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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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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给水干管,形成区域内给水系统网络,可满足公司的 生产、生活用水。 (2)排水 南厂区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经相应处理后接入区域污水管网,送开 发区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供电 本项目由市政电网供电, 目前南厂区内配电房供电负荷为 5200KVA, 现有项目规划 用电负荷为 4800KVA,本项目用电负荷约为 200KVA,因此南厂区内现有供电负荷能够 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4)空压 南厂区压缩空气由自备的空压机组供给,南厂区空压机供气能力为135m 3/min,现 有项目空压用量为101m 3/min,拟建项目空压设计用量为12m3/min,因此南厂区空

2、压站的 供气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空压用气需求。 (5)天然气 南厂区内使用的天然气由开发区供气管网提供,本项目新增天然气使用量约13.3万 m3/a。 (6)储运 本项目各类原料依托厂区内现有各类库房,喷粉用环氧树脂粉末暂存于危化品库 内。 本项目公辅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公辅设施建设情况 类别类别 名名称称 厂区厂区现有现有设计能力设计能力 已建已建项目项目 本项目本项目 备注备注 公用工公用工 程程 供电 0.52 万 KVA 0.48 万 KVA 0.02 万 KVA 空压 135m3/min 101m3/min 12 m3/min 天然气 346.8万 m3/a 13.3 万 m3/a 天然

3、气 管网 贮 运 工贮 运 工 程程 原料仓库 9433m2 罐区 524.91m2 成品库 13000m2 露天堆 场 环保工环保工 程程 废气 1 座自动抛丸房+1 座手动抛丸清理房, 分别经4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1根 15m 排气筒排放 新增 1 套滤筒 除尘器+15m 排气筒 6 磷化和电泳涂装:2 套废气洗涤塔+2 根 15m 排气筒 电泳烘干废气经 1 套催化燃烧装置+2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粉末固化设置过滤棉过滤装置+活性炭 吸附装置和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固化 炉进出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2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6 根 15m 排气筒排

4、放 粉末固化炉天然 气燃烧废气依托 现有 1 座 15m 排 气筒排放 脱脂、预脱脂废气经 2 根 15m 排气筒排 放 柴油罐区的呼吸废气经配套的两级油 气回收装置处置 1 座手动喷砂房, 配套设置 2 套滤筒除尘 器和 1 根 15m 排气筒 喷漆房和烘干房设置 1 套二级活性炭吸 附系统 (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和 1 根 15m 排气筒 依托现有涂装线 废气处理装置和 排气筒 危废库设置 1 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和 1 根 15m 排气筒 新增 1 套热洁炉 15m 排气筒 废水 KTL 设置 1 座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 12.5t/h 涂装线设置 1 座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

5、2t/h 噪声 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 固废 1 座 692.45m2一般固废库 1 座 251.8m2危废库 其他其他 消防水池 1 座 700 m3消防水池(与北厂区共用) 事故池 2 座 310 m3事故池 (注:北厂区设有事故池(注:北厂区设有事故池400m3。 )。 ) 4 4、工作制度及其他工作制度及其他 职工人数:南厂区内现有项目已核定员工700人,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 工作时间: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 5 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从南厂区平面布置图可以看出,B1-3 车间主要为钢材库、下料开平线,B4-5 车间 主要为机加工、焊接拼装线

6、;本项目所在 B6 车间主要为喷涂线,车间布局按照生产工 序由南往北依次布置,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流水线。本项目 B6 车间由西向东依次布置抛 丸、喷漆/喷粉设备,烘干及成品暂存区依托现有烘干设施,生产线布局紧凑,各个生产 7 工段衔接有序,综合考虑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和公辅设施的依托性,布局较为合理。 6 6、初筛分析初筛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 项 目 已 经 扬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2020-321071-36-03-653543。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 本项目不

7、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 参照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 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18 号) ,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淘汰类项目。 参照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 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7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 扩张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3892 号) ,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8、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对照扬州市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名录,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大运河(邗江区)洪水调 蓄区,距离约 1.3km,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之内,符合生态管控的 相关要求。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对照扬州市生态红线名录,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 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内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 量现状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本

9、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2018年,扬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 率66.6%,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降幅 8 排名全省第一;此外,根据扬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目标为: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0%以上;PM2.5浓度 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即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9%,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其中PM2.5浓度严于省控指标

10、;同时,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目前正着手准备编制扬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届时将提出 达标年的目标浓度并提出完成这一规划目标的相应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 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稳定可行,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节能设计 标准和规范,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具有较好的 节能效果。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与相关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与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与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中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相符;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用地性质

11、属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与开发区 用地性质相符,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不冲突。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园区园区执行情况执行情况 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 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 发展理念。开发区应根据国家、规划发展战略, 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鉴于规划期至 2020 年,现已临近,应在解决好现状环境问题的 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定位,衔接 江苏省“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 尽早开展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开展规划 环评工作以指导开发区后续

