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风险预警三书 提醒、督导、纠错时间部门事 项违反或未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条款1、问题较轻:2、问题较重:3、违纪违法: 职能部门(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报账人: 财务审核人:说明:1、未按国家、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文件相关制度规定办理报账手续的,计财处将遵照“加强预防,以防促控”的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风险,按不同级别发出预警三书提醒、督导、纠错,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落实财务监督与控制的两大职能,防患于未然。 2、在计财处发出财务风险预警三书提醒、督导、纠错后,报账人还是不按相关制度规定停止报账,并要求财务报账付款的,请相关经费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并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财务有权对不规范、不按制度规定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经济事项与凭据将送达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与纪委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