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

上传人:山高水长 文档编号:15915198 上传时间:2023-09-10 格式:XLSX 页数:99 大小:145.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_第1页
第1页 / 共99页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_第2页
第2页 / 共99页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_第3页
第3页 / 共99页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_第4页
第4页 / 共99页
《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_第5页
第5页 / 共99页
亲,该文档总共9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一一、违违反反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及及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管管理理制制度度的的行行为为1、未批(未备案)先建序序号号法法律律依依据据裁裁量量因因素素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裁裁量量因因子子分分级级示示例例裁裁量量等等级级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2、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1、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2、项目建设地

3、点3、项目建设进程*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1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报告书(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1不符合环境功能规划,但不在保护区2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3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4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5项目建设进程基础建设阶段1主体建设阶段2设备安装阶

4、段3调试阶段4生产阶段或不执行停止建设决定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投产时间*2、项目建设地点投产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足半年1超过半年不足一年3超过一年5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1不符合环境功能规划,但不在保护区2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3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4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52、未落实环保要求、未开展后评价序序号号法法律律依依据据裁裁量量因因素素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裁裁量量因因子子分分级级示示例例裁裁

5、量量等等级级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行为情形;后评价情况2、环评文件类别*3、逾期时间行为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未纳入合同1未落实投资概算3未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5后评价情况后评价未公开1后评价已开展但不符合要求2未落实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3未开展后评价4在后

6、评价中弄虚作假5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1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报告书(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逾期时间1个月以内11个月以上不满2个月2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3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46个月以上5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7、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1、落实情形2、环评文件类别*落实情形未落实环评或审批决定中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如洒水、覆盖等)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投产时间*2、项目建设地点未落实环评或审批决定中施工期污防设施(如洗车池、沉淀池等)2项目配套的环保辅助对策措施未按要求建设3项目配套的环保主要对策措施未按要求建设4未建设5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1

8、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报告书(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3、违反“三同时”制度、验收弄虚作假序序号号法法律律依依据据裁裁量量因因素素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裁裁量量因因子子分分级级示示例例裁裁量量等等级级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

9、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0、1、行为情形*2、环评文件类别*3、生产时间4、逾期时间5、责任人行为情形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1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在建)3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4验收弄虚作假5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1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报告书(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

11、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1、落实情形2、环评文件类别*落实情形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生产时间不满3个月1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2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31年以上2年以内42年以上5废水最大日排放量不足10吨110吨以上不足100吨2100吨以上不足500吨3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41000吨以上5小时烟气流量不足1000标立11000标立以上不足1万标立21万标立以上不足10万标立310万标立以上不足20万标立420万标立以上5

12、逾期时间1个月以内11个月以上不满2个月2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3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46个月以上5责任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主管人员3单位高层5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状态*2、生产时间3、养殖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未达要求1污染防治设施在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

13、常运行3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5生产时间不满3个月1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2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31年以上2年以内42年以上5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

14、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1、行为情形*2、环评文件类别*3、生产时间4、逾期时间5、责任人养殖规模猪存栏数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按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折合猪的养殖规模)1500头猪存栏数1000头21000头猪存栏数2000头32000头猪存栏数4000头44000头以上54、环评机构弄虚作假、技术机

15、构违规序序号号法法律律依依据据裁裁量量因因素素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裁裁量量因因子子分分级级示示例例裁裁量量等等级级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

16、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环评文件类别*2、项目建设地点3、责任人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1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报告书(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

17、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1不符合环境功能规划,但不在保护区2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3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4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5责任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主管人员3单位高层5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收费

18、金额收费金额小于2000元1超过2000不足5000元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5000不足10000元3超过10000元不足30000元4大于30000元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

19、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前款规定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1、完整性2、准确性3、真实性4、作假次数5、责任人6、企业占地亩数*完整性报告非主要内容有缺失(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1报告主要内容部

20、分缺失(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3报告主要内容缺失50%以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5准确性报告单位对非主要数据或内容不具有专业能力或未按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1报告单位对主要数据或内容不具有专业能力或未按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主要数据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必测的数据,主要内容是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对各项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3报告出具单位无专业能力或未按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5真实性报告非主要内容篡改或伪造非关键性虚假数据1提供报告主要内容有篡改或伪造关键性虚假数据(影响结论的)3未按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伪造报告或查验、监测数据或篡改验收结论5作假次数1次12次33次及以上5责任

21、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主管人员3单位高层5企业占地面积不足一亩1一亩以上不足十亩2十亩以上不足二十亩3二十亩以上不足五十亩4五十亩以上55、在禁止区域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1、行为情形2、应办环保文件类别*行为情形改建1扩建3新建5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

2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收费金额收费金额应办环保文件类别登记表1报告表2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3报告书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23、的建设项目的;”1、行为情形2、应办环保文件类别*3、废水类别*4、水日排放量行为情形改建1扩建3新建5应办环保文件类别登记表1报告表2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3报告书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废水类别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废水1服务业废水2一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废水3含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的废水5水日排放量不足1吨11吨以上不足10吨210吨以上不足50吨350吨以上不足100吨4100吨以上5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2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1、行为情形2、应办环保文件类别*3、废水类别*4、水日排放量行为情形改建且增加排污量1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3新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5应办环保文件类别报告表1报告表(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2报告书3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1、行为情形2、应办环保文件类别*报告书(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4报告书(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废水类别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废水1服务业废水2一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废水3含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的废水5

