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 GB 50336-2018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building reclaimed water system 2018-07 -10 发布2018 -12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bu.ild.ing recla.imed waler syslem GB 50336 - 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2、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8 年1 2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Standard Ior design of building reclaimed water system G 50336 _ 2018 当岳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海淀_.里河路9号)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克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 当2.术语和符号;3.中 水原水;4.中水利用及水质标准;5.中水系统;6.处理工艺及 设施;7.中水处理站;8.安全防护和监(检)切111J控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
3、加水量平衡章节,完 善水量平衡计算;2.调整中水处理二I艺;3.调整修改中水处理 设施参数;4.增加修改部分相关条文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同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同防工程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同人民解放军军 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悔淀区太平路22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传 真:01068221322,邮箱:wgj888 sna. com)。 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同防工程 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悉地罔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罔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巾声|人民解放军陆军l气程大学 北京汉青天朗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禹辉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冠军谢思桃倪巾华郑克白 金鹏孟光辉孔令勇郑大华 赵1芷明孙民虹赵淑霞任向东 丁志斌张东栋王淑芬王迎春 孙友峰宛金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铿姜文师、张铁辉刘建华 王峰吴俊奇黄建设刘巍荣 孙钢曾捷夏训峰 5 目次 l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硝2 2.
5、 2符号.3 3 中水原水.5 3. 1 建筑物中水原水. 5 3. 2 建筑小缸中水原水7 4 中水利用及水质标准.8 L 1 中水利用8 4. 2 中水水质标准8 5 中水系统.10 5. 1 f-F;j(系统:f8王t10 5. 2 原水系统10 5. 3 处理系统11 5. , 供水系统11 5. 5 水量平衡四 6 处理工艺及设施.15 6.1 处理丁.艺. 15 6. 2 处理!设施.16 7 中水处理站.21 7.1 站址选择. 21 7.2 设置要求21 8 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24 8. 1 安全防护24 8. 2监(检)测控制.25 6 本标准用同说明.26 引用标准
6、名录 附:条文说明. . .29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 erms and Symbols 2 2.1 Temls2 2. 2 Symbols3 3 Raw-water o Reclaimed Water . 5 3. 1 Raw-water of Reclaimed Water for l3uilding5 3. 2 Raw-water of Reclaimed Water for Sub-district. 7 4 Reclaimed Water Utilizing and Water Quality Criterion8 4. I Re
7、claimed Water Utilizing. 8 4. 2 Reclaimed Wlter Qualily Criterion8 5 Reclaimcd W ater System 四 5. 1 Reclaimed Water Syslem Type10 5. 2 Raw-w川crSystem10 5. 3 Reclaimed Water Trealment System11 5. 4 reclaimed Willer Supply Syst巳m11 5. 5 Wilter 1主alance12 6 Treatment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15 6. 1 T
8、reatment Technology15 6. 2 Treatment Equipment16 7 Reclaimed飞aterTreatment Station21 7.1 Selecting Address of Reclaimed Water Stltion21 7. 2 Oemand of Layout21 8 Safe Guarding and Monitoring CDetection) Control24 8. 1 Safe Guarding24 8 8. 2 Monitoring COet巳ction)Control2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
