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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 (HJ 87—2023代替HJT 87—2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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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 872023代替 HJ/T 87200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Constructional project of civil airport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7-27 发布2024-01-01 实施生态环境部发 布HJ 872023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35工程概况.56环境影响识别.77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08环境现状调查与评

2、价.139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10环境保护措施.18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12结论.21附录 A(资料性附录)机场工程概况一览表.22附录 B(规范性附录)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图件规范与要求.24附录 C(规范性附录)机场工程噪声计算方法.26附录 D(规范性附录)机场工程环境空气质量推荐模型及机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36HJ 872023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结合机场建设、运营特点和

3、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完善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则,完善了工作程序;细化了环境影响识别;细化了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判定;强化和完善了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以及影响预测分析的内容和要求;完善了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增加了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修改了附录内容,并增加了新的附录;删除了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等相关内容。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附录 D 为规范性附

4、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7 月 27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87202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5、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5085(所有部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9660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1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 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

6、水环境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10.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710.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HJ 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1166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HJ 87202323.1民用机场civil airport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

7、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3.2航空器aircraft能在大气层飞行的机器或装置的总称,本标准指喷气式飞机、螺旋桨飞机和直升机。3.3飞行架次number of flights航空器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独立计算的架次。3.4飞行程序 flight procedures航空器在机场区域运行所规定的、按顺序进行的一系列机动飞行的要求,如飞行区域、航迹、高度、速度的规定和限值等,一般包括起飞离场程序、进

8、场程序、进近程序、复飞程序和等待程序等,分为仪表飞行程序和目视飞行程序两类,仪表飞行程序包括传统程序和基于性能导航(PBN)程序。3.5航空器噪声aircraft noise航空器起飞、降落、低空飞越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6地面噪声ground noise航空器地面整机试车噪声及除航空器噪声外的其他设备产生的噪声。3.7起飞着陆(LTO)循环landing and takeoff(LTO)cycle航空器从高空降落至机场又重新起飞至高空的一个运行过程。一般包括进近、滑行、起飞和爬升四个工作状态。3.8飞机尾气aircraft engine exhaust航空器 LTO 循环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

9、物。3.9辅助动力装置(APU)auxiliary power units在航空器主发动机未运行时,为航空器提供动力的小型发动机。3.10地面支持设备(GSE)ground support equipment为航空器提供地面保障服务的车辆和设备,包括航空器牵引车、乘客摆渡车、货运拖车、加油车、地面电源车等车辆以及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带等设备。3.11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ighted equivalent continuous perceived noise level经白天、晚上、夜间不同时间段内机场航空器噪声影响加权后的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用 LWECPN表示,单位 dB。HJ 872

10、02333.12最大 A 声级maximum A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一次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等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 A 声级最大值,用 LAmax表示,单位 dB(A)。3.13暴露声级sound exposure level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一次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等独立噪声事件,将其声音能量等效为 1 秒作用时间的 A 计权声压级,用 LAE表示,单位 dB(A)。3.14符号本标准使用的主要符号的意义与单位见表 1。表 1主要符号表序号符号意义单位1LWECPN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dB2Ldn昼夜等效声级dB(A)3LAmax最大 A 声级dB(A)4LAE暴

11、露声级dB(A)5Leq等效声级dB(A)6D10%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km7LEPN有效感觉噪声级dB8Td在 LAmax下 10 dB 的延续时间s9T0标准时间s10L(F,d)航空器发动机推力为 F 时,与航空器飞行航迹最短距离为 d 的地面点的声级dB11LF特定推力下的航空器噪声级dB12V速度修正因子dB13,l,侧向衰减因子dB14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或 dB(A)15L指向性修正因子dB 或 dB(A)16LAmax(F,d)航空器发动机推力为 F 时,与航空器飞行航迹最短距离为 d 的地面点的最大 A 声级dB(A)17Adiv

12、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或 dB(A)18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或 dB(A)19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或 dB(A)20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或 dB(A)21Ld昼间等效声级dB(A)22Ln夜间等效声级dB(A)4总则4.1基本任务依据 HJ 2.1 的要求,在工程分析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机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HJ 8720234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预测和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明确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行。4.2基本要求4.2.1早期介入。机

