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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学论文:-一体化、可视化、移动化、社交化-医疗大数据整合与应用.ppt

上传人:教育咨询 文档编号:2738474 上传时间:2020-08-25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13.3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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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院处方点评管 理规范(试行) v第一章 总 则 v第二章 组织管理 v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v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v第五章 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v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v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 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v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 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 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 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 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

2、临床 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v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 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 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 、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 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 善。 v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 参照本规范执行 v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 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v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 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

3、量管理委员会领导 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 织实施。 v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 、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 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 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 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 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v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v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v(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 药知识; v(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 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 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

4、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 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v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 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 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 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 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 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 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 ,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 份。 v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 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 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 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 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点评表格由

5、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 定。 v第十一条 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 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 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 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 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 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 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 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 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 点评。 v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 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 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v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 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 部门和药学部门。 v

6、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 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 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v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 理处方。 v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 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v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 规范处方: v(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 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v(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 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v(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 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 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 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v(四

7、)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 的; v(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 处方的; v(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v(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 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v(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 糊不清字句的; v(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 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v(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 写不全的; v(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v(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 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 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 理由的; v(十三)开具麻醉药品、

8、精神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v(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v(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 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 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v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 药不适宜处方: v(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v(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v(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v(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v(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v(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v(七)重复给药的; v(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v(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

9、况的。 v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 常处方: v1.无适应证用药; v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v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v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 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 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v第二十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 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 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 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 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 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 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

10、损害发生。 v第二十一条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 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 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 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 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 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 用药安全。 v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 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 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 v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 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 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v第二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 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

11、理,对不按 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 v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 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 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 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 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 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 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v第二十六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 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 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 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v第二十七条 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

12、者造成损 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v附件 v处方点评工作表 v医疗机构名称: v点 评 人: 填表日期: v序号/处方日期(年月日)/年龄(岁)/诊断/药品品种/ 抗菌药(0/1)/注射剂(0/1)/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 /药品通用名数/处方金额/处方医师/审核、调配药师/ 核对、发药药师/是否合理(0/1)/存在问题(代码 ) 1 2 3 4 5 总计 A=C=E=G=I=K= O= 平均 B= L= P= D=F=H=J= v注: v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vA:用药品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 A/处方总数; v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

13、百分率= C/处方总 数; v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 数; v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第十四章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N00-N99) 佛山市中医院 申 放 一、本章内容 N00-N08 肾小球疾病 N10-N16 肾小管-间质疾病 N17-N19 肾衰竭 N20-N23 尿石病 N25-N29 肾和输尿管的其他疾患 N30-N39 泌尿系统的其他疾病 N40-N51 男性生殖器官疾病 N60-N64 乳房疾患 N70-N77 女性盆腔器官炎性疾病 N80-N98 女性生殖道非炎性疾患 N99 泌尿生殖系统的其他疾病 二、本章不包括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

14、情况(P00-96) 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A00-B99) 妊娠、分娩产褥期的并发症(O00-099) 先天畸形、变形、染色体异常(Q00-Q99)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E00-E99) 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S00-T98) 肿瘤(C00-D48) 症状体征、临床、实验室异常等(R00-R99) 三、编码特别提示 1、本章按解剖系统分类,分类轴心是解剖部位 2、在ICD-10中乳房疾患按生殖器官分类到本章 在ICD-9-CM-3中乳房手术分类在体被系统 3、本章提供的星号类目-双重编码 N08* N16* N22* N29* N33* N37* N51* N74* N77* 4

15、、本章在卷一提供了一个亚目表对形态学(病理) 的分类,供N00-N07(肾小球疾病)类目使用 提供的星号类目-双重编码 N08*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肾小球疾患 N16*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肾小管-间质疾患 N22*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泌尿道结石疾患 N29*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肾和输尿管的其他疾 患 N33*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膀胱疾患 N37*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尿道疾患 N51*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男性生殖器疾患 N74*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女性盆腔炎性疾患 N77* 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引起的外阴阴道溃疡和炎症 病理分类 共用第四位亚目的分类轴心: 通常不用

16、.0至.8的编码,除非有明确的(肾活检或尸检) 资料来源 .0 轻微的肾小球异常 .1 局灶性和节段性肾小球损害(透明变性、硬化) .2 弥漫性膜性肾小球肾炎 .3 弥漫性肾小球膜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 .4 弥漫性毛细血管内增生性肾小球肾炎 .5 弥漫性肾小球膜毛细血管性肾小球肾炎 (膜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型) .6 密集沉积物病(膜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型) .7 弥漫性新月形肾小球肾炎 .8 其他(增生性肾小球肾炎NOS) .9 未特指 四、有关分类的说明 肾小球疾病 N00-N08 1、根据病因分类为原发性、继发性、遗传性 原发性肾小球疾病: 指各种原因引起双侧肾脏弥漫性或局灶性不 同病理改变的肾小球病变。神经、内分泌免疫轴 调控失常引起免疫系统功能异常,是导致肾小球 损伤的主要原因。临床上以肾病综合征,肾炎, 无症状性血尿、蛋白尿等为主要表现。可伴或不 伴有肾功能障碍。 2、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分类轴心是 临床表现和病理 临床分类名称: ICD分类名称: 急性肾小球肾炎 急性肾炎综合征 N00 急进型肾小球肾炎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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