课堂

24、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将垃圾分类纳入阳光校园创建活动。让学生在创建绿色学校、绿 色家庭、绿色社区中发挥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垃圾分类和 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 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 类学期开课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4.壮大垃圾分类队伍,增强社会协同,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 氛围。各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垃圾分 类宣传、 指导活动。 在新区高校中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政府职能部 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镇街(自 然保护区) 5.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 基层党组织要把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主题党日内容, 每月至少 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红色”引领“绿色”。各成员 单位要成立由党员志愿者组成的垃圾分类监督员队伍, 协助做好 - 7 - 垃圾分类日常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各单位党组织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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