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信息化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政府信息、年鉴史志、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牵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承担健康青州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
2、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2) 党建工作科。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制订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生活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党内表彰、主题教育、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群团、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三)人事
3、科教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四)财务审计科(挂药政科牌子)。贯彻实施有关卫生健康经济政策、财务管理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卫生健康系统预算
4、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五)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
5、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六)医政医管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
6、度有关工作;参与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负责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
7、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七)中医药科(挂医养健康产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
8、、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八)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
9、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十)老龄事业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负责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