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上传人:ewewa 文档编号:15916428 上传时间:2023-09-10 格式:PDF 页数:90 大小:6.4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0页
亲,该文档总共9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8附图:附图:附图一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二尉氏县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附图三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土地使用规划图附图四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示意图附图五本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六现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七扩建项目建成后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八现场照片附件: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备案确认书附件三土地证附件四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五营业

2、执照附件六排污许可证附件七环评确认书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 2 万吨电力电缆 20 万千米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223-29-03-02692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建业路北段地理坐标(114.071068636E,34.438825724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3831 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3、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00环保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10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938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西区,集聚区规划情况如下:规划名称: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6645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南省环境

4、保护厅2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 201724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集聚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西区,根据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土地使用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厂区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 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空间结构规划图,项目为塑料制品、电力电缆制造项目,位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区,本项目不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禁止、限制入驻范围内。2.与集聚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5、(调整)(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负面清单的对比分析见表 1,与其环境准入条件对比见表 2。表表 1.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管理要求禁止入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和限制类范畴内,符合该政策要求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的项目扩建项目不在禁止用地目录内禁止建设列入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5 年版)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除外)扩建项目产品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5 年版)所列的高

6、污染、高风险产品禁止入驻不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如钢铁、水泥、冶炼、造纸、制革、煤化工、石油化工、陶瓷生产等。扩建项目产品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禁止入驻类项目禁止入驻低于国家二级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所属行业无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本项目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小。待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3纺织服装制造产业园区禁止化学合成法(如采用湿法氨纶生产工艺、二甲基甲酰胺溶剂法常规氨纶生产、硝酸法腈纶常

7、规纤维生产、常规聚酯间歇法聚合生产等)生产石化纤维项目扩建项目不在纺织服装制造产业园区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区禁止入驻化工项目(除与现代家居配套的涂料、油漆、环保型胶黏剂外)本项目在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区;不属于禁止入驻项目禁止入驻独立的电镀项目禁止入驻湿法纤维板生产项目健康医疗设备制造产业园禁止入驻农药类、兽药、化学合成药类、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在健康医疗设备制造产业园表表 2.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鼓励类一、总体要求:1、鼓励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且与集聚区产业定位相符的企业入

8、驻集聚区;2、积极引进水资源消耗量小、排污量小、附加值高的符合循环经济导向相关产业;3、鼓励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且能够进一步拉长集聚区产业链,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集聚区4、鼓励现有符合产业定位的高耗能、高水耗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二、纺织服装产业园区:1、鼓励发展纺纱、织造、印染及与之相关的项目2、鼓励发展服装、服饰、鞋帽及与之相关的项目3、鼓励发展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造、研发及与之相关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三、现代家居产业园区1、鼓励发展家具类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2、鼓励发展家装类材料加工、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3、鼓励发展家饰类材料加工、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4、鼓励发展家电类

9、组装、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5、鼓励发展家厨类加工、制造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6、其它现代家居类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四、健康医疗设备产业园区扩建项目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位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的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园区,已在集聚区管委会备案,扩建项目水排污量小。41、鼓励发展健康医疗设备制造、研发、应用及与之配套的相关项目2、鼓励发展与健康医疗产业链相关的项目3、鼓励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项目限制类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 2013年修订本)中限制类项目2、已入驻产业集聚区但与主导产业不相符、不能单纯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如橡胶制品、健康医疗设备制造、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外的其他机械设

10、备制造等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中限制类项目;禁止类列入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不属于禁止类之列允许类1、不属于以上鼓励、禁止、限制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现有已入驻的立邦涂料以及其他不含化学反应的与现代家居和健康医疗设备产业链相关的化工产品制造业;3、允许工艺先进、措施完善的企业自用配套建设环保型粘合剂生产线项目4、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水、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健全、尉氏县水资源承载力允许、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满足规划水体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引进新的印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限制类行业,符合国

11、家产业政策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1、在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驻聚集区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2、在可以允许引进新的印染项目前提下,要求新增印染项目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低耗的连续式处理设备和工艺;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能满足1:8 以下的工艺要求;拉幅定型设备要具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具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箱体隔热板表面与环境温差不大于 15;3、资源消耗方面:新建印染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 年修订)附表 1 中的要求,新建印染项目限制采用偶氮染料,鼓励使用低氮或无氮染料。4、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