13、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宜尽早介入机场选址等前期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融入到选址和方案设计中,降低因选址不当造成的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和治理成本。4.2.2预防为主。按照优选场址、优化平面布置、治理修复和补偿的次序提出机场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注重发挥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4.2.3突出重点。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和特点,对项目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重点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对策措施。4.3工作程序4.3.1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见图 1。4.3.2第一阶段:按照早期介入的原则开展场址比选,分析机场工程不同场址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14、政策、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初步识别声、生态和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同场址机场工程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给出推荐场址或场址优化调整建议。4.3.3第二阶段:收集机场的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工程概况,分析工程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给出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量,判断生态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调查场址所在地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重点。4.3.4第三阶段: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明确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4.3.5第四阶段:提出预防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对工程概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选址合理性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给出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4.4图(表)要求4.4.1参照附录 A 给出项目工程概况。4.4.2给出项目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工程平面布置图、飞行程序图、环保设施/措施平面布置图、调查/监测点位图、预测结果图以及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等,改扩建、迁建机场工程还应给出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图、环保设施/措施平面布置图

16、、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相关图件的作图要求见附录 B。HJ 8720235重点分析不同场址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的符合性初步识别声、生态、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同场址机场工程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给出推荐场址或场址优化调整建议收集工程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区域基本生态环境概况第一阶段明确工程概况,进行工程分析,调查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评价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开展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的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二

17、阶段第四阶段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给出机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第三阶段图 1评价工作程序5工程概况5.1场址比选5.1.1分析机场工程选址、规模、性质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国土空间HJ 8720236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符合性,判断工程选址、施工布置是否占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 I 级保护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明确机场工程选址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在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基础上,所选场址尽量避免削山、填海

18、、填湖(湿地)和改造河流等。5.1.2从声、生态、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电磁环境等方面,对比分析机场工程在不同场址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可能产生的影响,重点分析航空器噪声对现有和规划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HJ 19 中规定的重要物种栖息地的影响,尽量减少受噪声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数量;涉及重要物种中的候鸟,应从航空器飞行航线与鸟类迁徙路线是否重叠等方面,分析机场场址的环境合理性,明确推荐场址或场址优化调整建议。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5.2基本情况描述机场推荐场址所在地理位置及所属行政区域(细化到街道或乡镇)、给出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及机场标高、机场

19、与所在城市的位置关系等。说明机场的类型(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等)及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或改扩建),跑道构型、方位(真方位或磁方位及磁差)和数量。给出机场占地规模、设计目标年、工程进度安排、总投资及环保投资。5.3建设内容5.3.1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供油工程、依托工程和净空处理工程等。5.3.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飞行区、航站区和货运区。飞行区应明确飞行区等级,跑道数量、长度和宽度,滑行道的数量、长度和宽度,机坪的数量和机位数等,防吹坪、掉头坪的数量;涉及直升机的机场应明确直升机起降点、直升机停机坪及滑行道位置等。航站区应明确航站楼、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等。

20、货运区应给出货运站、货机坪的位置和规模等。5.3.3辅助工程包括空管工程、机务维修设施、应急救援和安全保卫设施、服务保障设施等。空管工程应明确航管楼、塔台、导航台站、助航、气象和通信等设施的建设内容和主要设计指标;机务维修设施应明确维修内容,给出维修机坪、试车坪的位置、规模及配套设施等。5.3.4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制冷、供热、供气、雨水收集和排放工程等。供水工程应明确供水水源和给水量;制冷和供热工程应给出制冷、供热方式,燃料种类、成分及消耗量;供气工程应明确气源、压力、管线布置、用气量和成分;雨水收集和排放工程应明确雨水收集方式、管网布设及排放去向等内容。5.3.5环保工程包括大气污染及

21、水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噪声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控等设施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处理处置工艺和主要设备等,污(废)水和固体废物还应明确最终去向。5.3.6供油工程包括机场各类供油设施。应明确为机场供油而设置的铁路装卸油站(装卸油码头)、中转油库以及储油库、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和汽车加油站等设施的位置、建设内容及规模,给出储油罐类型、容量、油品及周转量等内容。5.3.7明确依托工程的建设、运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接纳本工程污染物的能力。5.3.8明确净空处理区的面积、工程内容、处理规模及生态修复措施等。5.3.9明确机场工程的施工方式、时序和周期,给出机场工程

