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系统评价 安排定期的系统评价被确定为第五阶段系统开发过程实现后鉴定的一部分。定期的系统评价安排在系统实现后三个月,但不能超过一年。信息服务人员和用户都要积极地参加系统评价。全面的评价可能要化费一个人周到几个人月的时间,这取决于系统的规模。评价小组负责审定下列内容: 1.系统效率 2.系统有效性 3.解题周期 4.响应时间 5.信息的关联 6.输入输出的分配及控制 7.输入输出的格式和内容 8.文件、记录和数据库的结构 9.更新和后备措施 10.系统资料的通用性关于需要进一步改进的不足之处和建议都要编制成文件,并提交给相应的业务领域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