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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计标准规范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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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本电子版本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for Pollutants from Coal Industry (发布稿)2006-09-01 发布 2006-10-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发 布 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

2、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I GB 204262006 目目 次次 目 次.I 前 言.II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5 煤炭工业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6 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和其他管理规定.8 标准实施监督.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II GB 204262006 前前 言言 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3、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规定了采煤废水和选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了煤炭工业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了煤矸石堆置场管理技术要求;规定了煤炭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性技术要求;新建生产线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现有生产线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煤矸石堆置场污染物控制和管理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按

4、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9 月 1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

5、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煤矿(含露天煤矿)、选煤厂及其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以及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防治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生产线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生产线的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6、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6.12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8970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

8、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煤炭工业 coal industry 指原煤开采和选煤行业。3.2 煤炭工业废水 coal industry waste water 煤炭开采和选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采煤废水和选煤废水。3.3 采煤废水 mine drainag

9、e 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到环境水体的煤矿矿井水或露天煤矿疏干水。3.4 酸性采煤废水 acid mine drainage 在未经处理之前,pH 值小于 6.0 或者总铁浓度大于或等于 10.0mg/L 的采煤废水。3.5 高矿化度采煤废水 mine drainage of high mineralization 矿化度(无机盐总含量)大于 1000mg/L 的采煤废水。3.6 选煤 coal preparation 利用物理、化学等方法,除掉煤中杂质,将煤按需要分成不同质量、规格产品的加工过程。3.7 选煤厂 coal preparation plant 对煤炭进行分选,生产不同质量、规格产

10、品的加工厂。3.8 选煤废水 coal preparation waste water 在选煤厂煤泥水处理工艺中,洗水不能形成闭路循环,需向环境排放的那部分废水。3.9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Air Pollutants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指在温度 273K,压力为 101325Pa 时状态下,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1 小时的平均浓度,单位为:mg/m3(标)或 mg/Nm3。3.10 煤矸石 coal slack 采、掘煤炭生产过程中从顶、底板或煤夹矸混入煤中的岩石和选煤厂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洗矸石。3.11 煤矸石堆置场 waste heap wwwwwwGB标准规范建

11、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堆放煤矸石的场地和设施。3.12 现有生产线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审批的煤矿矿井、露天煤矿、选煤厂、以及所属贮存、装卸场所。3.13 新(扩、改)建生产线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批的新、扩、改煤矿矿井、露天煤矿、选煤厂、以及所属贮存、装卸场所。4 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 4.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 煤炭工业(包括现有及新(扩、改)建煤矿、选煤厂)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表 1规

12、定的限值。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 染 物 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1 总汞 0.05 2 总镉 0.1 3 总铬 1.5 4 六价铬 0.5 5 总铅 0.5 6 总砷 0.5 7 总锌 2.0 8 氟化物 10 9 总 放射性 1Bq/L 10 总 放射性 10Bq/L 4.2 采煤废水排放限值 现有采煤生产线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表 2 规定的现有生产线排放限值;在此之前过渡期内仍执行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表 2 规定的新(扩、改)建

13、生产线排放限值。新(扩、改)建采煤生产线自本标准实施之日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表 2 规定的新(扩、改)建生产线排放限值。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pH 值除外)序号 污 染 物 现有生产线 新建(扩、改)生产线 1 pH 值 69 69 2 总悬浮物 70 50 3 化学需氧量(CODcr)70 50 4 石油类 10 5 5 总铁 7 6 6 总锰(1)4 4 注(1):总锰限值仅适用于酸性采煤废水。4.

14、3 选煤废水排放限值 现有选煤厂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表 3 规定的现有生产线排放限值;在此之前过渡期内仍执行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应实现水路闭路循环,偶发排放应执行表 3 规定新(扩、改)建生产线排放限值。新(扩、改)建选煤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应实现水路闭路循环,偶发排放应执行表 3 规定新(扩、改)建生产线排放限值。表 3 选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3 选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pH 值除外)序号 污 染 物 现有生产线 新(扩、改)建生产线 1 pH 值 69 69 2

15、悬浮物 100 70 3 化学需氧量(CODcr)100 70 4 石油类 10 5 5 总铁 7 6 6 总锰 4 4 4.4 煤炭开采(含露天开采)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规定 4.4.1 对于高矿化度采煤废水,除执行表 2 限值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高矿化度采煤废水用作农田灌溉时,应达到 GB 5084 规定的限值要求。4.4.2 在新建煤矿设计中应优先选择矿井水作为生产水源,用于煤炭洗选、井下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绿化用水等。4.4.3 建设坑口燃煤电厂、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电厂,应优先选择矿井水作为供水水源优选方案。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