9、his Standard2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7 Addir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9 9 1总则 J. 0.1 为节约水资源,实现污水、废水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 使建筑中水工程设计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制定 本标准。 J. O. 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建筑小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建筑巾水设计,工I!_建筑中水设计.也可按本标准执行。 1. O. 3 各种污水、废水资源句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当地水资 牒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利用。 1. (). 4 各类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建设时,其总体规划应包括污水、 废
10、水、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巾水设施建设的内容。 1. O. 5 建筑中水工程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 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1. O. 6 建筑中水设计,应根据可利用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中水 用途,进行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中水原水、系统 形式、处理工艺和规模。 1. O. 7 建筑中水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1. O. 8 建筑中水设计必须有确保使用、维修的安全措施,严禁 中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1. o. 9 建筑中水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同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
11、 1术语 2.1.1 巾水rcclaimed water 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 政、环境等范用内利用的作饮用水。 2. 1. 2 中水系统reclaimccl water system 件|巾71)京水的收集、r存、处理和I-p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 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 2.1.3 建筑t7Kbuilcling reclaimecl waler system 建筑物,t,水和建筑小区中水的总称。 2. 1. 建筑小|豆 叶71rcclaimed wnter古ystcmIor sub-district 在建筑小|主内建立的巾水系统。建筑小
12、区主要指居住小区和l 公共建筑IX.统称建筑小区。 2.1.5 建筑物,水reclaimed water system for b孔川LI川l 在建筑物内建立的巾!尸1水系统或设施。 2. L 6 rtJ!Wj(;J( raw-water of reclaimed warer 被选作为巾水水源的水。 2.1.7 =j-水设)j也eqLlipmcnt and facilities of rcclaimecl watcr 巾71原水的收集、处 理,r扫水的供给、使用及其配套的检 测、计量等全套构筑物、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2. 1. 8 7l1Tl:平衡watcr balance 对原水水量、处理
13、水量与中71J=I-J量 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计 算、调整,使其达到供水量与用水茧的平衡和一致。 2. .9 杂排水gray waler 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1冷却J!排水、游泳池排 水、沐浴啡水、盟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等.也称为生活 2 废水。 2.1.10 优质杂排水high grade gray water 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游泳池排水、 沐悄排水、盟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2.1.11 生活污水domestic sewage 人们日常生前中排泄的粪便污水。 2.1.12 建筑中水利用率utilization ratio of reclaimed wa
14、ter source 项目建筑巾水年总供水量和|年总用水量之比。 2.2符 号 2.2.1 流量、水量 Qpj一一建筑物平均日生活给水量; Qpy一一经水量平衡后的巾J),一一一车辆冲洗中71.用水量; Q一一景观水体补充巾水用水量; Ql1一一供暖系统补充中水用水量; Q,-循环冷却水补充I7(J千j水量; Q,一其他用途巾水用水量; Qh一-一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Qd 中水日处理量; Q叭-一一原水调贮量; Ql.C一一中水调贮量; Q,-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内的巾水用水量; L: Q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回L15i:71;,CU:l, ?这 ilfJ!l 3)- 8 330-250-
15、 7 3 260-350-260-260-:,50-260-260-:350-260- 450 门7.150 3仅)IGB/T 18921的规定。 4.2.3 巾水用于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规定。 4.2.4 巾水阳于冷却、洗涤、锅炉补给寄:下业用水时.其水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的规定。 8 . t 2. 5 中水用于食用作物、疏菜浇灌用水时,且:水质应符合现 行同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山水水质)GB 20922的规定。 4.2. 6 中水肘子多种用途时,应按不同用途水