26、水日排放量不足1吨11吨以上不足10吨210吨以上不足50吨350吨以上不足100吨4100吨以上513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1、行为地点2、养殖规模*行为地点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地区1

27、人口集中区域、自然保护区2自然保护区缓冲区3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5行为地点2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养殖规模猪存栏数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按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折合猪的养殖规模)1500头猪存栏数1000头21000头猪存栏数2000头32000头猪存栏数4000头44000头以上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

28、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建设规模2、建设内容*3、项目建设进程*建设规模不足500立方米1500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立方米2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000立方米35000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0立方米410000立方米以上5建设内容工业固废集中贮存场所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29、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1、行为情形2、应办环保文件类别*3、废水类别*4、水日排放量应办环保文件类别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场所2生活垃圾填埋场3危废集中贮存场所4危废利用处置场所5项目建设进程基础建设阶段1主体建设阶段2设备安装阶段3调试阶段4投入使用或生产阶段或不执行停止建设决定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30、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建设规模2、建设内容*3、项目建设进程*建设内容拆除、闲置行为需不需要归入建设项目类别中二二、违违反反环环境境保保护护许许可可的的管管理理制制度度的的行行为为序序号号法法律律依依据据裁裁量量因因素素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

32、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33、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34、、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排放去向或区域3、持续时间4、废气类别*5、废水类别*6、危废年产生量/固废年产生量(仅用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7、小时烟气流量(气)/日排放量(水)8、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仅用于第三十四条第一项)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产废去向*3、危废产生量4

35、、固废年产生量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报批情况2、转移数量*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

36、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转移数量*2、转移种类*3、联单填报情况4、报批情况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

37、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1、涉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2、涉案危险废物种类*3、涉案危险废物总量4、违法经营时间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涉案危险废物

38、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2、危险废物数量*3、违法经营时间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1、涉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2、增加危险废物种类*3、危险废物数量*4、违法经营时间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

39、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审批手续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种类*3、管理制度和措施4、违法所得*5、逾期时间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

40、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1、放射性废物数量*2、违法经营时间3、违法所得*4、放射性固废的种类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41、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1、行为情形2、增加的许可证放射性废物种类3、放射性废物数量*4、违法经营时间5、违法所得*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42、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审批手续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种类*3、管理制度和措施4、违法所得*5、逾期时间25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一)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排放去向或区域3、持续时间4、废气类别*26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

43、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44、(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排放去向或区域(所含固废项仅适用于第三十六条第二项)3、持续时间(仅适用于第三十五条第二项)4、废气类别*5、废水类别*7、小时烟气流量(气)/日排放量(水)8、危废年产生量/固废年产生量(仅适用于第三十六条第二项)*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45、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1、行为情形2、增加的许可证放射性废物种类3、放射性废物数量*4、违法经营时间5、违法所得*27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行为情形28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

46、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行为情形26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

47、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排放去向或区域(所含固废项仅适用于第三十六条第二项)3、持续时间(仅适用于第三十五条第二项)4、废气类别*5、废水类别*7、小时烟气流量(气)/日排放量(水)8、危废年产生量/固废年产生量(仅适用于第三十六条第二项)*29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相关证件或者吊销排污许可证,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

48、可证。”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行为情形28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1、排污单位管理类别2、行为情形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裁裁量量因因子子分分级级示示例例裁裁量量等等级级排污单位管理类别简化管理1重点管理(除属特别严重的项目)3重点管理(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5排放去向或区域二类功能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V类水体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未处置或交由资质单位处理1类水体/资源化综合利用2二类功能区(

49、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类水体/通过焚烧等方式处理处置3I、类水体/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4一类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倾倒、填埋5持续时间不足5天15天以上不足10天210天以上不足20天320天以上不足1个月41个月以上5废气类别其他生活或服务类废气1农业生产、畜禽养殖/工地扬尘/机械、汽车修理2一般工业废气/含恶臭污染物的废气/医疗/实验室3火电、钢铁、石化、水泥、炼焦、有色、化工废气、烟尘/燃煤锅炉废气、烟尘4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5废水类别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废水1服务业废水2一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废水3含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的废

50、水5危废年产生量/固废年产生量不足5吨/不足10吨15吨以上不足50吨/10吨以上不足100吨250吨以上不足200吨/100吨以上不足500吨3200吨以上不足500吨/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4500吨以上/1000吨以上5小时烟气流量(气)/日排放量(水)不足1000标立方米/不足10吨(一般排污单位)/不足5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不足2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11000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万标立方米/10吨以上不足100吨(一般排污单位)/5万吨以上不足10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2000吨以上不足5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21万标立方米以上不足10万标立方米/100吨以上不足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标准信息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