16、结构工环保汇编 4.4.4 建设和发展其他工业用水项目,应优先选用矿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可以利用的矿井水未得到合理、充分利用的,不得开采和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5 煤炭工业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煤炭工业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 5.1 现有生产线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表 4 规定的限值;在此之前过渡期内仍执行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建生产线,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表 4 规定的限值。表 4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4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17、限值 生产设备 污染物 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点等除尘设备煤炭风选设备通风管道、筛面、转载点等除尘设备 颗粒物 80mg/Nm3或 设备去除效率98 80mg/Nm3或 设备去除效率98 5.2 煤炭工业除尘设备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5.3 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 现有生产线在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表 4 规定的限值。在此之前过渡期内仍执行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建生产线,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表 5 规定的限值。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

18、限值 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作业场所 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 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污染物 监控点 无组织排放限值(mg/N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无组织排放限值(mg/N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颗粒物 1.0 1.0 二氧化硫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4 注(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于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 10m 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 10m 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6 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和其他管理规定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和其他管理规定 6.1 煤矿煤矸石应集中堆置,每个矿井宜设立一个煤矸石堆置场。煤矸石

19、堆置场选址应符合 GB 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l8599 的有关要求。6.2 煤矸石应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如可用于修筑路基、平整工业场地、烧结煤矸石砖、充填塌陷区、采空区等。不宜利用的煤矸石堆置场应在停用后三年内完成覆土、压实稳定化和绿化等封场处理。6.3 建井期间排放的煤矸石临时堆置场,自投产之日起不得继续使用。临时堆置场停用后一年内完成封场处理。临时堆置场关闭与封场处理应符合 GB l8599 的有关要求。6.4 煤矸石堆置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燃。已经发生自燃的煤矸石堆场应及时灭火。6.5 煤矸石堆置场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20、堆置场周边应设置排洪沟、导流渠等,防止降水径流进入煤矸石堆置场,避免流失、坍塌的发生。6.6 按照 GB 508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煤矸石属于 GB l8599 所定义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煤矸石堆置场,应采取防渗透的技术措施。6.7 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使用期间,应通过定期喷洒水或化学剂等措施,抑制粉尘的产生。7 监测监测 7.1 水污染物监测 7.1.1 煤炭工业废水采样点应设置在排污单位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有毒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按规定设置标志。采样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宜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备。7.1.2 采样频率 采煤废水和选煤废水,每次采样应在正常生

21、产条件下进行,每 3h 采样一次,每次监测至少采样 3 次。任何一次 pH 值测定值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范围,其他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以测定均值计。7.1.3 监测频率 采煤废水和选煤废水应每月监测一次。如发现煤炭工业废水超过表 1 中所列的任何一项有毒污染物限值指标,应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持续进行监测,监测频率每月至少 1 次。7.1.4 监督性监测参照 HJ/T 91 执行。7.1.5 水样在采用重铬酸钾法测定 CODcr值之前,采用中速定量滤纸去除水样中煤粉的干扰。7.1.6 本标准采用的污染物测定方法按表 6 执行。表 6 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 表 6 污染物项目

22、测定方法 序号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最低检出浓度(量)方法来源 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0.1(pH 值)GB/T 6920 3 悬浮物 重量法 4mg/L GB/T 11901 4 化 学 需 氧 量(CODcr)重铬酸盐法(过滤后)5mg/L GB/T 11914 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0.1mg/L GB/T 16488 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7 总铁、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3mg/L、0.01mg/LGB/T 11911 8 总 放射性、总 放射性 物理法 0.05Bq/L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放射性部分),国

23、家环境保护总局 9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1g/L GB/T 7468 10 镉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g/L GB/T 7471 11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mg/L GB/T 7466 12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mg/L GB/T 7467 13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0g/L 0.01mg/L GB/T 7475 GB/T 7470 14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氮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0.007mg/L GB/T 7485 15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2mg/L 0.005mg/L

24、GB/T 7475 GB/T 7472 16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0.05mg/L GB/T 7484 7.2 大气污染物监测 7.2.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 GB/T 16157 规定执行。7.2.2 对于大气污染物日常监督性监测,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为正常工况。排污单位和实施监测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以连续 1h 的采样获得平均值,或在 1h 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4 个或以上样品,计算平均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和采样时间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和规范执行。7.2.3 无组织排放监测

25、按 HJ/T 55 的规定执行。7.2.4 颗粒物测定方法采用 GB/T 15432;二氧化硫测定方法采用 GB/T 8970。8 标准实施监督标准实施监督 8.1 本标准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8.2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www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主要内容如下。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

26、。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

27、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

28、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

29、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30、。(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

31、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

32、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

33、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

34、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

35、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

36、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

37、(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

38、、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

39、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

40、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

41、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十一)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

42、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线上和智能赛事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备、门类齐全的体育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职业教育、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加强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媒体传播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标准化水平。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

43、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

44、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

45、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

46、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

47、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

48、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

49、。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

50、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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