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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c-AC-Web 网管用户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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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 (海量营销管理培训资料下载)融资体制的变迁与信用关系的转换南开大学经济学系 陈国富第一节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与融资体制的变迁一、“放权让利”改革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在计划体制下,国有经济居于垄断地位。这种垄断地位是依赖两种紧密相关的制度来维护的,一是国家单方面决定分配比例并拿走全部剩余的收入分配制度;二是以财政为主体的高度集中的投融资体制。二者分别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环节维系着国有经济的垄断地位。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特别是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国家运用政府的高行政动员机制和高强度的控制力,使国民收入分配最大限度地向政府部门倾斜。凭借这种政治性动力机制,国家不仅积累了规模可观

2、的国有资本,而且还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经济增长速度虽快,但人民得到的实惠并不多。经济发展的这种模式使劳动者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压抑,也使国民经济积累了深重的危机。在这种背景下,“放权让利”便成为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放权让利”的直接后果是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导致收入分配迅速向居民个人倾斜。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50.7%持续提高,到1995年达到73.6%,而企业和国家财政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0.79%和16.85%分别跌至1995年的15%和12.3%(吴晓求等,1999)。国民储蓄结构的变化也反映出大体相同的趋势,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

3、为23.5%、33.65%和42.85%,到1996年则依次为.75%、20%和5%(张杰,1997)。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意义是深远的:首先,它使居民收入的性质发生了变化。1978年以前,居民收入基本上属于消费性收入,主要用于现期的消费。1978年以后,居民收入水平逐渐超过现期消费需求,剩余收入的形成后,收入资本化的需求开始出现并逐渐扩大。其次,它为打破资本积累的国家垄断、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经济改革以前,国家拿走几乎全部剩余,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使居民个人失去了资本积累的基础,资本积累成为一种特权被国家垄断着。因此,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是不可能自发生长出非国有经济的。

4、但收入分配格局向居民个人倾斜以后,居民个人掌握了这部分“剩余”收入的控制权,从源头上形成了国家不能直接控制的经济资源。从经济流程来看,这部分剩余收入既可以进入国有银行体系,从而成为国有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本来源,但也可以不进入国有银行体系,而是通过民间借贷等形式成为非国有经济的资本来源。所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以后,打破了国有经济在资本来源上的垄断,为非国有经济进行资本积累排除了一个体制上的障碍。只要管制有所松动,居民手中这部分金融资源就随时可能成为非国有经济的种子。国家一旦容许其他主体进行投资,这些种子就会破土而出。第三,它改变了经济发展融资模式(即融资体制)的流程。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的

5、发展依赖于一种以财政为主体的融资模式。国家在这里充当资本流动的中介,它把国民收入的大部分通过财政集中起来,再直接分配给它所选择的国有企业。这一时期,融资的流程是在财政的框架下完成的。改革开放以后,国民收入分配向居民个人倾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连年下降,财政已经无力承担原有的集中国民收入和直接投资的功能。为了弥补政府在国民收入中分配份额的下降,国家建立了一个由政府控制并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通过设置大量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垄断存贷款业务,然后,再由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注资。这时,融资的流程变成一种以国有银行中介的借贷过程。二、从财政型融资体制到国家借贷型融资体制在计划体制下,融资体制是在财政的

6、框架下运作的。国民收入的大部分由国家财政集中,资本积累和投资主要由国家财政完成,项目完工后,在交给国家所选择的企业使用,企业按计划进行生产。国家确定分配标准,并拿走几乎全部利润和折旧基金,之后又再次通过财政进行积累和投资。国家不仅充当资本流通的中介,而且控制着经济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从融资的角度看,这种体制可以称之为“财政型融资体制”。但是,分权让利的改革是这种模式的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迅速向居民个人倾斜。居民个人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1978年的49%上升到目前的79%以上。而在国家财政对国民收入分配的集中度从过去的最高时的近50%下降到目前的9%左右。国民收入分