22、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涉及工程拆迁的,应给出拆迁计划。5.3.10对于改扩建和迁建机场,还应增加现有机场工程基本情况。明确机场改扩建前后工程建设内容的变化情况;明确改扩建和迁建机场现有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给出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明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HJ 8720237的履行情况和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5.3.11说明导航台站、通信设施等电磁辐射设备的名称、性质、辐射频率、功率、运行状态等。5.4飞行程序5.4.1运输机场应给出目标年的传统程序、基于性

23、能导航(PBN)程序等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并给出各类飞行程序的运行比例。5.4.2通用机场应给出目标年作业、训练、转场等飞行活动的仪表、目视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如涉及直升机,应给出直升机的飞行程序说明、飞行程序图以及不同飞行阶段的飞行高度等。5.4.3对于改扩建机场,应给出现状年相应的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5.5航空业务量5.5.1给出目标年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给出目标年各机型的飞行架次,明确不同时间段飞行架次比例、不同跑道和航向航空器起降架次比例。其中,通用机场不同机型的飞行架次应按飞行活动类型(如教育训练、护林防火、转场等)分别给出。5.5.2对于改扩建机场,还应给出现

24、状年的航空业务量及不同机型的飞行架次,明确现状年不同跑道、不同航向、不同时间段飞行架次比例。6 环境影响识别6.1工程分析6.1.1总体要求6.1.1.1工程分析引用(预)可行性研究等文件中污染源源强和生态影响因素数据时,应进行复核校对后使用。6.1.1.2工程分析应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和模型计算等方法给出污染源源强核算、生态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有排放标准的,应给出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结论。改扩建机场应给出机场建设前后污染物增减的“三本帐”(工程建设前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后污染物排放量和建设前后污染物排放增减量)。6.1.1.3工程分析时段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和运营周期,内容应涵盖所有污染源及生

25、态影响因素。6.1.2施工期工程分析6.1.2.1明确施工工艺流程、产排污节点,给出污染物产生量、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和排放量。6.1.2.2明确机场工程建设(临时、永久占地)占用的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等;占用生态敏感区的,应给出占用的生态敏感区的类型和面积;改变河流、湖泊等水体天然状态的,应明确改变方式、范围和程度等。6.1.2.3明确工程挖填方情况,进行土石方平衡分析。涉及取(弃)土场的,应明确取(弃)土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取(弃)土量,给出土石方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6.1.2.4明确搅拌站、施工营地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位置、规模。核算施工期废气、污(废)水等产生及排放量,明确处理措施和排放去向。给

26、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及处置方式。6.1.2.5明确主要施工方式、施工机械等,给出主要施工噪声源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HJ 87202386.1.3运营期工程分析6.1.3.1噪声源强6.1.3.1.1航空器噪声按照附录 C 给出机场主要机型的噪声源强(噪声功率距离数据)、主要机型性能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级。对于无法按照附录 C 直接获取航空器噪声数据的机型,在条件许可时,航空器噪声数据应优先采用实测法获取;条件不允许时,可通过选取类比机型的方式获得,类比机型应根据航空器类型(螺旋桨、喷气等)、发动机参数(型号、功率和数量)和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等条件选取。6.1.3

27、.1.2地面噪声地面整机试车噪声源强按照附录 C 给出,无法按照附录 C 直接获取的,采用类比或实测法获得。地面其他固定噪声源(如锅炉风机等)噪声源强采用实测法、类比法等确定,并给出声源种类、数量、分布及噪声特性等。进场道路交通噪声源源强可通过实测法、声源类比测量、引用有效资料或研究成果来确定。采用声源类比测量时应给出类比条件。改扩建工程的现有道路交通噪声源源强的确定应优先采用实测法。6.1.3.2生态影响因素分析根据机场工程特点和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分析机场运营对生态的影响因素、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重点关注航空器飞行航线对重要物种中的候鸟迁徙的影响,及航空器噪声、灯光等对栖息地内重要物种的影响

