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密涿高速公路廊坊段 L2 合同项目经理部2013 年 7 月 1 日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目 的: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适用范围:项目部的所有办公车辆管理。责 任:提高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根据项目部特点,制订如下规定:第一条 工作制度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制,必须 24 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 1 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
2、导审批后方可。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4、本项目部人员因公用车需要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第二条 车辆使用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 轮 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 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5、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项目经理核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 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 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
3、辆清洗干净。 7、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工地,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办说明驾驶 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办统一调配。 第三条 车辆安全1、车辆需定时进行维修和保养。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违反法规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由项目领导批准)。4、应坚持“ 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5、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
4、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第四条 车辆维护及修理1、车辆应由综合办指定修理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2、车辆维修由综合办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3、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应依情节轻重,对驾驶人予以一定的处罚。第五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处罚或辞退处分。(1)无照 驾驶。 (2)酒后驾驶。 (3)超速驾驶 。(4)未经许可转借他人。2、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3、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请交通部门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项目部酌情研究处理。5、车辆在夜间随处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 6、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给与相应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第六条 安全检查与考核1、项目安全部月末定期对项目部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结果作为对司机奖励或处罚的依据,通过检查督促司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