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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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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河池庆科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深圳鹏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七月矿区西面 1矿区西南废弃养殖场矿区西面乡村道路项目矿区现状(南侧)矿区南侧那秀村矿区北侧花月水库及取水口项目页前照片概述一、项目由来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石材早已走进平常百姓家。广泛应用于地面铺装、 橱柜和家具的台面装饰。中央扩大内需和提高城乡家庭收入的利好政策指引下,我国人 均石材消耗量将有望大幅提高,成为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石材需求大幅增长将带动石 材行业进入石材品牌消费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石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因此矿山开采有着较好

2、的市场前景。为此,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设置了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 采矿权,2020 年 1 月 14 日广西河池庆科矿业有限公司通过采矿权招标拍卖获得本项目 的采矿权。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矿区面积 0.0408km2 ,开采矿种为 饰面用灰岩矿,设计矿山采矿规模为 20 万 t/a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437.5m+340.00m ,矿山服务年限为 9a(含矿山基建期 0.5 年)。二、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矿山位于河池市城区 215方位,直距约 28km 处的金城江区五圩镇塘降村 那秀屯,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107542

3、5 ,24 3123 ,行政区隶属金城江区五圩镇管辖。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为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出让的新立采矿权,生产规模 20 万 t/a ,开采标高为+437.5m+340.00m ,项目矿区范围面积 0.0408km2 ,矿山采用露天 开采方式。根据该矿山的地形情况,本矿山设计采用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案,分阶段开采,遵循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规定。矿体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 5m。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影响以及采装、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影响和 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结合项目对环境影响特点,本报告针对性地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将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项目年开采 20 万 t/a 饰面用灰岩矿荒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 项目属于名录中“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的“ 137 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I20175 号),本项目所在的河池市金城江区为“滇黔桂岩溶石漠化国家级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区”(详见附图 10)。本项目位置属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中的“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广西河池庆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

5、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 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 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 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同时对项目进行工 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 与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

6、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于 2020 年 4 月 05 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20-451202- 10-03-015619 ,见附件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相关矿产资源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本项目采矿权的设 置列入河池市金城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7、年),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中有关矿 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的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 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矿山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II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内,不在国道两

8、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用地不在矿山生态环境 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规定的禁止采矿的范畴内,项目与该政策是相符的。(4)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中,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一般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 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情况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 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

9、保护地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采矿。禁 止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 境敏感目标可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矿山不在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 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 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且不在重要 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视范围内符合2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项目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排 放;在采场底及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排水 沟

10、,并修建收集池和沉淀池,将采区地 表径流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过收集沉 淀后回用;在大门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 台,将洗车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符合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 的原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 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 分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 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项目办公生活区与开采区进行分开;实 行边开采边复垦措施,利用基建期剥离 出的表土进行复垦,在矿区形成最终边 坡平台上筑堤填土,种树以及其它能攀 爬的藤蔓植物,以实现最终边坡的绿化。

11、符合4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照本标准各项要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治理方案。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并通过评审符合5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项目闭矿后会对整个矿区进行土地整 治,采取植被恢复、截排水、拦渣等水 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措施,对开采形 成的裸露坡面、开采区进行植被恢复, 并拆除遗留的建构筑物,将使得矿区与 自然景观逐渐协调一致;建设前后应禁 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 教育

12、及管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项目 终了复垦采取覆土和植被修复措施后, 区域内绿地数量和景观可逐渐恢复到开采前的水平。符合(5)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III矿山建设规范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5/T1945-2019)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3。表 2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的符合性一览表序号项目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情况1矿区环境/矿区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生 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 GB 50187 的规定;矿区道路

13、、供水、供电、卫生、环保 等配套设施齐全;矿区生产过程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 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装备等措施处置粉 尘,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 GBZ2. 1-2007 的规定。应对输送系统、生产 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 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 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及 周边环境卫生;应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的技术措施对 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 声应符合 GBBZ2.2-2007 的要求,工 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2348。矿山工程主要由采区、工业场地、办 公生活区、供水供电等组成;各功能区 应符合 GB50187 的规定矿区生产过程应采取喷雾

14、洒水方式 进行抑尘;对运输道路进行路面硬化,设置洗车 平台,运输车辆出场之前,清扫车轮, 并对车轮进行喷水湿润,避免车辆带泥 上路;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设备选用低 噪声设备,在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隔声 等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符合2资源综合利用表土和渣土的利用对排土场堆放的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 渣土,用于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复绿 等。收集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内, 后期用做矿山未来复垦用土。沉淀池产 生的废泥集中堆放在水洗废泥堆放区 内,后期用做矿山未来的回填。符合3节能减排粉尘排放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粉尘排 放应符合 GB 16297 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建立粉尘监测网络与评 价