28、。6.1.3.3大气污染物核算6.1.3.3.1飞机尾气、APU 及 GSE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应符合以下要求:a)新(迁)建和飞行架次较上期环评目标年增加的改扩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根据机型、起降架次和飞行程序等信息,采用附录 D 的模型模拟法计算大气污染物排放量;b)其他情况根据航空器型号采用附录 D 的系数法进行计算。6.1.3.3.2其他大气污染源,如锅炉、油库、加油站及机动车等,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等方法进行核算,给出污染源名称、位置、污染因子、产生量、处理设施及排放量等;其中,废气处理设施应给出处理工艺和去除效率。6.1.3.3.3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

29、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6.1.3.4水污染物核算6.1.3.4.1进行水平衡分析,明确机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急救中心医疗废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油库区初期雨水等污(废)水的产生及排放量,给出污(废)水产生量、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污(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说明污(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去除效率及污(废)水最终去向;明确除冰(雪)废液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6.1.3.4.2存在中水回用情形的,水平衡分析在供暖地区应分采暖期、非采暖期进行,在非供暖地区应分雨季、非雨季进行。6.1.3.5固体废物核算6.1.3.5.1采用类比、物料衡算、实测和排污系数等方法核

30、算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危险废物(如机务维修区、油罐区产生的废机油等)的产生量;对于无法根据国家危HJ 8720239险废物名录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的,应按照 GB 5085、HJ 298 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别;航空垃圾应根据来源判断其属性,分类给出产生量。6.1.3.5.2给出各类固体废物的名称、分类(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主要成分、理化性质、数量、形态和处置方式;列表给出危险废物的类别、代码、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和危险特性等。6.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6.2.1环境影响识别根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废气、污(废)水

31、及固体废物对各生态环境要素产生的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以及运营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影响,结合周边生态环境特征,定性分析机场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性质、影响程度。按照相关要求,识别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6.2.2评价因子筛选结合环境影响识别结果,筛选生态环境要素的影响因子,确定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预测因子。6.3环境保护目标6.3.1按环境要素明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列表给出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坐标、与机场工程的相对位置和距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并在带有地理信息的底图中标注。6.3.2声环境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和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

32、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其他分散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应明确声环境保护目标人口数量、敏感建筑物规模及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给出典型声环境保护目标的照片,定性说明建筑物本身的隔声性能。居住区还应明确户数及所属行政区。列表给出主要保护目标的名称、坐标、与机场工程的相对位置和距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6.3.3生态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列表给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要求及其与机场的位置关系等。6.3.4大气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按 GB 3095 规定划分为一类区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其他需

33、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以及二类区中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列表给出主要保护目标的名称、保护内容、所在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以及与机场的相对距离、方位和坐标等。6.3.5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入海河口和近岸海域及国家或地方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列表给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与机场的相对位置、相对距离、水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要求等。6

34、.3.6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潜水含水层、可能受机场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列表给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与机场的相对位置、相对距离和保护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还应给出位置、取水量以及服务人口等。6.3.7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列表给出名称、与机场的相对位置和距离、规模等。6.3.8环境风险评价保护目标应参照 6.3.4、6.3.5 和 6.3.6 给出。HJ 8

35、72023106.3.9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目标应包括评价范围内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列表给出保护目标名称、与机场的相对位置和距离、规模等。6.4评价标准确定根据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功能区划尚未划定等特殊情形,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各环境要素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7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7.1评价等级7.1.1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7.1.1.1机场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分为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和地面噪声影响评价。7.1.1.

36、2对于新(迁)建,飞行程序、飞行架次、机型组合或跑道数量和构型较上期环评目标年发生变化的改扩建机场工程应进行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其他情况不需要进行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7.1.1.3涉及航空器地面整机试车、锅炉风机等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固定声源,或工程建设内容包含进场道路的,应进行地面噪声影响评价,评价等级根据机场工程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的增加量、受地面噪声影响人口数量的变化情况按 HJ 2.4 判定。7.1.2生态影响评价等级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应根据机场所在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工程对周边生态的影响程度,按 HJ 19 进行判定,

