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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考精炼(上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冲刺必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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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T治理从 IT中获得最大价值 如果存在好的 IT治理机制, IT管理得好就是必然的,管理不好是偶然 的;而如果没有好的 IT治理机制, IT管理得好是偶然的,管理不好是必 然的。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什么是 IT治理 IT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对于公司治理,1999年出版的公司 治理的基本原则一书所下的定义为:为确定组织目标和确保目标实现 的绩效监控所提供的治理结构。 关于 IT治理,中外学者给出了很多的定义,美国IT治理协会给 IT治 理的定义是:“ IT治理是一种引导和控制企业各种关系和流程的结构, 这种结构安排,旨在通过平衡信息技术及其流程中的风险和收益,增加 价值,以实现企业

2、目标。” 国内有一种观点认为,IT治理是描述企业或政府是否采用有效的机 制,使得 IT的应用能够完成组织赋予它的使命,同时平衡信息化过程中 的风险,确保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的过程。它的使命是:保持IT与业务 目标一致,推动业务发展,促使收益最大化,合理利用IT资源,适当管 理与IT相关的风险。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学者彼得维尔和珍妮罗斯在其所撰写的 IT治理一书中指出, IT治理就是为鼓励 IT应用的期望行为,而明确 的决策权归属和责任担当框架。他们认为是行为而不是战略创造价值, 任何战略的实施都要落实到具体的行为上。 从IT中获得最大的价值,取决于在IT应用上产生我们期望的行为。 期望行为是组织

3、信念和文化的具体体现,它们的确定和颁布不仅基于战 略,而且基于公司的价值纲要、使命纲要、业务规则、约定的行为习惯 以及结构等。在每一家公司里,期望行为都各不相同。 综合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得出,IT治理就是要明确有关 IT决策权的 归属机制和有关 IT责任的承担机制,以鼓励 IT应用的期望行为的产生, 以联接战略目标、业务目标和IT目标,从而使企业从 IT中获得最大的价 值。治理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治理是决 定由谁来进行决策,管理则是制定和执行这些决策。 为什么要进行 IT治理 像海尔和联想等企业的成功与其最高领导者的眼光、个人素质和领 导魅力有相当大的关系。国内很多I

4、T项目开发和实施的成功在很大程度 上也要依靠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和魅力,也即所谓的技术英雄。但是, 这些公司和项目的成功更多是依赖于人的因素,而不是制度的安排。随 着强有力领导者和英雄的隐退和消亡,这些成功的企业和项目也随之消 亡。 问题的关键在于治理缺位,如果没有好的治理机制,企业管理得好 是偶然的,管理不好是必然的;如果有好的治理机制,企业管理得好是 必然的,管理不好是偶然的。同样,对于IT,如果存在好的 IT治理机 制,IT管理得好就是必然的,管理不好是偶然的;而如果没有好的IT治 理机制, IT管理得好是偶然的,管理不好是必然的。 企业的关键资产包括人力资产、金融资产、实物资产、知识产权

5、资 产、关系资产、信息和 IT资产。企业要实现其战略计划并获得商业价值 必须对这六个关键资产进行有效的治理。 这些关键资产的治理需要大量的组织机制(如组织结构、流程、委 员会、议事程序、和审计等)来完成。一些机制是专属于某一特定资产 的(如IT基础架构委员会 ),而其他的一些机制则交叉和整合多项资产类 型(如资产审批流程 ),以保证关键资产的协同。 在今天的大量企业中,六项关键资产的治理成熟度具有显著的差 别。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治理情况最为良好,而信息和IT资产的治理 则最为糟糕 。如下因素导致信息和 IT在绝大多数企业中成为被理解得最 少和利用得最差的关键资产: 越来越容易收集和数字化;