12、相关经济规模的限制性要求扩建项目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制造项目,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国家对本项目所属行业的建设规模和经济规模无限制性要求,故扩建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清洁生产水平1、应选择使用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项目,避免聚集区大规模建设造成的不良效应;扩建项目原料和产品为环境友好型的52、入聚集区的新建项目的单位产品水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有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的,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指标,无行业指标体系要求的,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4、现有企业扩建项目和新建企业的生

13、产设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印染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二级及其以上项目;扩建项目单位产品无水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先进水平;生产设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故扩建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新建项目的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负荷削减量或城市污染负荷削减量中调剂;2、入驻项目“三废”治理必须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否则应慎重引进;3、现有企业涉及重金属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及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扩建项目“三废”均有可靠、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

14、措施,且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重金属,故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综上,扩建项目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条件及环境负面清单对比分析,扩建项目不在规划环评提出的负面清单内,符合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表 3.项目与汴政项目与汴政20185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西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

15、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不会达到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1)根据2019 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尉氏县属于不达标区,近年来尉氏县对区域内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优化了能源结构,使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优化。2019 年基本污染物监测值较 2018 年都有所降低,但变化浓度均小于对比标准,环境空气污染程度基本不变,处于受控状态。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内非甲烷总烃可达到相应质量标准要求;(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

16、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至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康沟河;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采取相关环保措施6后,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许可准入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故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设备及产品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

17、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为 2020-410223-29-03-026926(见附件 2)。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9 年本)(豫工信产业2019190 号),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在国家淘汰类目录内,与该政策相符。3、尉氏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的相关内容,尉氏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如下:(1)尉氏县洧川镇地下水井(共 1 眼井)

18、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7 米、西 19 米、南 19 米的区域。(2)尉氏县大马乡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10 米、西 16 米、北 13 米的区域。(3)尉氏县门楼任乡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35 米、西 26 米、南 17 米的区域。(4)尉氏县张市镇地下水井(共 1 眼井)7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5)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 23 米的区域。(6)尉氏县大营乡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8 米、西 19 米

19、、南 28 米、北12 米的区域。(7)尉氏县邢庄乡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0 米的区域。(8)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17 米、西 23 米、南 28 米、北17 米的区域。(9)尉氏县蔡庄镇地下水井(共 1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 20 米、南 6 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西区,距项目较近的水井为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地下水井饮用水源地及尉氏县大营乡地下水井,水源地保护情况如下:尉氏县大营乡地下水井,位于扩建项目西南2.5km处,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尉氏县新尉工业园

20、区地下水井饮用水源地位于本项目西南方向,本项目距其一级保护区边界3.5km;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4、与关于印发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汴政201856号)相符性分析表表 4.项目与汴政项目与汴政20185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相符性分析1、严格环境准入:各地要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涉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原则上禁止钢本项目主要生产

21、塑料制品及电线电缆,满足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要求,不属于文件要求禁止审批行业8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市内产能置换2、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19 年 10 月底前,全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五到位”即: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物料运输抑尘到位,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

22、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路面实施硬化,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棵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可见裸露土地全部绿化,确实不能绿化的尽可能硬化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徽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一密闭”即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子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本项目生产过程原辅材料袋装储存;生产过程投料、切割、破碎、磨粉等工序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

23、理+15m 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3、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到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以上。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 VOCs 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

24、开式喷涂作业。2018 年底前,建成区(含县镇)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本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制品及电线电缆,属扩建项目,位于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有机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满足 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汴政201856 号)的相关要求。5、与开封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汴环攻坚办202164 号)相符性分析表表 5.项目与汴环攻坚办项目与汴环攻坚办202164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相符性分析(1)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

25、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建业路北段,经调查,项目周边 2.5k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涉及河南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量、水量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9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严格项目备案审查,强化项目现场核查,保

26、持违规新增产能项目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达到 B 级以上要求。资源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满足绩效先进性要求。本项目电线电缆不属于绩效分级重点行业;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工艺、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指标均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

27、机械加工等 13 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绩效先进性要求(详细分析见下表所示);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按照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 年本),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2021 年 5 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国家和我省明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实施落后产能清零行动,巩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效,于 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验收工作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制造,不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对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

28、 年本),本项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工业企业 VOCs 全过程运行管理。巩固 VOCs 综合治理成效,聚焦提升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鼓励企业采用高于现行标准要求的治理措施,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设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旁路保留清单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实现厂房由敞开变密闭、由常压变负压、由逸散变聚合、空气由污浊变清新的“四由四变”目标项目注塑、造粒、挤出等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UV 光