7、配格局的变化改变了国家融资的基础,财政融资的基础是用于积累的国民收入没有分配到个人手中,而是由国家代表全民直接拥有。但现在这些收入被分配道居民个人手中,如果国家不放弃对资本实行行政分配的体制,就必须通过控制银行,才能将迅速增加的居民个人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企业财政注资的萎缩。这样,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就由过去的财政拨款变为银行贷款。相应地,融资体制由财政型融资体制转化为国家借贷型融资体制。在新的融资体制中,尽管国家继续充当融资的中介,但国有企业的真正出资者已由国家变成居民个人。与财政型融资体制比较,银行借贷型融资体制内的预算约束呈现一种不对称的结构。在国有企业与银行之间,其预算约束是

8、“软”的,但银行与居民储户之间的预算约束却是“硬”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约束共存于同一体制,它们之间的冲突将会成为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失衡的重要根源。但是,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两种约束之间存在着强势与弱势的转换,由此导致经济的扩张与收缩。当借贷型融资体制处在生成阶段时,国有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软约束居于支配性地位。“预算软约束”是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固有的特征,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约束关系体现在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关系上。改革开始后,财政型融资体制被借贷型融资体制所取代,财政预算内资金越来越少,为了确保对国有企业的资金供给,国家转为通过国有银行广泛吸引居民储蓄,在依赖严格的金融控制将储蓄转化为对国有企业

9、的贷款。由于银行和企业同属于国家所有,银行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并不具备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机制,特别是,当银行形成地方实际隶属关系时,地方利益渗入银行的目标函数,使银行对企业的投资需求即难以抵御,更难以约束。这样,企业的投资冲动演变成实际的投资膨胀。在经济的扩张阶段,新的融资体制并没有表现出与旧体制不同的性质,改变的只是银行承接了一部分财政的职能。但在借贷型融资体制中,存在居民储户与银行之间的预算硬约束,这一性质决定了上述过程可能无限地持续下去。因为,借贷型融资体制本身隐含着很高的金融风险。当预算软约束所引起的金融风险堆积到一定程度后,承担风险的中央政府必然会出台强化贷款约束和加强金

10、融管制的政策,最后形成投资需求的萎缩。国家在通过国有银行吸引大量国民储蓄的同时,放松了对国有银行的注资,使这些银行的自由资本维持在极低的水平,据世界银行(1996)统计,我国四大专业银行的资产比率1989年平均为6.34%,到1994年下降到平均3.5%。一般认为,企业负债率超过70%,就是进入高风险状态。企业负债率过高是引发金融动荡的基本因素,根据现代银行信贷制度,投资项目或企业负债率一旦超过50%,则随着比例的不同,借款企业便把程度不同的投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金融机构。中国至今没有有效的破产机制,单个国有企业无需承担与责任相对称的风险,但这是由于国家提供了救助的承诺。这样,国家实际上负责国有

11、经济的全体风险管理。在中国的经济中,风险的传递以国有企业为起点,经由国有银行到达中央政府。所以,对于国有经济的全体风险,也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规避的激励。随着银行系统不良资产的与日俱增,系统性风险日积月累,政府似乎意识到,国有银行的信贷资金并不是免费的午餐,居民储蓄终究是要还本付息的,一旦发生挤兑,整个国有银行系统就有崩溃的危险。但政府对这一局面的严重性的认识开始时并不充分。1993年提出“软着陆”,意在控制投资过热,缓解通胀的压力。对融资体制的调整,重点在大规模削减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全力整顿金融秩序;但此时,政府仍然没有放弃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融资倾斜政策,继续对亏损的国有企业进行补贴。只有到了

12、1995年以后,政府才终于认识到借贷型的融资体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最终促成了1996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攻坚方案的出台。1996年以后的几年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相继出台,强化了贷款的约束规则,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趋于谨慎,地方政府投资办企业、上项目的热情在下降。这些改革措施使从金融体系出去的贷款流量相对放慢和减少,投资需求趋于萎缩。第二节 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与资源配置的制度性扭曲一、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财政拨款是企业资金来源的唯一渠道。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单一主体、单一渠道”的格局逐步被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的格局所取

13、代。但是,20多年的经济改革并没有改变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的基本导向。国家通过金融控制继续对国有经济给予倾斜。从改革启动到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以财政拨款和供给平价生产资料的方式进行的。80年代以后,由于预算内财政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转而通过控制银行寻求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1997年以前,中央银行一直通过指令性的信贷额度计划对银行系统的信贷行为进行控制,确保融资向国有经济倾斜。在国家的金融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偏离商业原则,将贷款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统计表明,尽管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只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但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国有企业所