6、在产品、服务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 难以确定价值或估价; 半衰期越来越短; 风险不断升高 (如安全性、保密性等 ); 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还是非常昂贵。 IT价值的实现不仅仅取决于是否拥有好的技术,而更在于如何用好这些 技术。有人估算说 IT项目的失败率在 70% 以上。虽然有些项目的失败是 由于技术方面的问题,但绝大部分失败都是因为组织无力采用新的流程 以有效应用新技术而造成的。即使是在西方一流的企业中也仅仅只有 38% 的高级经理能够精确描述他们的IT治理。所以,要想从 IT中获得最 大的价值,我们必须对 IT进行有效的治理。 IT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管理实践的核心是目的性、组织性和系统性。企

7、业目标是通过相应 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流程来实现的。一旦目标明确后,组织性意味着组织 架构的设计,成员的角色定位,明晰的权责划分和资源分配。系统性则 意味着一系列的流程、规章制度、方法论和工具。IT治理和管理实践的 核心精神是一致的。 这样的管理理念和治理机制正是当前我们企业最缺乏的。与目的性 相对的是盲目性;我们见过多少IT项目因为目的不明确、需求含混或动 机不纯而失败?与组织性相对的是混乱和无序(在企业中通常表现为没 有明确的权责 );我们周围有多少企业能通过组织框架实现有效IT治理 和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整合?和系统性相对的是随意性和随机性; 有多少企业是依靠严格定义的流程、可度量的绩效指

8、标和方法论管理IT 功能? 所以 有效的IT治理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以保证有效地管理和 使用IT。即:必须做出哪些决策?(目的性);应该由谁来做出这些决 策?(组织性);如何制定和监控这些决策?(系统性)。 第一个要解决的是目的性问题,即IT治理需要做出那些决策?每个 企业有关 IT的决策都可以划分为五项关键决策,即IT原则、IT架构、IT 基础设施、 IT商业应用、 IT投资。 IT原则的决策就是要阐明企业的IT目标,确定所有其他决策的方 向。如果原则不明,其他决策之间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有意义的融合。 IT架构决策把 IT原则转化为整合和标准化的需求,然后描绘出技术 线路图以提供所需的能力

9、。 IT基础设施决策负责配置资源,把原则转化为实际系统。 IT商业应用就是要确定是从外部购买还是内部自行开发IT应用的需 求。IT原则驱动着整体架构的形成,而整体架构又决定了基础设施。这 种基础设施所确定的能力又决定着基于业务需求(通常由业务流程的管 理者确定 )的应用的构建。 最后, IT投资(IT 投资与优先级流程的简称 )必须为IT原则、整体架 构、基础设施和应用需求所驱动。 第二个要解决的是组织性问题,即IT治理应该由谁来做出决策? 彼得维尔和珍妮罗斯将政治体制中的治理原型应用到了IT治理 中,利用业务君主制、 IT君主制、联邦制、封建制、IT双寡头制等治理 原型,提出了五项关键 IT

10、决策的治理原型。 业务君主制是由高级业务主管负责制定影响整个企业的IT决策;IT 君主制是由专业的 IT人员制定 IT决策;封建制是由每个业务部门独立进 行与自己相关的 IT决策;联邦制是由公司的决策层和业务部门联合进行 有关IT的决策; IT双寡头制是由 IT团队和其他的某一个团队 (例如,最 高决策层或者业务部门的领导等)共同做出有关 IT的决策;无政府制中 的IT决策由孤立的个体或者小团体做出。 各个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区域、文化的不同,以及IT决策的不 同,所采用的治理的原型也各不相同。 第三个要解决的是系统性问题,即IT治理中如何制定和监控这些决 策?企业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机制结构

11、、流程和沟通来实施他们 的治理计划。有效的治理机制包括三种不同的类型: 决策制定结构:负责制定 IT决策的组织单元和角色,比如委员 会、执行团队和业务 /IT 关系经理等。 融合流程:用于保证日常行为和IT政策相一致,并提供返回到 决策的输入信息的正式流程。包括IT投资建议和评估流程、架构例外流 程、服务水平协议、费用分摊和指标。 沟通方法:传播 IT治理原则、政策和 IT决策制定流程结果的公 告、渠道和培训等。 趪耀0蜀咍啀0蠀陡啀梈0蠀駅驛0褀寉啀0謀徰啀0謀泊题0谀啀0贀桄耀?啀0退贀0啕鄀痍啀0销叮耀0阀仆禘0頀泎耀?0騀绘耀栀釔畀婁?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1号关于