16、质标准进行分质 处理;三与巾水同时用于多种丹j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 确定。 9 5中水系统 5. 1 中水系统形式 5. l. 1 中水系统宜包括原水、处理和l供水三个系统o 5.l. 2 建筑物中水宜采用原水污废分流、中水专供的完全分流 系统。 5.1.3 建筑小区中水可采用下列系统形式: 1 完全分流系统: 2 半完全分流系统; 3 无分流系统。 5.1.4 建筑中水系统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原 水和巾水用量的平衡和l稳定、系统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 考虑确定。 5.2原水系统 5.2.1 原水管道宜按重力流设计,当靠重力流不能直接接入时, 可采取局部提升等措施J妄
17、人。 5.2.2 室内外原水收集管道及附属构筑物均应采取防渗、防漏 措施,并应有防止不符合水质要求的排水接人的措施。 5.2.3 原水系统应计算原水收集率.收集率不应低于回收排水 项目给水量的75%。原水收集率可按下式计算: L:Q 平=一:_IXIOO%(5. 2. 3) L:QJ 式中:于1原水收集率; L:QI一一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回收水量之手1(rn: / d) ; L:QJ一一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给水量之和(m(1)。 5.2. 原水系统应设分流、溢流设施和超越管.宜在流入处理 10 站之前满足重力排放要求。 5.2.5 职工食堂和营业餐厅的含油脂污水进入原水收集系统时, 应经
18、除油装置处理后.方可进入原水收集系统。 5.2.6 原水宜进行计量,可设置具有瞬时手1:1累计流量功能的计 量装置。 5.3处理系统 5. 3. J 巾水处理系统JE.Fl二!原水调节池(稍)、中水处理工艺构筑 物、消毒设施、中7.K贮存池(箱)、相关设备、管道等组成。 5.3.2 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应根据中水用水量和l可回收排水 项目的中水原水量,经平衡计算后确定。中水原7.K量应科合本标 准第3.1. 5条的规定。 5.3.3 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Q h = ( 1 + 1/1)子 式巾:Qh一一处理系统设H处理能力(m:l/h); Q, -最高日巾水月一l水量(m: l
19、 /d); /一处理系统每日设计运行H才问(h/1); (5. 3. 3) 叫一二处理设施白花水系数.一般取值为5%O%。 5.-供水系统 5.-l. J 中水供水系统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5.-l.2 巾水系统供水量应按照现行罔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 50015中的用水定额及本标准表3.1. 4中规定的百 分率计算确定。 5. -. 3 11点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l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 及水泵的选择等应按照现行罔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中给水部分执行。 5.-l.-l 叶1水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给水管 、钢塑复合管或其他具 有可靠防腐性能的给水
20、管材.不得采J-t.J非镀轩铜管。 11 5.-.5 中水贮存池(箱)宜采用耐腐蚀、易清垢的材料制作。 钢饭?也(箱)内、外壁及其附配件均应采取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5.-.6 中水供水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 须采取严格的误饮、误用的防护措施。 5.-.8 绿化、浇酒、汽车冲洗宜采用有防护功能的壁式或地下 式给水栓。 5.4.9 中水vr:存池(箱)上应设自动补水管 ,其管径按巾水最 大时供水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水的水质应满足巾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2 补水应采取最低报警水位控制的自动补给方式; 3 丰|、水能力应满
21、足中水中断时系统的用水量要求。 5.4.10利用市政再生水的中水贮存池(箱)可不设自来水补 水管。 5. -. 11 自动补水管上应安装水表或其他计量装置。 5.5水量平衡 5.5.1 中水系统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宜绘制水量平衡阳。 通过调整中水原水i扣用水量.达到系统供用平衡。 5.5.2 中水原水量计算应战本标准第3.1.4条、第3.2. 4条规 定执行。 5.5.3 建筑巾7(丹l水量应根据不同用途用水量累加确定,并应 按下式计算: Q7. = Qc+Qj、+0.川+Qj+ Q + Qx + Q, (5. 5.3) 式护:Q7.一最高日巾水17(量(m l/ d); 12 Q.一一最
22、高日11.1厕中水用水量(旷/d); q, 浇洒道路或绿化中水用水量(m:l/d); QlX二一车辆冲洗中7(用水量(m:/ d); Qj一一景观水体补充中水用水量(m: l/d); Qn一一供暖系统补充中水用水量(m: l/d); Qx一一循环冷却水补充中水用水量(m: l/d); Q一一其他用途巾水用水量(ml/d)。 5.5.4 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最高日用水定额及本标准表3.1. 4 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最高日冲厕巾水用水量可按下式 计算: Q( = 2: CfL F . N/ 1000 (5. 5. 4) 式巾:Ql一一最