29、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 排气筒排放;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效率 90%,废气处理效率可达80%以上。表表 6.项目与项目与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先进性指标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先进性指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项目塑料制品塑料制品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相符性性原料、能 源1.原料全部使用非再生料(即使用原包料,非废旧塑料);2.能源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1.原料全部使用非再生料2.能源使用电。相符10类型废 气收 集及处 理工艺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压延、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等涉 VOCs 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30、密闭空间内操作,车间废气得到有效收集,车间外无异味;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2.VOCs 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废吸附剂应密闭包装、暂存及转运;3.危废暂存间应密闭,保持微负压状态,采取 VOCs 收集处理措施,排气罩敞开截面处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4.VOCs 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碘值800 毫克/克及以上)、燃烧法等高效处理工艺;5.粉状物料投加、配混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PM 得到有效收集,并采用覆膜滤袋、滤筒等高效除尘技术;6.NOx治 理 采 用 低 氮 燃 烧、SNCR/SCR 等适宜技术。1、生产过

31、程涉 VOCs 工序采用局部集气罩收集,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2、VOCs 采用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废吸附剂密闭包装、暂存及转运;3、危废暂存间密闭,微负压状态,采取 VOCs 收集处理措施,排气罩敞开截面处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4、VOCs 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氧化组合高效处理工艺;5、粉状物料投加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6、不涉及 NOx;相符无 组织 管控1.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 VOCs 物料的容

32、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 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3.根据各地涉 VOCs 企业管理台账,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每年至少完成一轮 LDAR 工作;4.厂区干净整洁,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车间规范整洁,无物料散落,无“跑、冒、滴、漏”。1、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包装袋;盛装 VOCs 物料的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 VOCs 物料的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粉状物料密闭输送;3、密封点小于等于 2000个;4、厂区

33、干净整洁,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车间规范整洁,无物料散落,无“跑、冒、滴、漏”;相符排 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 PM、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20mg/m3;2.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 100%和 80%;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浓度低于4mg/m,企业边界 1hNMHC 平均浓度低于 2mg/m;1、全 厂 有 组 织 PM、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20mg/m3;2、VOCs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别达到100%和 80%;3、不设锅炉;相符11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2019 年以来

34、新建锅炉烟气排放要求:在基准氧含量 3.5%的条件下,PM、SO2、NOx排放浓度不超过 5、10、30mg/m3;改造的锅炉排放要求:在基准氧含量 3.5%的条件下,PM、SO2、NOx排放浓度不超过 5、10、50mg/m3。运 输方式1.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2.厂区车辆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或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机械。1、物料、产品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2、厂区车辆全部达国五及以上或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机械;相符监 测监 控水平1.有组织排放口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自行监测;NOx至少每月开展一次自行监测;2.涉气生

35、产工序、生产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有用电监管设备,用电监管数据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监管平台联网或者在主要涉气生产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数据保存 3 个月以上;3.厂区货运进出口设置门禁系统和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视频和电子台账监控数据能够保存 3 个月以上。1、有组织排放口每半年开展一次自行监测;2、项目建设完成后,涉气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要求安装有用电监管设备,用电监管数据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监管平台联网或者在主要涉气生产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数据保存 3 个月以上;3、厂区货运进出口设置门禁系统和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

36、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视频和电子台账监控数据能够保存 3 个月以上;相符环 境管 理水平1.环保档案:环评批复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排污许可证;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环境管理制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2.台账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污染控制设备为冷凝装置,应每月记录冷凝剂液量;污染控制设备为吸附装置,应记录吸附剂种类、更换/再生周期、更换量;污染控制设备为催化燃烧装置,应记录催化燃烧剂、催化剂更换日期;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保养维护事项;以上记录至少需保存 1 年;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

37、录;按照要求做好:1、环保档案:环评批复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排污许可证;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环境管理制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2.台账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记录吸附剂种类、更换/再生周期、更换量;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保养维护事项;以上记录至少需保存 1 年;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相符1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牌号、排放阶段等);3.人员配置: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废气排放记录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牌号、排放阶段等);3.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厂

38、区环保工作综上,本项目符合开封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汴环攻坚办202164号)相关要求。6、与 开封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汴环文 2019131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表 7.项目与汴环文项目与汴环文2019131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河南省河南省 2019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