12、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74-2008, 自 2009 年 6 月 1 日其实施。其中,第 6.3.2 、 6.3.3 、 8.3.4 、13.2.1 、 13.3.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

13、0174 200820081112 发布2009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联合发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 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 的通知(建标函 2005124 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 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 进行 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本规范共分 13 章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 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本规范修订的主要

14、内容有: 1. 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 A 、 B 、 C 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 2. 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 、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 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 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15、万寿路 27 号;邮政编码: 100840 ;传真: 010-6821 7842 ;E-mail: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目次1 总则32 术语33 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53.1 机房分级53.2 性能要求6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64.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64.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64.3 设备布置75 环境要求75.1 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85.2 噪声、电磁千扰、振动及静电86 建筑与结构86.1 一般规定86.2 人流、物流及出入口96.3 防火和疏散96.4 室内装修97 空气调节107.1 一般规定107.2 负荷计算107.3 气流组织117.4 系统设计117

16、.5 设备选择128 电气技术138.1 供配电138.2 照明148.3 静电防护158.4 接地159 电磁屏蔽169.1 一般规定169.2 结构形式179.3 屏蔽件1710 机房布线1711 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1811.1 一般规定1811.2 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1911.3 安全防范系统1912 给水排水1912.1 一般规定1912.2 管道敷设2013 消防2013.1 一般规定2013.2 消防设施2013.3 安全措施211 总 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 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1

17、.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 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 人机系统。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

18、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 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2.0.3 主机房 computer 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2.0.4 辅助区 auxiliary room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 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2.0.5 支持区 support 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 柴油发电机房、 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

19、设施用房、消防和 安防控制室等。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2.0.8 电磁干扰( EMI )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2.0.10 电磁屏蔽室 el

20、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语衰减或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 cut-off waveguide vent截止波导与通风口结合为一体的装置,该装置既允许空气流通,又能够衰 减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2.0.12 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 modular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enclosure按照设计要求,由预先加工成型的屏蔽壳体模块板、结构件、屏蔽部件等,经过施工现场装配,组建成具有可拆卸结构的电磁屏蔽室。2.0.13 焊接式电磁屏蔽室 welded electromagnet

21、ic shielding enclosure主体结构采用现场焊接方式建造的具有固定结构的电磁屏蔽室。2.0.14 冗余 Redundancy冗余是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 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2.0.15 N- 基本需求 Base requirement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2.0.16 N+X 冗余 N+X redundancy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 X 个单元、 X 个模块、 X 个路径或 X 个系统。任何 X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 X=1 N)2.0.17 容错 fault

22、tolerant容错系统是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 统在工作。按容错系统配置的场地设备,至少能经受住一次严重的突发设备故障 或人为操作失误事件而不影响系统的运行。2.0.18 列头柜 Array Cabinet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线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 一列机柜的端头。2.0.19 实时智能管理系统 real time intelligent patch cord managementsystem采用计算机技术及电子配线设备对机房布线中的接插软线进行实时管理的系统。2.0.20 信息点( TO ) telecommunications

23、 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2.0.21 集合点( CP ) consolidation polut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2.0.22 水平配线设备( HD ) horizontal distributor终接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字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2.0.23 CP 链路 cp link配线设备与 CP 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内的永久性的链路。2.0.24 永久链路 permanent link信息点与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它不包括工作区敛线和连接配线设备的设 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 CP 链路。2.0.25 静态条件 sta

24、tic state 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未安装,室内没有人员的 情况。2.0.26 停机条件 stop 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处 于不工作的情况。2.0.27 静电泄放 electrostatic leakage带电体上的静电电荷通过带电体内部或其表面等途径,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2.0.28 体积电阻 volume resistance在材料相对的两个表面上放置的两个电极间所加直流电压与流过两个电极间的稳态电流之商。2.0.29 保护性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以保护人

