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备注:不得由中介办理。、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应载明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约定相关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含对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
2、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章程披露实缴出资情况(现有文件规定的认缴、实缴、单个投资人出资额的规定):(1)股权投资企业:A)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货币资金实缴,设立时首期实际缴付出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B)至少有1名机构投资者,每个投资者认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出资除外);C)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由监管服务办公室认可的信用评级公司出具的自然人股东的出资人出资能力征信报告。(2)股权投资管理机构:A)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以货币资金实缴,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需一次性交付到位;B)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由监管服务办公室认可的信用评级公司出具的自然人股东的出资人出资能力征信报告6、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
4、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管委会财政局出具的经营场所合格证明10、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表格样式详见“表格下载”);备注:原则上在区内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匹配的实际办公场所,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须一致 1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合法合规募集资本的承诺函(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入卷归档)13、风险提示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入卷归档)14、(对于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应提交不少于3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表(见附件),从业高管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名;A) 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
5、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人员。B)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理经验。15、(对于股权投资企业) 应提交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与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意向书。 16、(对于名称中含“基金”字样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应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认缴承诺书17、(对于名称中含“基金”字样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18、承诺书(表格样式详见“表格下载”);说明:、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出台的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面,由本人或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