12、发展。新一轮规划编 制中,应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统 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 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引导产业升级和结构 优化,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 质量保障相协调。 开发区已着手开展新一 轮规划编制工作,并拟同步 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新一轮 规划编制中,将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统筹 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环 境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 范、环境管理等,引导产业 升级和结构优化,实现产业 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 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本项目不涉及 2、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 区内湿地、河道、绿地、长江和运河干流岸线等 生态空间

13、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加快推进二城商务区、扬子津科教创 新园等居住片区内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 业整改和搬迁,生产与生活空间之间应设置空间 近年来,开发区不断加 强区内湿地、河道、绿地、 长江和运河干流岸线等生态 空间保护工作,严禁不符合 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二城商务区、扬子津科 本项目不涉及 9 隔离带,生活空间周边禁止布局排放恶臭、酸雾 等的建设项目,切实解决居住于工业布局混杂引 发的环境问题, 确保人居环境质量安全。 落实 报 告书 要求, 尽快推动扬州市润仪油品有限公司、 扬州市锦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迁出生态红线管控 区。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

14、规定,做 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调查与修复。 教创新园等居住片区内现有 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 已逐步启动整改和搬迁工 作;将加快推动扬州市润仪 油品有限公司、扬州市锦程 新能源有限公司迁出生态红 线管控区的步伐,并开展污 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调 查与修复工作。 3、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 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 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 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 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 开发区已制定了污染减 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 求。 本项目采取 了有效措施减

15、少 污染物的排放,总 量已经取得平衡 途径。 4、 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 推动高质量 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 与主导产业不相关、 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 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设备, 以及单位产品能耗、 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 国际先进水平。 开发区将严格落实报 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污 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 高标准引入清洁生产水平较 高的项目入区。 本项目属于 园区产业发展规 划中的汽车及零 部件产业,清洁生 产水平较高。 5、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 主体等,做好开发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土壤等环境

16、要求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跟 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 开发区将定期开展大 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 等环境要求的长期跟踪监测 与管理,并根据跟踪监测结 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 容。 本项目已制 定例行监测计划。 6、 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区域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落实报告书提出 的加快推进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及其提 标改造和中水回用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 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 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 处理。 开发区将进一步推动环 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六 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 及其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要 求

17、,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 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 固体废物均依法依规处理处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废 均合理处置,危废 均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7、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包括防护距离 内) ,入区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 生产。园区内企业应采取有效、具体的水回用措 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回用率不得低于 85%) 。 对入区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开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 及地方产业政策,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积极推广循环 经济和清洁生产。向园区内 企业推广有效、具体的水回 用措施, 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并

18、对入区企业进行强制性清 洁生产审核。 本项目符合 现行产业政策,严 格执行环保“三同 时”制度。 8、 拟入区建设项目, 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 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 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规划环 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 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 拟入区建设项目,均需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 区内建设项目提供可使用的 规划环评中的相关环境协调 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 调查等资料。 本项目已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10 与中共江苏省委与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江苏省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9、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 (苏发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号) 、 扬州市扬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扬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扬发 201711 号)及号)及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苏政办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苏政办发2017 30 号)号)的相符性的相符性 对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中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要求“新、改、 扩建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实施 2 倍削减量替代。新、扩、改建 VOCs 排放项目清洁生 产水平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采用行业污染治理推荐技术;2017 年底前,印刷包装、 集装箱、交通

20、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实现低 VOCs 含量 涂料/胶黏剂替代” 。本项目采用喷粉工艺,可从源头削减 VOCs 的产生量,同时针对烘 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 (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 符合“两 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扬的通知 (扬 府办发府办发201481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对照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 量在厂区现有总量范围内平衡,不新增

21、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符合大气行动方案的要求。 与长三角地区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0- -20202 21 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符性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符性 对照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落实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持续推进 VOCs 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 ”的要 求,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提升 VOCs 综合治理水平。各地要大 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汽车制造、 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

22、面实施源头替代。 ”本项目 采用环氧树脂粉末,属于低 VOCs 含量的涂装材料,符合方案要求。 与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国发201337201337 号号)的相符的相符 性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推进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 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 本项目采用低 VOCs 含量 的环氧树脂粉末,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减少了

23、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排放量,符合通知要求。 11 与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与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苏环办 20141282014128 号)号)的相符性的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 2014128 号),表面涂装行业应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 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 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喷漆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 的围护结构体;喷漆废气应先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

24、+多级过滤等工艺进 行预处理,再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蜂窝活性 炭吸附-催化燃烧、填料塔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多种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 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工艺为静电喷涂,喷粉房和烘干房均为封闭式结构, 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 处理,基本能够满足通知要求。 与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与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苏环办 2012015 5119 9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