25、身和设备安全为目的的接地。2.0.30 功能性接地 functional earthing用于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正确地实现设备(系统)功能的接地。2.0.31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从接地端子或接地汇集排至接地极的连接导体。2.0.32 等电位联结带 bonding bar将等电位联结网格、设备的金属外科、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 等连接其上形成等电位联结的金属带。2.0.33 等电位联结导体 bonding conductor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接地汇集排、等电位联结带或等电位联结网格的 导体。3 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3.1 机房分级3.1.1 电

26、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 A 、 B 、 C 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 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3.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 A 级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3.1.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 B 级。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3.1.4 不属于 A 级或 B 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 C 级。3.1.5 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3.0.6 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

27、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3.2 性能要求3.2.1 A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 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3.2.2 B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 断 。3.2.3 C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4.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4.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应符

28、合下列要求:1 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2 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 易爆物品的场所;3 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4 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5 避开强电磁场干扰。4.1.2 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 较 ;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4.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4.2.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 般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4.2.2

29、 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在电子信息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 握的情况下,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 当电子信息设备已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 = K S (4.2.3 1)A 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使用面积() ;K 系数,取值为 5 7 ;S 电子设备的投影面积()。2 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 = KN (4.2.3 2)K 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 3.5 5.5( / 台) ;N 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4.2.3 辅助区的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 0.21 倍。4.2.4 用户

30、工作室可按每人 3.5 4 计算。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可按每人 57 计算。4.3 设备布置4.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 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4.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布置在有隔断的 单独区域内。4.3.3 当机柜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 / 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和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4.3.4 主机房内和设备间的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语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2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2m ;3 背对背布

31、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lm ;4 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 小于 1.2m 。5 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 6m 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 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lm ,局部可为 0.8m5 环境要求5.1 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5.1.1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 无特殊要求时,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 A 的要求执行。5.1.2 A 级和 B 级主机房的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

32、等于 0.5 m 的尘粒数应少于 18000 粒。5.2 噪声、电磁千扰、振动及静电5.2.1 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 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 65dB(A) 。5.2.2 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 0.15 10OOMHz 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 126dB 。5.2.3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 800A/m 。5.2.4 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 度值,不应大于 500mm/s 2 。5.2.5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 1KV 。6 建筑与结构6.1

33、一般规定6.1.1 建筑和结构设计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 A 的要求执行。6.1.2 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 要求。6.1.3 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 2.6m 。6.1.4 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6.1.5 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 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6.1.6 设有技术夹层、技术夹道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筑设计应满足风管和 管线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技术竖井。6.1.7 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

34、根据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76 的有关规定。6.2 人流、物流及出入口6.2.1 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 流 、物流的交叉。6.2.2 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6.2.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6.2.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使用面 积应 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 1 3 计 算。6.3 防火和疏散6.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35、,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有关规定。6.3.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3.3 当 A 级或 B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它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和其 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3.4 面积大于 100 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 100 的主机房,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临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开 启 。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6.3.5 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

36、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 ,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6.4 室内装修6.4.1 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的有关规定。6.4.2 主机房内的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 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 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6.4.3 主机房内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并应减少凹凸面。6.4.4 主机房地面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当铺设防静电地板时,活动地板 的高度应根据电

37、缆布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活动地板下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 25Omm 。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2 如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 400mm 。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 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地面垫层宜配筋, 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 。6.4.5 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采用轻质构造顶棚做技术 夹层时,宜设置检修通道或检修口。6.4.6 A 级 B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

38、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池室设有 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6.4.7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渗漏措施。6.4.8 门窗、墙壁、顶棚、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密闭措施。 7 空气调节7.1 一般规定7.1.1 主机房和辅助区中的空气调节系统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 照附录 A 的要求执行。7.1.2 与其它功能用房共建于同一建筑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设置独立的 空调系统。7.1.3 主机房与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7.1.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空调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采暖通风