14、占比例却高达近80%。进入90年后,金融风险的积累迫使国家出面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试图为国有企业寻求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将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型金融支持转换成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型金融支持。但是,在证券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较多地运用了计划手段,从股票额度的确定到上市公司的甄选都是在计划框架内通过行政分配方式来运作的,基本上只有国有企业才有机会获得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所以,融资体制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过渡,不仅没有改变其国有经济导向的基本性质,而且还使这一导向得以强化。二、资源配置的制度性扭曲相对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进程而言,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明显滞后,这种滞后造成了现行的融资

15、体制内存在多重扭曲和矛盾,有些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一)储蓄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与投资主体的单一化的矛盾市场化的改革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非国有经济在成为国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的同时,也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转化发端于农村的制度变革。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农副产品价格的上调改变了农民的贸易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现金流量,收入的增加使农民开始积累储蓄存款。19791984年间,农民储蓄存款以年增长率41%的速度增长。可是,国家对农村的直接贷款并不多。在19791984年间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存款总额的33.

16、9%,即使到了1991年,也才占到66.8%。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储蓄来源的格局与资金投向的内在联系被切断,结果使农民储蓄被迫纳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依存关系之中,农民以净贷款人身份向国有经济提供贷款。当改革推进到城市与工业领域以后,非国有经济迅速增长。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国民储蓄的结构。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为23.5%、33.65%和42.65%,到2000年则依次为64.9%、32.5%和2.6%(中国经济年鉴(2001))。从整个社会来看,储蓄的供给主体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国有经济部门不再是最重要的储蓄来源,非国有经济(包括

17、农业)事实上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国民储蓄的主体结构已经多元化,但是吸纳储蓄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为了将迅速增加的个人部门的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下降,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并牢牢控制其金融活动。银行归国家所有,就得承担由国家(政府)赋予的社会经济责任。结果,不管国民储蓄结构如何变化,储蓄向资本的转化都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链条之上。国家财政萎缩以后,国家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国有金融体系不断地为国有经济“补血”,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相冲突国有经济有来自

18、政府的各类形式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还有来自国有银行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支持,所以,在投资领域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就固定资产投资而论,19811997年,用于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占全社会的信贷资金的比重一直在60-80%之间。1997年非国有工业在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中的比重是36.3%,国有工业的比重为63.7%。1998年据新的统计口径,非国有工业的比重是38.6%,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是72.4%(中国统计摘要(1999),两者相加大于100%,是由于存在重复计算)。但是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却越来越小。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1979年为78.5%,到2000年下降为23.5%;在

19、全部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1978年为78%,到2000年下降到51%;从1999年开始,在社会新增就业人口中,非国有经济每年吸纳的比重都在90%以上。非国有经济(主要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等)的投资份额不足一半,它们只能顽强地通过“内源融资”寻求发展。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年的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参见表-1:融资方式 表-1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经营年限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短于三年 92.4 2.7 2.2 2.7 35年 92.1 3.5 0.0 4.4 610年 89.0

20、 6.3 1.5 3.2 长于10年 83.2 5.7 9.9 1.3 总 计 90.5 4.0 2.6 2.9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 塔利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6期。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参见表-2:表-2 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所有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 8.76 9.93 10.66 13.27 12.38 12.83 14.24国有银行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 7.16 7.50 7.51 9.05

21、7.98 8.10 8.85资料来源:樊纲,金融发展与企业改革,2000年,第31页。非国有经济在投入受到严重限制的条件下,不仅获得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781998年间,非国有经济在中国工业中的地位持续上升,于1993年其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半数,达到53%。到2000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76.5%,国有工业下降到了23.5%.(中国统计年鉴(2001))。参见表-3。表-3 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单位:%年 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非国有经济 61.9 72.3 66.0

22、71.5 74.5 70.3 69.4 76.5国有经济 38.1 27.7 33 28.5 25.5 29.7 30.6 23.5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显然,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倒置,这种倒置极大地损害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抑制了整体经济增长的势头。第三节 国家借贷经济的流程与金融风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变化以后,国民经济再生产循环的注资渠道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国家财政和企业再生产资金来源的规模的萎缩,通过国家和企业直接注资给企业的资金流量大大缩小;而银行通过吸纳居民储蓄再向企业注资的间接注资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这一部分资金占到总注资的