37、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机场航空器爬升或进近航线(至 1000 米离地高度)下方区域内有以鸟类为重点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和鸟类重要生境的,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b)进行削山填谷的山区机场,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c)涉海机场的海洋工程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判定参照 GB/T 19485。7.1.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7.1.3.1新(迁)建和飞行架次较上期环评目标年增加的改扩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7.1.3.2其他机场工程不考虑飞机尾气、APU 及 GSE 的影响,依据 HJ 2.2 判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7.1.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7.1.4.1机场工程一般作

38、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依据 HJ 2.3 开展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a)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机场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根据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目标等按 HJ 2.3 判定;b)污(废)水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机场工程,评价等级为三级 B。7.1.4.2涉及占用水域、河流改道等造成水文要素影响的机场工程,按照复合影响型建设项目参照HJ 2.3 判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HJ 872023117.1.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油库、加油站等供油工程的,应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等级根据项目类别,结合地下水敏感程

39、度依据 HJ 610 判定。建设内容包含地下油库的机场工程按照 I 类建设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内容不包含地下油库,但包括地上油库、加油站等设施的机场工程按照类建设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7.1.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油库、加油站等供油工程的,按 HJ 964 规定的污染影响型类项目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等级根据机场工程占地规模及其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按 HJ 964 判定。不包含供油工程的机场工程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7.1.7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油库、加油站等供油工程的,依据物质危险性和机场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按HJ 169 判定环境

40、风险评价等级。不涉及供油工程的机场工程可不开展环境风险评价。7.2评价范围7.2.1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7.2.1.1机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和地面噪声影响评价范围。7.2.1.2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按照每条跑道承担飞行量划分,不同飞行量推荐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见表 2,具体如下:a)对于单跑道项目,以机场整体起降架次判定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对于多跑道机场,根据各条跑道分别承担的飞行量情况各自划定噪声评价范围并取合集:1)单跑道机场,评价范围应以机场跑道两端、两侧外扩一定距离形成的矩形范围;2)对于全部跑道均为平行构型的多跑道机场,评价范围应是各条跑道外扩一定距离

41、后的最远范围形成的矩形范围;3)对于存在交叉构型的多跑道机场,评价范围应为平行跑道(组)与交叉跑道的合集范围。b)对于增加跑道项目或变更跑道位置项目(例如现有跑道变为滑行道或新建一条跑道),在现状机场噪声影响评价和扩建机场噪声影响评价工作中,可分别划定噪声评价范围;c)噪声评价范围应不小于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70 dB 等声级线包围的范围。7.2.1.3地面噪声(包含整机试车噪声)影响评价范围根据 HJ 2.4 确定。HJ 87202312表 2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机场类别年起降架次 N(单条跑道承担量)跑道两端推荐评价范围跑道两侧推荐评价范围运输机场N15 万架次两端各

42、12 km 以上两侧各 3 km14 万架次N15 万架次两端各 12 km两侧各 2 km12 万架次N14 万架次两端各 11 km两侧各 2 km10 万架次N12 万架次两端各 10 km两侧各 2 km9 万架次N10 万架次两端各 10 km两侧各 1.5 km7 万架次N9 万架次两端各 9 km两侧各 1.5 km5 万架次N7 万架次两端各 8 km两侧各 1.5 km4 万架次N5 万架次两端各 8 km两侧各 1 km3 万架次N4 万架次两端各 7 km两侧各 1 km2.5 万架次N3 万架次两端各 6 km两侧各 1 km2 万架次N2.5 万架次两端各 5 km两

43、侧各 1 km1.5 万架次N2 万架次两端各 4 km两侧各 1 km1 万架次N1.5 万架次两端各 3 km两侧各 1 kmN1 万架次两端各 3 km两侧各 0.5 km通用机场无直升机两端各 3 km两侧各 0.5 km有直升机两端各 3 km两侧各 1 km7.2.2生态影响评价范围7.2.2.1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涵盖机场工程的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生态影响区域,涉及净空处理的,评价范围应涵盖净空处理区域。7.2.2.2一级、二级、三级生态影响评价以机场边界外延 5 公里、4 公里、3 公里为参考评价范围,实际确定时可结合机场类型、规