39、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 016的有关规定。7.2 负荷计算7.2.1 电子信息设备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7.2.2 机房空调系统夏季的冷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1 机房内设备的散热;2 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3 通过外窗进入的太阳辐射热;4 人体散热;5 照明装置散热;6 新风负荷。7 伴随各种散试湿过程产生的潜热。7.2.3 空调系统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人体散湿2 新风负荷7.3 气流组织7.3.1 主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方式、布置密度、设备散热量以及室内风速、防尘、噪声等

40、要求,结 合建筑条件综合确定。当电子信息设备对气流组织形式未提出要求时,主机房气 流组织形式、风口及送回风温差 7.3.1 选用。表 7.3.1 主机房气流组织、风口及送回风温差气流组织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送风口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3.孔板1.散流器2.带扩散板风口3.孔板4.百叶风口5.格栅风口1.百叶风口2.格栅风口回风口1.格栅风口 2.百叶风口 3.网板风口 4.其他风口送风温差46送风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46687.3.2 对机柜高度大于 1.8m ,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或热负荷大的 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

41、、上回风方式。7.3.4 在有人操作的机房内,送风气流不宜直对工作人员。7.4 系统设计7.4.1 要求有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 布置。7.4.2 主机房采暖散热器的设置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附录 A的要求执行。如设置采暖散热器,应设有漏水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在管道入口 处装切断阀,漏水时应自动切断给水。且宜装温度调节装置。7.4.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风管及管道的保温、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选用非 燃烧材料或难燃 B1 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7.4.4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应考虑线槽及消防管线等所占用的空间。7.4.5

42、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动。7.4.6 空调系统噪音超过本规范 5.2.1 条的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7.4.7 主机房宜维持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宜小于 5Pa ,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 10Pa 。7.4.8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二项中的最大值:1 按工作人员计算,每人 40M 3 /h 。2 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7.4.9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用循环机组宜设初或中效两级过滤器。新风系统或全 空气系统应设初、中效空气过滤器。也可设置亚高效过滤器。末级过滤装置宜设 在正压端。7

43、.4.10 设有新风系统的主机房,在保证室内外一定压差的情况下,送排风应保持平衡。7.4.11 打印室等易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的房间,对空谈系统应采取防止污染物随气流进入其他房间的措施。7.4.12 分体式空调机的室内机组可安装在靠近主机房的专用空调机房内,也可按扎在主机房内。7.4.13 空调设计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采用下列节能措施:1 大型机房空调系统宜采用冷水机组空调系统2 北方地区采用水冷冷水机组的机房,冬季可利用室外冷却塔作为冷源,并应通过热交换器对空调冷冻水进行降温。3 空调系统可采用电制冷与自然冷却相结合的方式。7.5 设备选择7.5.1 空调和制冷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

44、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7.5.2 空调系统和设备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机房的建筑条件、设 备的发热量等进行选择,并按本规范附录 A 的要求执行。7.5.3 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 15% 20%的余量。7.5.4 选用机房专用空调机时,空调机宜带有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满足机房 监控系统的要求,显示屏宜为汉字显示。7.5.5 空调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设备安装应留有相 应的维修空间。8 电气技术8.1 供配电8.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根据机房的等级,按照现 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 )

45、及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执行。8.1.2 电子信息设备供电电源质量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按照本规 范附录 A 的要求执行。8.1.3 供配电系统应为电子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预留备用容量。8.1.4 户外供电线路不宜采用架空方式敷设。当户外供电线路采用具有金属外 护套电缆时,在电缆进出建筑物处应将金属外护套接地。8.1.5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由专用配电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8.1.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低压配电系统不应采用 TN-C 系统。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电应按设备要求确定。8.1.7 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自动和手 动旁路装置。确定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时应留有余量,不间断电源系统的 基本容量可按下式计算:E 1.2P ( 8.1.7-1 )式中 E- 不间断电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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