23、95%以上。在这种国民经济的流程中,银行是国家的,从银行贷款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国家通过银行向居民负债,筹集社会资金,国有银行再将集中起来的社会资金转贷给国有企业。这种由社会资金支持、国家银行集中借贷、国家办企业的“借贷经济”,实质是一种与产品经济相对应的国家借贷经济(周天勇,1997)。从资金供求看,企业是资金的需求者,企业的资产分为负债性资产和资本性资产,一般情况下,资本性资产需占50%以上,借贷性资产应限制在50%以下。而城乡居民、企业和国家是资金的供给者,其收入的一部分可存入银行,成为能收回本金和获得利息的货币存款资产;也可以投资与股票、投资基金和企业资产,成为不能回收本金但能获

24、得红利和拥有财产权利的资本资产。企业对负债资产和资本金的需求对应于居民、企业和国家银行储蓄资金的供给和直接投资的资本资金的供给,形成两个不同但有联系的借贷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目前,这两个市场呈现一种失衡的格局。就资本市场而言,一方面,社会对投资项目和企业的资本金供给非常有限。但这不是因为居民没有投资资本的资金供给意愿,而是现行的投融资体制锁定了居民投资的选择,他们投资企业资本金的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对他们而言,最便利、风险最小的投资途径就是银行储蓄。另一方面,国有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也几乎没有资本金的需求。这也并不意味着企业没有资本金的需求意愿,而是现行的资产制度决定了它不能随意从资金拥有者手中引

25、入资本金。近几年,股市的开通发展了内部股和上市股,但全部国有企业从社会中直接引入的资本金还没有达到整个国有资产的3%。对股份制改革规模的严格控制,对国有资产结构纯洁性的政策偏好导致直接引入资本金的制度安排的缺失。就借贷资金市场而言,一方面,居民作为资金的供给者在股市规模受控的条件下,只得将其绝大部分储蓄性收入以存款的形式进入银行货币体系,加上财政和企业储蓄的相对萎缩,城市居民储蓄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迅速向居民个人倾斜导致居民储蓄的规模迅速扩张,而贷款总额的80%以上流向国有企业。尽管资金的性质已经改变,但整个经济流程依然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具有刚性的依存关系

26、之中。另一方面,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在不能自主地直接进行资本金融资的条件下,其资金来源几乎全部依赖于银行货币体系。本来是资本金的需求却转变成信贷资金的需求,在银行隶属于行政的条件下,银行不得不按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经济发展计划供应贷款。资本市场是建立在企业资产结构制度基础上的资本资源配置机制。当大部分企业的资本是由国家财政纵向注入时,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资本供给与需求关系不是一种市场关系;当企业的资本金只能由国家注入,社会只能向企业注入负债性资金时,能够发育起来的只能是借贷资金市场。只有开放企业资本金结构,允许社会投资从而形成企业资本金,发展资本市场才有可靠的微观基础。如果一个社会里大多数企业的资产结

27、构不向社会资金开放,没有社会股份投资的合法渠道,资本市场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经济运行表明,这种建立在借贷关系基础上的经济具有很高的风险。因为向企业注资的渠道几乎只有债权债务一种形式,企业资产的资本金部分没有资金来源,国有企业从总体上看将变成全负债资产企业,甚至是资不抵债企业。国有经济的整体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终将会成为全负债资产的经济,国有企业还本付息的财务负担越来越重,形成大规模拖欠到期应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国民经济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依赖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循环。如果债权属于国家财政,最终所有权都是国家的,由国家投资而企业将其化为乌有的资产,就可以通过行政命令一笔核销,至少在法理上不会导致金

28、融危机。但是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以后,在国有企业耗损的资产的真正来源是由城乡居民的储蓄型资产,不同的所有权使得国家不能随意核销银行的不良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走高而效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银行货币体系内的不良资产迅速堆积起来。上述的分析还没有考虑利率的变动。利率不仅是调节借贷资金供给和需求关系的一种机制,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种机制。当存贷款利率水平提高,并且对储蓄给予保值时,一方面,居民会将更多部分的存入银行,银行要按更高的利率对更多的储蓄支付利息;另一方面,由于投资和企业的效率越来越低,资金成本的提高会加剧企业亏损,对银行的欠本欠息会更加严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国民经济剩余产品的相对减