23、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m: l/ d) ; 的一给水用水定额L/(人.d) J; F一一冲厕用水占生活用水的比例(%),按本标准表 3. 1.4取值; N一一使用人数(人)。 5.5.5 绿化、道路及广场浇酒、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等各 项最高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叫1的有关规定执行。 5.5.6 景观水体补水量可根据当地水面蒸发量和水体渗透量综 合确定。 5.5. 7 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及其他用途中水用水量,应结合 实际情况,挂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用水量标准确定。 5.5.8 中水系统的调蓄设施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水调节池(箱)调节容积可按下列公
24、式计算: 1)连续运行时: Qv = (0. 35 O . 50)Qd 2)间歇运行时: Q叭=1. 2 Qh T 式巾:Qvc-一原水iJtJVY:量(m: l ); Qdrj=1水日处理量(旷); Qh一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时/ h); 丁一一设备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h) 。 2 中水贮存?也(箱)容积可按下列公式i十算: (5. 5. 8-1) (5. 5. 8-2) 13 1)连续运行时: Q,c = (0. 25 O . 35)Qz 2)间歇运行时: (5. 5. 8-3) Q. = 1. 2 (Qh T -Q ) 式中:Q配一一中水调贮量(m;); (5. 5. 8-4) Q,一
25、最高日中水用水量(m:l/d); Q一一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内的中水用水量(m: l ); 也、T符号意义 同前。 3)当中水供水系统采用水泵-7(箱联合供水时,其水箱的 调节容积不得小于中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的50%。 3 中水系统的总调节容积,包括原水调节池(箱)、中水处 理工艺构筑物、中水贮存池(箱)及高位水箱等调节容积之和, 不宜小于中水日处理量的100%。 14 6 处理工艺及设施 6.1处理工艺 6.1.1 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中水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中水 的水质、水量、使用要求及场地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 6.1.2 当以盟洗排水、污水处理厂(站)二级处理由水或其他
26、较为清洁的排水作为中水原水时,可采用以物化处理为主的工艺 流程。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絮凝沉淀或气浮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中水 2 微絮凝过滤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 bb J 俨 E 3 膜分离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中水 6.1.3 当以含有洗浴排水的优质杂排水、杂排水或生活排水作 为中水原水时,宜采用以生物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在有可供利 用的土地和适宜的场地条件时,也可以采用生物处理与生态处理 相结合或者以生态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生物处理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中水 原水中水 原水中水 15 原水 中水 2 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流程应为:
27、 原水 原水中水 原水-L旦旦主坐_H_旦旦旦J-L主主坐里上1且主士+巾水 6.1.4 当中水用于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等其他用途时,应根 据水质需要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 6.1. 5 当采用膜处理工艺时,应有保障其可靠进水水质的预处 理工艺和易于膜的清洗、更换的技术措施。 6.1.6 在确保中水水质的前提下,可采用耗能低、效率高、经 过实验或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流程。 6.1. 7 对于中水处理产生的初沉污泥、活性污泥和化学污泥, 当污泥量较小时,可排至化粪地处理;当污泥量较大时,可采用 机械脱水装置或其他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6.2处理设施 6.2.1 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中水处理工程,宜在建
28、筑物粪便排 水系统中设置化粪池。 6.2.2 中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格栅,格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格栅宜采用机械格栅; 2 当设置一道格栅时,格栅条空隙宽度宜小于10nml;当设 置粗细两道格栅时,粗格栅条空隙宽度应为10nml20nml,细格 栅条空隙宽度应为2.5nml;格栅流速宜取O.6m/s1. Om/ s; 3 当设在格栅井内时,其倾角不小于60 0 ;格栅井应设置 工作台,其位置应高出格栅前设计最高水位0.5m,其宽度不宜 小于0.7m,格栅井应设置活动盖板。 6.2.3 对于以洗浴(涤)排水为原水的中水系统,污水泵吸水 管上应设置毛发聚集器。毛发聚集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29、 1 过滤筒(网)的有效过水面积应大于连接管截面积的 2倍; 2 过滤筒(网)的孔径宜采用3111111; 3 应具有反洗功能和便于清污的快开结构; 4 过滤筒( 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6.2.4 调节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节池内宜设置预曝气管,曝气量不宜小于0.6111:/ (I11J h ) ; 2 调节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和泄水管,池底应有不小于 0.02坡度坡向集水坑,池壁应设置爬J附和溢水管。当采用地埋 式时,顶部应设置人孔和直通地面的排气管。 注:中、小型T程调节?也可兼作提升泵的集水井。 6.2.5 初次沉淀池的设置应根据原7(水质和处理工艺等因素确 定。当原水为优质