25、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519 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汽车制造、船舶制造、集装箱、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 电线电缆、家具制造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 VOCs 污染控制;逐步提高水性等低 VOCs 含量 涂料的使用比例,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优化 喷漆工艺与设备。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 VOCs 废气收集 系统,安装高效处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采 用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工艺为静电喷涂,喷粉房和烘干房均为封闭式结 构,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 进

26、行处理,并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能够满足通知要求。 与与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 根据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须推广使用 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 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 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 集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工艺为静电喷涂,喷粉房和烘干房均为封闭式结构,同时针 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

27、+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 12 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不低于 90%,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与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号令)的)的 相符性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第 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 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 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 处理;含有挥

28、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 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 项目采用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工艺为静电喷涂,喷粉房和烘干房均为封 闭式结构,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有 机废气进行处理,并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因此本项目与该管理办法基本相符。 与关于印发与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政发的通知 (苏政发2018122 号)和关于印发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 (扬府办发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8115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对照上述通知中“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

29、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 VOCs 含量、低 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和“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 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 30%、40%、50%” ,本项目拟采用环氧树脂粉末涂 料,并按照方案要求,编制公司大气预警应急方案,在相应的预警级别下,对喷涂生产 线进行限产减排,因此符合通知要求。 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

30、、 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 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 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 “两涂一烘” 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 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 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 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 13 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

31、气一并处理。 ”本项目使用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 粉末,喷涂和烘干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 (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基本符合方案要求。 与 中共扬州市委与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扬发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扬发20198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对照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扬发20198 号)中“加强重点 VOCs 行业治理,2019 年完 成列入“

32、263”专项行动的 VOCs 治理项目。鼓励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实施清洁涂料、溶 剂、原料替代。 ”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基本符 合意见中的要求。 与与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 2020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苏大气办 202020202 2 号号) ) 的相符性的相符性 对照通知中“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 目。工业涂装行业重点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 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按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中 VOCs

33、 含量限值要求,尽快完 成涂装行业低 VOCs 含量涂料替代,对有机溶剂年用量小于 10 吨且无法完成替代的企业 实施兼并重组、关停转移。工业涂装行业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 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 VOCs 排放工 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的要求,本项目使用低 VOCs 含量的环氧树脂粉末,喷 涂和烘干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同时针对烘干房配套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基本能够满足通知要求。 对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和其他相关 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等,

34、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 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于1992年8月在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39号建厂(老厂 区) ,于2006年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路9号建设新厂区(目前该厂区作为零部件和 挂车生产厂区(南厂区) ) ,于2020年在临江路9号厂区北侧建设挂车和罐车厂区(北厂 区) 。 【老厂区现有情况】 一、老厂区现有项目概况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老厂区已建项目详见下表。 扬州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老厂区老厂区已建项目情况已建项目情况 厂区厂区 项目

35、名称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设计产能 实际产能实际产能 审批情况审批情况 建设进度建设进度 验收情况验收情况 老厂区 年产 5000 辆 半挂车技改 项目 半挂车 5000 辆/ 年 5000 辆/ 年 扬州市环保 局 1996.4.9 已建成 在产 已验收 1996.12 罐式半挂车 技术改造项 目 罐式半 挂车 1000 辆/ 年 1000 辆/ 年 扬州市环保 局 1999.8.3 已建成 在产 已验收 2001.8.14 增资扩股新 建厂房项目 罐式半 挂车 3000 辆/ 年 3000 辆/ 年 江苏省环保 厅 苏环便管 (2003)162 号 已建成 在产 已验收 20

36、05.5.9 罐式车涂装 车间项目 扬州市环保 局 2005.1.9 已建成 在产 已验收 2007.2.28 二期工程项 目 车辆运 输车 2000 辆/ 年 2000 辆/ 年 扬州市环保 局 2005.1.9 已建成 在产 已验收 2007.2.28 混凝土 运输车 1000 辆/ 年 1000 辆/ 年 老厂区现有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验收,近年没有建设过新项目,中集通华公司近期的 环评报告已对其现存环境问题进行梳理,且该厂区将于2020年底完成拆除工作,本次评 价不再对其现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南厂区现有情况】 一、南厂区现有项目概况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临江路南厂区已建项目详见下

37、表。 扬州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临江路南临江路南厂区厂区已建项目情况已建项目情况 厂厂 区区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设计产能 实际产能实际产能 审批情况审批情况 建设进建设进 度度 验收情况验收情况 15 新 厂 区 ( 南 区 ) 扩大产能项 目 混凝土搅拌车 6000 辆/年 6000辆/年 扬州市环保 局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 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