29、少,但居民储蓄在国民经济账面上的对剩余产品的分配却增加了,不能实现的部分便是一种银行账面上虚拟的数字,是国民收入的一种超分配;从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来看,企业在利率提高后,由于没有相应的剩余产品保证存贷款的利息分配,就会向银行转嫁更多的不良资产,在银行堆积成更大规模的不良资产。由于给予企业贷款的银行几乎都是国有的,它们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这样就把居民获得利益的风险和国有建设项目及国有企业投资和经营的风险几乎全部集中到国家银行身上,但国有银行并没有防范风险的制度基础,所以,集中在国有银行的风险其实都由国家来承担。这就需要国家的代表政府对风险进行控制。政府要经常面临用大量的财政收入来核销银行货币体系中不

30、良资产的压力。这意味着国有企业向银行转嫁的风险最终还是要由全社会来承担。上述困境的深层根源,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与国有企业的资产结构之间的冲突,在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与国有制经济实现形式之间的矛盾。根本出路是,在供给方面开辟和拓宽直接投资的渠道;在需求方面向社会开放企业资本金,实现资本来源和资本运用的社会化。面对日益增加的居民个人积累,是继续维持居民可支配收入单一地流向银行储蓄的现状,还是分流于银行储蓄、投资基金、股票和国债之间。面对国有企业不断攀高的资产负债率,是继续维护现行的封闭性的资本金来源,还是开放企业的资产结构,需要我们进行抉择。这就意味着经济改革面临一个重大的战略性转折,即从根本上改变

31、国民经济的流程,变国家借贷经济为社会资本经济。改变过去主要由国家投资、国家办企业来发展经济,变成全社会投资,全社会办企业,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来发展经济 参见:“改革面临重大转折:从国家借贷经济转向社会资本经济”,经济研究,1997年底5期。,这是国家振兴经济的必然选择。实施这一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发展公开上市股票、柜台交易股票、内部非交易股票、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从供给方面开辟直接投资的渠道。向社会资金开放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吸收社会资金投入企业作为部分资本金;从需求方面拓宽社会融资的渠道,从而形成国民经济资本供给和资本需求的经济循环。从国家借贷经济向社会资本经济的转变,国民经济将步入良性运

32、行的轨道。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本金将会得到充实;风险的社会化将会使社会投资者关注和监督投资和企业的经济效率,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减少和停止投资项目和企业向国家银行转嫁不良资产,并逐步在提高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化解当前银行货币体系中的不良资产,减轻银行货币体系的金融风险。第四节 民营经济融资的体制性障碍一、民营经济的生成机理(一)公有产权量的规定性与质的规定性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一直被视为消灭剥削、实现经济平等的制度基石,公有产权便 被视为实现这两种生产性资源直接结合的产权形式。从法权形式来看,公有产权就是由多人对同一财产对象享有同等的权利(荣兆梓,1996)。公产成员间财产权利

33、的等同意味着公有产权具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性。第一,公产成员与劳动者集体必须是严格同一的。公产成员规模不管有多大,每个适龄的劳动者必须能在公有制经济中获得一个劳动岗位。反过来,公产规模不管有多小,它都不能将任何一个适龄的公产成员排斥在就业岗位之外。否则平等的财产权利就会被不平等的就业权所否定。这是公有产权量的规定性。第二,劳动平等成为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公有产权消除了公产成员之间财产权利的差异,因此,财产权利不再构成个人收入的源泉。财产不再有“自然果实”,因而个人不可能拒绝劳动。在公有制经济中,劳动成为一切个人收入的源泉,并成为收入分配的唯一尺度,因而劳动者必然“各尽所能”。如果对劳动贡献的计量不存

34、在信息成本,那么可以导出,公有制经济必然是充满活力的。这是公有产权质的规定性。但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又必须要求有一个反映两种资源之间技术构成的数量比例关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内,一定时期的劳动力资源和生产资料,其规模和结构都是历史的遗产。两种资源之间的技术构成不可能在短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管所有制的性质如何变化,由技术构成所决定的数量界限都将难以突破。在现实的公有制经济中,两种资源的结合要么以技术构成为约束条件,按照生产资料的规模决定就业规模,要么以公有产权的社会性质为约束条件,按照人人有就业岗位的标准去分享或肢解公有资产。公有产权从确立之日起,两重标准就始终交织在一起。只要公有产权

