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公司的沿革与作用 第三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四节 公司法的渊源与地位 返回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1、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目的而 进行的组合,常常是为了营利而经营业务。 2、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 数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 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 (一)营利性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其营利性有 两层含义: 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公司应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
2、(二)社团性 社团性亦称联合性,是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应 为人的结合,其股东和股权具有多元性。 (三)法人性 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依法设立。 必须有独立的财产。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性是公司区别于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 返回 第二节 公司的沿革与作用 一、公司的沿革 (一)西方国家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二)我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二、公司的作用 (一)广泛筹集资金 1.股份融资成本低。 2.股份融资手段灵活。 3.股份融资规模大、速度快。 4.股份融资转让方便。 (二)转换经营机制 1.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界定产权。 2.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股权与所有权的
3、 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 3.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 (三)便于集中和控制 1.公司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扩大生产规模。 2.公司有利于行业管理,实现国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 的目标。 返回 第三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一)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 1.发起人相互间或股东相互间的关系。 2.股东与公司相互间的关系。 3.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相互间的关系。 4.公司与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二、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一)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是组织法。 2.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 3.公司法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行为
4、规范。 (二)公司法的特征 1.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活动 法相结合的法律。 2.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 法相结合的法律。 3.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 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具有一定 国际性的国内法。 返回 第四节 公司法的渊源与地位 一、公司法的渊源 (一)公司法是商法典的组成部分 (二)公司法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 (三)公司法是单行法 二、公司法的地位 (一)公司法与民法。民法为公司法提供了理论基 础,民法的一些制度如法人制度来源于公司法。 (二)公司法与经济法。公司法作为国家管理公司之 法,最鲜明地体现出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性特征。 (三)公司法与刑法。西方国家公司法大都有公司犯 罪的规定,甚至列举有超出刑法典规定的新罪名。 二、公司法的地位 (一)公司法与民法。民法为公司法提供了理论基 础,民法的一些制度如法人制度来源于公司法。 (二)公司法与经济法。公司法作为国家管理公司之 法,最鲜明地体现出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性特征。 (三)公司法与刑法。西方国家公司法大都有公司犯 罪的规定,甚至列举有超出刑法典规定的新罪名。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