15、制度,编制监测方案,并针对监测控 制对象定期组织监测和自我监测;矿石开采和矿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控制应遵循源头抑制、过程协同控制、 末端监控系统联动集成的治理思路,达 到环保节能和清洁生产的目的;矿区应配置洒水车、高压喷雾车等设 备,对无组织粉尘进行抑尘、降尘,宜 采用水雾增湿除尘穿孔凿岩技术,在输 送管道的回风过程中进行收尘;应在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整形 机、制砂机、输送端口等连续产生粉尘 部位安装高效除尘装置。钻孔湿式作业,矿区洒水降尘;配备有洒水车,矿区装卸作业时必须 对矿石进行充分预湿,增大含水率,以 减少装车和下料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符合污水排放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

16、和集水池,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达标 排;矿区及厂区的生产排水、雨水和生活 污水,应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矿区设置有截排水沟,最终连接工业 场地雨水沉淀池;在工业场地周边均设 置截排水沟,末端连接工业场地雨水沉 淀池;矿区地表径流以及工业场地初期 雨水收集后用于降尘,不外排水体; 在场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凹池,避免车符合IV辆带泥上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油等废物的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要集中收集,设 置独立场所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处 理;蓄电池、滤袋等废物应无害化处理 或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废机油:矿山机械维修检查和定期清洁 时,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

17、),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4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绿色开采应按照地方矿产资源利用专项规划, 做好矿山中长期开采规划和短期开采 计划的编制,采场工作面推进均衡有 序。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 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 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不宜大于 15m;爆破前应编制爆破方案,确定合理的 爆破参数,减少大块率及爆破粉碎,采 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 实现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等目的, 推广应用先进的现场混装爆破技术;项目已经编制了开采利用方案,按照 开采利用方案进行推进;项目执行矿

18、 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 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符合绿色生产应根据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 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规模,以及目 标市场容量确定生产线规模。正常生产 时,人均功效不低于 100t/d 或 2.5 万 t/a;生产线设计应符合 GB51186 的要 求;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设备,并保 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要封闭,有利 于形成负压除尘,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 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散;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强 振的设备,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布置,控制噪

19、声传 播。项目的生产规模由当地国土资源主 管部门核定;正常生产时,人均功效不 低于 100t/d 或 2.5 万 t/a;项目目开采、运输采用洒水降尘,生 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隔振等措施, 设置场区雨水沉淀池,采用雨污分流 制,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基础实施减振措 施,在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隔声 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符合表 3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5/T1945-2019)的符合性一览表序号项目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 情况1矿区环境/矿区功能区布局合理,实现矿区绿 化、美化和主干道硬化,整体环境整 洁美观;厂(场)址选择合理,排土场应防止 对地下水的

20、污染,设计应符合 GB 18599 、 GB 50863 以及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矿区取弃土工程结束后,取弃土场 能及时回填、整平、压实,并利用堆 存的表土进行植被和景观恢复;矿山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 有序,无群众合理的投诉案件发生。矿山工程主要由采区、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等组成;各功 能区符合 GB50187 的规定项目产生的固废按照 GB 18599 、 GB 50863 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矿区取弃土工程结束后,利用堆存 的表土进行植被和景观恢复;矿山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 有序,确保无群众合理的投诉案件。符合V2

21、矿容矿貌/矿区内各功能分区符合 GB 50187 的规定,生产、生活等各类功能区具 有独立完整的管理制度。矿区地面配套设施齐全,绿色矿山 建设标志、标识、标牌规范、清晰, 设置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安全 警示标志设置符合 GB14161 的规定。矿山应采用喷雾、洒水、湿法凿岩、 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采选、运输 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 的粉尘容许浓度应符合 GBZ 2. 1 的 规定。矿山工程主要由采区、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等组成;各功 能区符合 GB50187 的规定,矿区地面 配套设施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志、标识、 标牌规范、清晰,设置符合 GB/T13306

22、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符合 GB14161 的规定。钻孔湿式作业,矿区洒水降尘;配备有洒水车,矿区装卸作业时必 须对矿石进行充分预湿,增大含水率, 以减少装车和下料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量;确保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容许 浓度应符合 GBZ 2. 1 的规定。符合3矿区绿化/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 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 绿化覆盖率应达 100%;矿区主运输通道两侧要有合理的 隔离绿化带;矿区绿化采用种植与周边自然环境 和景观相协调的当地常见植物,闭矿 复垦绿化率 100%;矿区主运输通道两侧布置合理的隔 离绿化带;符合4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基本要求矿山应按照评审备案的开发利用 方案(

