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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信息简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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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NVH 研发能力能力提升项目(2020)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10 月月 目目录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33 环境质量状况.38 评价适用标准.4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5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1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64 结论与建议.67 附图:附图: 附图附图 1建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

2、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附图 2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在汽开区总体规划中的在汽开区总体规划中的位置位置图图 附图附图 3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厂界厂界噪声噪声及大气补充及大气补充监测点位置图监测点位置图 附图附图 4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 附图附图 5建设项目在研发中心位置图建设项目在研发中心位置图 附图附图 6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位置图位置图 附图附图 7建设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 附件:附件: 附件附件 1监测报告监测报告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NVH 研发能力能力提升项目(2020)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3、司 法人代表徐留平联系人陈捷 通讯地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系电话13756130886传真邮政编码130011 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 占地面积(m2)8500绿化面积(m2)0 总投资 (万元) 2182.4环保投资(万元)20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0.92%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2022 年 2 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NVH 研究所负责乘用车整车、 总成及零部件的 NVH 目标定义、 性能控制及达标验证等工 作。试

4、验项目包括整车道路 NVH 评价和测试、道路模拟状态下的整车 NVH 评价和测试、整 车定置 NVH 评价和测试、整车异响评价、隔吸声测量、模态测量、动力传动系的 NVH 测试 和评价、电驱系统的 NVH 测试和评价以及市场 NVH 问题的处理等。为了打造红旗极致“听 觉”体验,响应集团 24 个月产品开发周期,一次做对的整体策略,通过梳理,NVH 在产品开 发前期的虚拟验证、声音设计和声品质、电动车 NVH 等方面试验能力欠缺,制约 NVH 性能 全面正向控制能力达成。因此,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本项目。 NVH 为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Noise、Vibration、Harshne

5、ss)的英文缩写。 本项目为 NVH 研发能力能力提升项目(2020),包括新购置 58(台)套 NVH 相关实验 设施。增加实验纲领。 2 根据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结合本项目工艺,本项 目属于“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中的“107、专业实验室”中的其他,因此,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 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

6、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报告表的编制过程中, 得到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 在此深表谢意! 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 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6)中

7、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年 1 月 1 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8、 4 月 24 日修订;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 年 9 月 10 日;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 年 4 月 2 日;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 年 5 月 28 日; 3 (19)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 年 6 月 27 日; (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 年 11 月 27 日。 2.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9、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 (2)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 年 4 月 28 日;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2019 年 10 月 30 日;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11 日; (5)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 年 3 月 25 日; (6)关于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2016 年 12 月 28 日。 (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 年 9 月 25 日; (8)

1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 年 7 月 3 日; (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 年 8 月 8 日; (10)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 年 12 月 30 日;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 年 12 月 10 日; (12)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2016 年 10 月 27 日; (13)关于印发的通知,2017 年 9 月 13 日; (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9 年 6 月 26 日。 2.3 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地

11、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 年 1 月 12 日; (2)吉林省用水定额,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3)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2 年 12 月 19 日; (4)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 , 2014 年 8 月 14 日;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4 2013 年 12 月 24 日; (6)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5 年 12 月 29 日; (7) 吉

12、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的通知 , 2016 年 5 月 23 日; (8)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的通知 , 2016 年 5 月 23 日; (9)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 年 11 月 28 日; (10)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 (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知(吉政发201815 号); (12)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 年 8 月 25 日。 (13)

13、吉林省生态环境环境厅公告 2019 年 1 号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9.3.7); (14)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815 号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2018 年 8 月 21 日; (15)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的通知(吉林 省环保厅吉环管字201821 号); (16)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 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吉环 办字20204 号); (17) 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升环评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十三项 举措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06 号)

14、; (18)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目录(2020 年本)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010 号)。 (19)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通告20175 号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20)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长 春市人民政府,2016 年 3 月 17 日); (21)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175 号); 5 (22)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 府发20174 号); (21)长春市人

15、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长 府发201714 号); (22)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长环发20165 号); (23)长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长 府发201618 号); (24)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发201812 号长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2018 年 9 月 28 日。 2.4 评价技术导则、规范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3)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10)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 2.5 项目文件、规划文件项目文件、规划文件 (1)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7、签订的环评合同; (2)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项目环境可行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环境可行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发改委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国 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属于鼓励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6 中第三章技术政策第七条提出: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跟踪研究国际前沿技 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技术的产品要具有国际 竞争

18、力, 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要;自主开发的产品力争与国际技术 水平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符合技术政策的研发活动给予支持。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环保措施有效性和达标排放可靠性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经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可确保对区域环境质量无显著不利影响。 (3)总体规划符合性 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中将长春市西南部即包括一汽集团公司研发 总院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富锋部份发展用地规划为汽车工业园区。经国务院批准,长 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

19、011 年 1 月 7 日正式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 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一汽研发总院院内,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总体规划。 (4)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意见 根据 关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建字2006257 号)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以汽车制造及零部件加工为主导 产业,并要求对污染重、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产生异味的项目应严禁入内。 拟建项目符合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 (5)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仅增加实验设施,不新增占地面积。不属于林地(特别是天然林、公 益林)、基本农田、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 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本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内。 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 本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在道路上自然排放, 且总量较少,故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三级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三级评价要求,调查项目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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