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412 索引号:(审计机关名称)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审计程序表审计期间项目名称:项目执行单位:审 计 程 序执行情况说明工作底稿索引号1取得或编制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明细表,检查:(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一致。(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致。(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2对照有关合同和协定等,检查项目是否对基建投资借款实行“统借统还”。3将所属项目单位“上级拨入投资借款”汇总数与该项目数字核对,检查数额是否相符,若不符,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4取得项目单位编制的汇总报表,确认是否在汇
2、总时将该项目数额与下级项目单位对应的相关科目相互抵销(参见汇总财务报表审计程序)。5取得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明细账,并抽取一定项目的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检查:(1)记账凭证所附的银行支付凭证、投资借款利息单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2)当年增加的数额是否真实、准确,并与“银行存款”、“国内借款”、“待摊投资”等对应科目的记录一致。(3)当年减少的数额是否真实、合规,并与“银行存款”、“国内借款”等对应科目的记录一致。6检查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是否在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说明中进行了恰当的分类和充分的揭示(如果财务报表是汇总报表,则该项目不应有余额)。审计人员: 审计日期: 复核人员: 复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