23、开采设计)及合理的开采顺序 进行开采建设规模符合相关规划和 政策要求。工作面开采回采率达到 90%以上, 废石、废渣、弃土等固体废弃物不得 扩散到贮存、处置场所外造成环境污 染,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贯彻“边开采、边恢复” 的原则,及 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采矿 损毁土地。;项目已经编制了开采利用方案,按 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推进;项目执行 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 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 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 求。项目开采规模符合金城江区矿产 资源规划的要求。项目工作面回采率 90% ,废石、表 土均设置专门堆场

24、进行堆存,处置率 达 100%。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恢复” 的方式 进行开采,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 境,复垦采矿损毁土地。符合绿色开发矿山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露天开采矿山应道循“采剥并举, 剥离先行”原则,采用自上而下台阶 式开采或分层顺序开采;生产、终了 台阶主要参数(台阶数量、高度、平 台高度及坡面角等)符合矿山开采设 计、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台阶高度不 宜大于 15m, 分层高度不宜大于20m;矿产资源开应采用先进或适用的 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禁止使用列 入淘汰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 料;剥离、筛选产生(出)的废石,废土 应充分利用,废上

25、应尽量优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不 宜利用的应妥善堆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 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 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 施工设计要求,工作台阶高度 5m。项目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不 属于淘汰类。废石,废土均设置专门 场地存贮。废石、表土均设置专门堆场进行堆 存,处置率达 100%。符合绿色生产生产线设计要体现节能、环保、安 全、高效的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工 艺及装备湿法生产应配置泥水分离处理系 统和废水循环使用系统推进低能耗技术应用,节能降耗达

26、 到自治区规定指标要求。项目开采技术和装备均符合国家标 准要求项目采用湿法生产,设生产循环水 沉淀池。项目采用低能耗技术,确保节能降 耗达到自治区规定指标要求。符合VI绿色运输采用机械设备运输。修建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池,运输车 辆驶入交通公路前要冲洗车身、轮 胎,做好车辆保洁工作,采取篷布覆 盖等必要措施减少粉尘污染和碎石掉落、遗洒采用专业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矿山设置修建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池,运输车辆驶入交通公路前冲洗车 身、轮胎,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减少粉 尘污染和碎石掉落、遗洒、飘散污染 损坏公路。符合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按规定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有完善的生活污水和生

27、活垃圾处 理设施;排土场、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等各 类场地建设前,应按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表土或耕 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层土壤 不能利用的,应选择适宜的场地进行 堆存,并采取围挡覆盖薄膜或种草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排士场应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位 于沟谷的排士场应设置防洪和排水 设施,避免阻碍泄洪,防止淤塞农田、 加剧水土流失和形成地质灾害;处于 丰富水源地区的排土场或有大量松 散物质排放的陡坡场地。以及其它有 可能出现滑坡、坍塌的排土场,应采取坡脚防护或拦碴工程。闭坑矿区或矿段、停止使用的排: 土场,三年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矿区地质环境 治理恢复和土地

28、复垦任务,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 100%。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矿 山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制定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建立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 员。项目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设置专门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土场、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等各类场地按照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剥离产生的表土临时堆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山覆土绿化。排士场设置相应的截排水设施,雨水收集处理设施,设置拦渣坝。闭矿后停止使用的排土场,并立即 进行复垦,边坡治理率达到 100%。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配备

29、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对地 质环境进行监测。符合6资源综合利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砂石生产工艺的优化设计,湿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过滤后 100%回用,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石等固体废物按规范分类处理,实现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 要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 环经济原则,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废水经沉淀过滤后 100%回用,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石等固体废物按规范分类处理,实现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 要求。符合7节能减排基本要求建立能耗核算体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砂石生产单位电耗,使粉尘、 废水和噪声排放达到环保标准。项目采取措施降

30、低生产单位电耗,使粉尘、废水和噪声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符合节能降耗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 系,对矿山开采电耗、砂石运输能耗、 枝算。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达到节约能源,减少“三废”排放的目的。新建或改扩建矿山严禁采用工业 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淘汰目录中的设备进行生产。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 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三废”排放。不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 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设备进行生产。符合VII废气粉尘排放废气中粉尘排放颗粒物应符合GB 16297 的规定。应建立粉尘监测网络与评价制度, 编制监测控制方案,针对监测控制对 象定期组织第三方监测和自我监