38、月济南二二年十月济南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I 概 述 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分公司” ) ,位于山东省 济南市历下区,占地 3452 亩,其中生产区域 2613 亩,地处胜利、中原两大油田之间, 自备铁路与胶济线相连。企业原料资源由355、377 两条原油管线和一条天然气管 线直输进厂,产品出厂有管输、铁路、汽运等多种方式,资源进厂和产品出厂渠道十 分畅通,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企业前身是济南炼油厂,始建于 1971 年,1983 年划归中国石化总公

39、司,2000 年 经过重组改制,主业部分成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06 年辅业部 分经过体制转换,成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企业目前拥 有常减压、催化裂化、柴油加氢、逆流连续重整、润滑油系列、聚丙烯等主要生产装 置 30 余套。原油一次加工能力 750 万吨/年,原油综合加工能力 550 万吨/年,职工人 数近 1800 人。主要生产汽油、航空煤油、柴油、液化气、道路沥青、聚丙烯、润滑油 基础油等 50 余种牌号产品。 济南分公司综合加工能力达到 550 万吨/年,液化气最大产量 77 万吨/年,经过气 分装置处理后可剩余约 38.2 万吨/年的混合碳四

40、,其异丁烷含量约 36.68m%,异丁烯含 量约 13.17m%,正丁烯含量约 10.97m%,顺反丁烯含量约 20.69m%,正丁烷含量约 18.02m%。济南分公司有液化气储罐 7 个(6 个 400m3,1 个 1000m3) ,最大储存天数 仅为 5 天,且由于没有可新建罐区的场地,长期面临液化气储存能力不足的问题;大 量的液化气长期滞存在罐区是一大安全隐患,如遇液化气滞销状况,液化气将无罐可 存,只能作为燃料气烧掉,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济南分公司是城市型炼厂,随着城市 的发展,大量液化气外运成为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较大的安全隐患。 济南分公司目前的汽油调和组分比较少,主要是 S- Zor

41、b 汽油、重整苯抽提汽油、 MTBE 和轻石脑油;高辛烷值组份仅有重整汽油,而重整苯抽提汽油的芳烃含量达 90v%, 严重限制了其调和比例。 目前济南分公司现有汽油调和组分无法生产国汽油, 只能外购烷基化油才能调和出国汽油,因此,烷基化油成为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 量升级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5 部委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II 汽油的实施方案 (发改能源(2017)1508 号)和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 案 (发改能源(2018)1271

42、号)要求,各省市开始陆续推广国乙醇汽油,山东省拟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前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方案实施后,炼 油企业生产的车用汽油转变为车用乙醇汽油的调和组分,并不得在车用乙醇汽油调和 组分中人为添加除乙醇以外的其它含氧化合物,且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生产过程 中所携带的其它含氧化合物的总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MTBE 将不能再作为调和组分 加入到汽油中,MTBE 装置将面临停产的问题,进一步造成炼油企业高辛烷值汽油调 和组分的短缺。 济南分公司有充足的碳四液化气资源可作为烷基化原料,可以通过碳四综合利用 项目将液化气转化成烷基化汽油,既能实现国汽油质量升级,又能缓

43、解济南分公司 周边巨大的道路安全运输压力,综合考虑,济南分公司非常有必要利用现有液化气资 源建设一套烷基化装置。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同时本 项目削减了液化气汽运出厂的运输量,生产烷基化油调配到汽油中,采用管线运输的 方式,符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 动方案(2018- 2020 年) ”的政策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工作程序,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现场踏

44、勘、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 告书” ) 。报告书中所涉及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委托济南万安检测评价技 术有限公司完成;地下水评价专章由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一水文地质工程 地质大队完成;土壤监测与分析由大连化工研究院完成。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在舜网网站、 济南日报进行了公示,并在项目厂址附近的义和庄、恒大奥东新都、建大花园、金河 山庄、炼油厂社区、万科幸福里、雪山和苑、殷陈小区等相关敏感点进行了公示。 2020 年 4 月 1 日,济南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中心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分公司主

45、持召开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 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了专家意见,我公司按专家 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国汽油质量升级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III 意见修改完成本报告。 3、报告书主要结论、报告书主要结论 项目投产后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项目排放污染 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工程运营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 3.1、工程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工程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91370

46、100706312970N001P, 本次新增产品全 部内部调汽油和液化气使用,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现有产品液化气,不新增天然气燃 料使用量。 废水排放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入现有废水排放管网收集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废气:废气: 排污点为废酸回收装置尾气排放口 P1, 排放高度 50m, 排放尾气经过 SCR、 碱洗和电除雾处理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6132- 2010)中表 6 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 2015)中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中表 2 石油化学工业重点控制区和区域性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 2019)表 2 重点保护区标标准限值。 废水: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高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固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全部外委处理,均得到妥善处理或 处置。 噪声:噪声:拟建项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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