39、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6、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7、厂区出口应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本项目物料进库存放,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所有地面完成硬化,每个投料口均设置独立集气罩。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

40、及配备除尘系统;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 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 10 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 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4、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本项目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除尘器卸灰区封闭。1、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2、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VOCS 的工序应在封闭的厂本项目物料上料、破碎、磨粉、混料等生产过程

41、中的产尘点均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13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VOCS 处理设施。3、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和除尘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VOCS 的工序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VOCS 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内无散放原料,密闭良好。1、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2、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3、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本项目

42、厂区道路硬化,无破损,无积尘,无裸露空地;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开封市开封市 2019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其他行业 VOCs 排放全面达到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后可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开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汴环文20191

43、31 号)的相关的要求。7、与2019 年开封市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相符性分析表表 8.与与开封市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开封市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2019 年开封市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年开封市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二)开展(二)开展 VOCs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6.加强源头控制。加强源头控制。禁止新改扩建涉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集聚区内涉及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的,即用状态下的 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 580、600、55

44、0、550 克/升。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 VOCs 含量不高于 540 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 420 克/升(见附表 1)。企业在涂料采购中,应按照上述标准将 VOCs 含量限值作为必要的质量要求。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7.强化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管控。无组织排放管控。集聚区涉 VOCs 企业应加强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2019 年 6月底前,石油化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排放 VOCs 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扩 建 项 目属 于

45、 塑 料制造、电线电缆项目,涉及 VOCs物 料 车 间密闭。排放VOCs 的生产 工 序 在密 闭 空 间或 设 备 中实施,对产生的含VOCs 废气14对产生的含 VOCs 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要求。a)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储罐或密闭容器中,并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输送;离心、过滤单元操作采用密闭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干燥单元操作采用密闭干燥设备,设备排气孔排放 VOCs应收集处理;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以及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收集处理(见附表 2)。b)2019 年 7 月底前,化工(含煤化工

46、)、石化行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并建立台账,记录检测时间、检测仪器读数、修复时间、修复后检测仪器读数等信息。c)加强储存、装卸过程中逸散排放控制。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76.6kPa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应采用低压罐或压力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 5.2kPa 且小于 76.6kPa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采用浮顶罐或安装 VOCs 收集治理设施的固定顶罐,其中,内浮顶罐采取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外浮顶罐采用双重密封。有机液体的装载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方式,装载设施应配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或气

47、相平衡系统(见附表3)。d)加强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含 VOCs 废水的输送系统在安全许可条件下,应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含 VOCs废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密闭,排气至 VOCs 处理设施;处理、转移或储存废水、废液和废渣的容器应密闭。8.推进治污设施达标排放治理推进治污设施达标排放治理。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9 年 3 月底前,对集聚区工业企业 VOCs 治污设施,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开展一轮治污效果检查。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简易处理工艺,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鼓励企业采用

48、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仅适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配备脱附工艺,或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帐。9.鼓励推进集聚区挥发性有机物鼓励推进集聚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整体控制排放与整体控制。精细化工园区应依托专业技术团队制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整体控制方案,针对性制定并实施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技术路线、调查手段、检测手段、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治理效果评估和改进,以先进治理技术淘汰替代落后技术,实现园区整体高水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鼓励其他园区开展污染物排放与整体控制工作。进 行 净 化处理,达到河 南 省 工业 企 业 挥

49、发 性 有 机物 专 项 治理 工 作 中排 放 建 议值要求;采用“UV 光氧 催 化 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技 术 处 理有机废气,定 期 更 换活 性 炭 并建立台账(三)开展扬(粉)尘污染防控治理(三)开展扬(粉)尘污染防控治理10.开展集聚区环境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开展集聚区环境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集聚区大清洁行动,所有道路采取清理铲除和吸扫、湿扫等方式,彻底消除道路两侧长期积尘问题。及时清运集聚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堆场,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类运输车辆运输物料应严格落实密闭(密封)或有效覆盖措施,在装卸完毕清理车身,并实现尾气达标排放。11.规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规范工

50、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2019 年 8 月底前,集聚区企业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五到位”即: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扩 建 项 目生 产 环 节产 生 粉 尘通 过 集 气罩 收 集 经除 尘 器 处理 后 有 组织排放,粉状、粒状物料 采 用 密闭 输 送 方15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物料运输抑尘到位,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