35、量的规定性受到技术构成的冲击,就必然导致劳动力或生产资料越出公有产权的边界而寻求新的结合方式,并最终确立起新的经济形式。下面,我们将揭示劳动力和资本资源是如何越出公有产权的。(二)劳动力资源的“溢出”公产主体需要有一个能够代表其公共意志的现实机构。就“全民”所有制而言,国家作为超越任何个人之上的社会机构便“自然”地充当了全民产权的代理人。全民所有制演变成国有制,原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双重标准便转化为国家政策的两难选择。在城乡关系政策上,国家一方面要坚持技术构成标准。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严重短缺的资本资源迫使国家放弃让它们无差别结合的幻想。国家通过户籍管制等手段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国

36、有经济以全体人民的名义占有财产,但真正能够与全民财产直接结合的却只能是城镇职工。“全民职工”只能是人民总体的一个较小部分。另一方面,国家在城镇国有经济部门又要坚持“劳动者主权”,尽可能保证人人就业,于是在国有经济部门超额吸纳员工。城乡分割政策既造成了庞大的农村人口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又造成城市国有经济部门2030的隐性失业率。有限的国有资本无法容纳庞大的就业人口,60年代早期,国家向农村遣返了2000万工人,后来又以政治手段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70年代末,国有经济部门已经没有能力继续用“隐性失业”的办法维持过量的冗员。在产业政策上,由于国家担当着推动工业化的角色,在自身目标函数的约束下,

37、国家制定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核心的赶超战略。重工业是资本高度密集型产业。国家一方面要在这一产业内部遵循技术构成标准。为了动员资本资源,国家实施低利率、低汇率和低的材料供应价格政策以及以计划为基本手段的资源配置制度(林毅夫等,1994)。同时对容纳较多就业的商业、服务业进行压制。这种发展战略和政策极大地约束了资本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另一方面,国家作为全民产权的代理人,又担负着创造更多的就业的职责。在国有资本存量不变的条件下,要创造更多的就业除了增加冗员以外,就只能依赖国有资本的存量分解,加大对就业弹性较大的产业的投资。结果是,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越来越分散化,战线越拉越长,有限的国有资本遍布从饮食到

38、远程导弹生产等几乎所有的工商领域(吴敬琏等,1998)。国家政策顾此失彼。70年代以前,国家还可以通过向农村转嫁危机,或者增加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勉强维持公有产权的量的规定性。但是到了70年代末期,随着1700万知青返城,人人就业已成为理论上的虚构。规模可观的劳动大军被排斥在国有产权以外,这在客观上为其它经济成分的发展准备了劳动力资源。(三)资本资源的“漏损”仅有劳动力要素还不足以在国有经济之外确立起的新的经济成分。如果国家不放松对资本资源的绝对控制,新的经济成分就没有赖以发育的种子。但是,公有产权的内部矛盾同样会导致资本资源越出它的边界。不同的是,资本资源的越出有着自身的逻辑,也更加发人深省

39、。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放权让利”和城乡经济中承包制的推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越来越向个人倾斜,居民手中积累了不少的闲置资金。毫无疑问,他们对这一部分的“剩余”收入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从经济流程来看,这部分剩余既可以进入国有银行体系,从而成为国有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本来源,但也可以不进入国有银行体系,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成为非国有经济的资本来源。所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以后,非国有经济的资本积累已不再有所有权方面的障碍。只要管制有所松动,这部分越出公有产权的金融资源就随时可能成为非国有经济的种子,一旦政策允许,这些种子便会破土而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个人倾斜,还只是为非国有经济积累资本提供可能性,要

40、使这种可能性转化成现实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条件。如果国家能够通过国有银行把散布于居民手中的所有“金融剩余”集中起来,在国家严格控制之下,再转贷给国有企业,那么,其它经济成分由于得不到金融支持,还是无法进行资本积累。但是,由于控制成本的约束,以国有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体制事实上存在“缺口”,它不可能毫无遗漏地实现“金融剩余”的集中与转移。因为可积累的收入已分配到了居民手中,他们有权选择财产的形式,有权决定资金的投向。正是从这一缺口漏出去的金融资源,成为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资本来源。国家如果堵截这一缺口,不仅需支付高昂的管制成本,而且还会极大地损害金融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效率。令人困惑的是,在国家的一系