31、测。 矿山开采现场、运输设备、贮存场 所实现封闭或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 喷淋等抑尘设施进行防尘。对凿岩、 破碎、压气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 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按规范控制爆破振动和噪声。粉尘排放颗粒物应符合 GB 16297 的规定,建立粉尘监测网络与评价制度由第三方进行监测。矿山开采、运输设备采用现场采用 洒水降尘、贮存场所实洒水喷淋等抑 尘设施进行防尘。对凿岩、破碎、压 气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 措施降低噪声,按规范控制爆破振动和噪声。符合污水排放矿区及厂区应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循环利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绿化或排放。矿区及厂区建

32、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 后应循环利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绿 化。符合由表 2 、表 3 可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要求。(5)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项目位于金城江区五圩镇塘降村那秀屯附近,根据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地目前 尚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本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 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A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 域和海域重点

33、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B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C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包含以下区域:国家级自然保

34、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方级自然保护 区的核心区;林业一级保护林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重要 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重点保护区、预留区;地质VIII公园中二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重要化石产地;极重度和重度石漠化区域。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类管控区。在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供水、防 洪等民生工程需要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 管理制度,根

35、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 通告(桂政发20175 号),项目所在地为“滇黔桂岩溶石漠化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 ,属于二类管控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 : “对二类管控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引导项目进行改造或者产业转型升级,逐步调整为与 生态环境不相抵触的适宜用途;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应当调整为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 的项目,并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用地功能。”本项目为

36、小型矿山开采项目,为尚未开工的 项目,项目资源消耗低,利用率达到 90%以上,项目经基础减震降噪、喷雾洒水等措施, 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并且项目开发强度较低,用地功能属于工矿用地,与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 发2016152 号) 相关规定不抵触。根据现场调查同时结合金城江区五圩镇花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 告、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城江区五圩镇花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 批复、项目开采设计方案等资料,项目矿区范围、废石场、表土场均不位于金城江区五圩镇花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虽位于二类管控区内,但

37、项目开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152 号) 二类管控区内管理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 气、废水、噪声等虽然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很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能够严守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IX本项目属于饰面灰岩矿开采,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 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生产原料资源条件有保障,满足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位于金城江区

38、五圩镇那秀屯附近一带,经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对照产业准入清单结果,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由此可见,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来看,与“三线一单 ”要求相符。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 取有效的大气治理措施(喷雾洒水等)后,对项目所在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 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设备噪声和道路运输噪

39、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矿山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 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 护措施,加强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采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 小。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 ”工作,严格落 实工程开采设计方案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及修复 措施,可将工程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实现经济、社会和

40、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X目 录概述I1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51.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7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1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52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72.1 矿山概况182.2 矿区环境地质概况192.3 建设项目概况222.4 影响因素分析35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63.1 自然环境概况66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3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2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2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4.3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1174.4 环境风险分析

41、120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2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325.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6i5.3 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1505.4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结论15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36.1 社会效益分析1536.2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1536.3 环境保护经济效益1546.4 环保投资合理性分析1556.5 小结156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77.1 环境管理1577.2 环境监测管理1657.3 总量控制1677.4 排污许可证申请1677.5 竣工验收1687.6 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170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18.1 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1718

42、.2 环境质量现状1718.3 污染物排放情况1718.4 主要环境影响173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758.7 环境保护措施1768.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7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88.10 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分析结论1788.11 综合评价结论1788.12 要求与建议179ii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矿地形地质及矿区范围图附图 3 项目总平面布置及露天开采终了平面图附图 3- 1 项目开拓系统平面布置及爆破警戒线图附图 3-2 开采终了 及 剖面图附图 3-3 机械锯切开采荒料工艺图及采场工程布置图附图 3-4 凿岩爆裂开采荒料工艺图及采场工程布置图附图

43、4 矿区与金城江区矿产资源规划位置图附图 5 项目与花月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后)关系图附图 6 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7 监测布点图附图 8 项目区域地表径流与花月水库水力关系图附图 9 项目在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10 项目在广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11 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12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13 项目周边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14 项目区域排水路线及运输路线图附图 15 项目大气及声环境评价范围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项目立项备案证明附件 3营业执照附件 4储量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附件 5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附件 6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 7 河池市金城江区林业局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那秀饰面用灰岩矿拟设采矿权选址的意见附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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