44、模、占地类型、周边地形地貌、水文和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等适当调整。7.2.2.3机场永久和临时占地(含净空处理区)占用 HJ 19 规定的生态敏感区的,评价范围应涵盖受影响的生态敏感区范围。7.2.2.4若机场航空器爬升或进近航线(至 1000 米离地高度)下方区域内有以鸟类为重点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和鸟类重要生境的,评价范围应涵盖受影响的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境范围。7.2.2.5涉海机场的海洋工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参照 GB/T 19485 确定。7.2.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7.2.3.1对于新(迁)建和飞行架次较上期环评目标年增加的改扩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其一级评价选取目标年包含飞机尾

45、气、APU 及 GSE 在内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用附录 D 推荐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计算其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影响距离(D10%),计算区域为以机场为中心的边长 50 公里的正方形,计算网格点间距为 1 公里。大气评价范围为机场边界外延 D10%的矩形区域,评价范围边长最大不超过 50 公里;当 D10%小于 2.5 公里时,评价范围为机场边界外延 2.5公里的矩形。7.2.3.2其他情况不考虑飞机尾气、APU 及 GSE 的影响,依据 HJ 2.2 确定评价范围。7.2.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机场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评价等级、受影响地表水体类

46、型、涉及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排污口设置等按 HJ 2.3 确定。HJ 872023137.2.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机场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等级、周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采用 HJ 610 中的查表法确定。当查表确定的范围超出机场工程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时,以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为评价范围。7.2.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7.2.6.1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依据 HJ 169 确定。7.2.6.2大气环境风险一级、二级评价范围为油库区、加油站等的边界外延不低于 5 公里的区域,三级评价范围为油库区、加油站等的边界外延不低于 3 公里的区域,当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预测到达距离超出评价范围时

47、,应根据预测到达距离进一步调整评价范围。7.2.6.3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分别依据 HJ 2.3、HJ 610 确定。7.2.7土壤、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土壤、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分别依据 HJ 964、HJ/T 10.3 确定。8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区域生态环境概况调查调查机场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气候与气象、生态环境、行政区划与人口等自然社会经济状况,调查机场所在区域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及区域内主要环境敏感区等。8.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2.1机场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其中,新(迁)建机场应对声环境质量(

48、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涉及航空器地面整机试车、锅炉风机等较大噪声源的改扩建机场,应进行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对于涉及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的改扩建机场,除对声环境质量(环境噪声)现状进行监测外,还应对航空器噪声现状进行监测。8.2.2监测布点8.2.2.1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噪声)监测点除布设在地面噪声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外,还应考虑航空器噪声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位根据区域环境状况、现有和拟建声源分布情况确定,监测点数量根据新增或改建跑道数量参照 8.2.2.3 确定。8.2.2.2场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应布设在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试车噪声影响较大的位置。8.2.2.3航空器噪

49、声现状监测按照以下要求:a)航空器噪声监测点应根据现状跑道数量及构型,在航空器噪声影响评价范围内选取声环境保护目标布设,重点关注航迹下方及跑道侧向较近处的声环境保护目标;b)航空器噪声监测点数量可根据机场飞行量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确定,现有单条跑道、两条跑道或三条跑道的机场可分别布设 39、914 或 1218 个航空器噪声监测点,枢纽和干线机场的监测点数量至少应为推荐点位数的上限,跑道增加或声环境保护目标较多时可进一步增加监测点;c)原则上航空器噪声监测点数量不少于 3 个。对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少于 3 个的情况,可在评价范围外补充布点,应优先选取距离跑道两端的航迹 3 公里范围

50、以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HJ 87202314位置布点,也可结合航迹下方的导航台站位置进行布点,优先考虑距离跑道两端较近的点位。8.2.3监测内容和方法8.2.3.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执行 GB 3096,机场场界环境噪声监测执行 GB 12348。对于改扩建机场应选择不受航空器噪声影响的代表性时段测量等效声级(Leq),记录监测当天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和气压等气象参数。机场场界环境噪声监测涉及试车噪声的还应记录试车机型。8.2.3.2改扩建机场航空器噪声应根据 GB 9661 进行监测,在收集相应的飞行程序和航班表的基础上,在每个监测点测量不同机型起飞、降落时的最大 A 声级(LAmax)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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