41、列金融管制措施中,有不少都是旨在堵塞这一缺口。为了弥补政府在国民收入中分配份额的下降,国家建立了一个由国家控制并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通过大量设置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垄断存贷款业务。同时,对金融资产的种类和数量加以限制。居民出于对国有银行的信任,在金融资产短缺的条件下纷纷将储蓄投向国有银行,然后再由国有银行贷给国有企业。已经越出国有产权边界的大量资源就这样又重新被吸纳进来。但是,缺口并没有堵住,反而以各种方式越扩越大。首先是民间借贷。这是一种在国有金融体系之外的借贷行为。国有金融无论是融通资金的数量还是服务方式,都无法适应个体、私营和小集体经济的资金需求和运行特点。为弥补这一缺陷,民间借贷市场

42、和民间金融组织自发兴起。民间借贷简便灵活,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以温州农村为例,家庭工业发展所需资金中,只有20来源于国有银行,而80则来源于民间借贷市场。其次,是国有银行开拓金融灰市。在计划体制下,国有银行只能以国有企业作为资金的供给对象,由此形成一种所谓的金融红市交易关系。但市场化改革大大刺激了国有银行追求自身利益的冲动。在利益驱动下,它们采取“同业拆借”或其他迂回方式逃避贷款规模控制,以达到向非国有经济放贷的目的。结果,由国有金融体系内部派生出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灰市。当然,其中不乏违规、违法的特殊交易。但在客观上,灰市交易一定程度地推动了非国有经济

43、的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由此获得了难得的金融支持。“放权让利”改变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接着通过融资体制缺口使一部分金融资源越出国有产权边界,最后成为民营经济的资本来源。已被排斥在国有产权之外的劳动大军与这些资本资源结合后如鱼得水,结果导致了民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二、民营经济融资的体制性障碍民营经济艰难地在公有制经济的狭缝中得以生成,并且在改革开放的环境里超常规发展,迅速地改变了自身的地位。改革开放初期,国有经济凭借有利的初始条件和政策支持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但80年代后期,在地区间竞争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集体经济取代国有经济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90年代以后,集体经济出现停

44、滞趋势,但民营经济的崛起迅速弥补了经济增长的缺口,一跃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民营经济在公有制经济的运动中内生出来的事实掩盖不了其发展中所遭遇的政策性歧视和体制上的障碍。它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的主要力量的事实则意味着解除这些歧视和障碍变得非常紧迫。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现行的融资体制中具有不可拆解的性质,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这种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难与民营经济相兼容,所以目前民营经济的融资面临的是体制性障碍。(一)“软”预算约束与“硬”预算约束与财政性融资体制比较,借贷型融资体制

45、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预算约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预算约束依然较“软”;但在国有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预算约束却是“硬”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红市交易获得大量优惠贷款,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国有企业而言,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帐不还。在这种软的预算约束下,一笔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因此对银行贷款形成更强的依赖倾向。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尽管金融红市使它不堪重负,但由于存在“人质”问题,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提供贷款。结果,使大量资金被就业、社

46、会稳定等因素所约束而失去增值的属性。国有企业融资强烈依赖着这种金融体制,但这种体制却与民营经济相排斥,原因是,这种体制本来就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之上的,而民营经济几乎与预算软约束无干。体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因为,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帐,则要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宁愿将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风险损失由国家兜着;如果贷出去收不回来,风险损失及其责任则由自己承担。目前,由于国有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

47、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它们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目,已经失去兴趣。中央银行要求各大专业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责制”,结果,更没有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了。“软”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之度身定制,贷款申请和放贷也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这一过程耗时耗力,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付得起这一过程的高额成本。“硬”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民营企业符合担保条件,尽管在理论上很多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是最主要的担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权基本只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寓的法定占有权,因此,它们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贷款。(二)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1985年实行“拨改贷”,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由此确立了一种刚性依存关系,国有银行代替国家财政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不存在内源性的融资机制。所以,外源融资成为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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