30、杂排水或杂排水时,设置调节池后可不再设置 初次沉淀池。 6. 2.6 对于生物处理后的二次沉淀池和物化处理的棍凝沉淀池, 当其规模较小时,宜采用斜饭(管)沉淀池或竖流式沉淀池。规 模较大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中有关部分设计。 6.2.7 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板(笆;)沉淀?也宜采用矩形,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宜 采用1111/(1112 h) 3111:1/(口:1 l h),斜板(管)间距(孔径)宜大 于80111111,板(管)斜长宜取1000111111,倾角宜为60 0 ;斜板(管) 上部清水深不宜小于0.5111,下部缓冲层不宜小于0.81
31、11; 2 竖流式沉淀池的设计表面水力负荷宜采用0.8m:/(1112 h)l. 2111: 1/ (1112 h),中心管流速不宜大于30I11m/s,中心管下 部应设l喇叭口和反射板,板底面距泥面不宜小于0.3111,排泥斗 坡度应大于45 0 ; 3 沉淀池宜采用静水压力排泥,静水头不应小于1500111m, 排泥管直径不宜小于80111111; 17 4 沉淀池集水应设17(堪,其出7(负荷不应大于1.70L/ (日.m) 。 6. 2. 8 采用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frt!氧化?也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 于2h;处理杂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
32、水质情况和出水 水质量,求确定水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3h; 2 接触氧化池宜采用易挂JJ莫、耐用、比表面积较大、维护 方便的阳定填料或悬浮填料;填料的体积可按填料容积负荷和平 均日污水量计算,容积负荷宜为1000gBOI工jC旷.d ) 1800gBODj C m: d),当采用悬浮填料时,装i真体积不应小于 有效?也容积的25%; 3 接触氧化地曝 气量 可按BOD)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40m:) jkgBOO二80m:1j kgBOO; ; 4 接触氧化?也宜连续运行.当采用间歇运行时,在停止进 水时要考虑采用间断曝气的方法来维持生物活性。 6.2. 9 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应按
33、现行同家标准城镇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的有关规定执行。 6.2.10 采用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CCASS)处理工艺.应按国 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6.2.11 采用流离生化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流离生化池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 于3h;处理杂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 水质要求确定水力停留时间.但不直小于6h;原水在流离生化 池中流动距离不小于9m; 2 流离生化池曝气量可按BOO:;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40m:1 jkgBOl); 80m3 jkgBODj ; 3 流离生化池内流离生化球的安装高度不小于2.0m,且不 大于5.0
34、m。 6.2.12 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2h;处理杂 18 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水质要求确定水 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3h; 2 容积负荷取值宜为O.2kgBOD:;j Cm :l d ) O. 8kgBOD:,j (m: j d),污泥负荷取值宜为O.05kgBOD:;/C kgMLSS d) O.lkgBOD:;jCkgMLSS. C!);污泥浓度宜为5gjL8gj L; 3 膜分离装置的总有效JI莫面积应根据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 力和膜制造商建议的膜通量计算确定;当采用中空纤维!J莫或平板 膜时,设计膜
35、通量不宜大于30L!CmZ h);当采用管式膜时, 设计腹通量不宜大于50LjCm 2 h); 4 中水处理站内应设置膜清洗装置,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 备对膜组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并宜实现 在线清洗。 6.2.13 当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时,主要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按 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无上述资料时,可按现行行业标 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 /T 54执行。 6.2.14 当采用混凝气浮法、活性污泥法、厌氧处理法等其他处 理工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6.2.15 中水过滤处理宜采用过洁、器。当采用新型滤器、滤料和 新工艺时,可按实验资料设计。 6.
36、2.16 选用中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或组合装置,应具有可靠的设 备处理效果参数和组合设备中 主要处理环节处理效果参数,其出 水水质应符合使用用途要求的水质标准0 6.2.17 中水处理必须设有消毒设施。 6.2.18 中水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毒剂宜采用次氯酸制、二氧化氯、二氯异氧尿险制或 其他消毒剂; 2 投加消毒剂宜采用自动定比投力日,与被消毒水充分?昆合 接触; 3 采用氯消毒时,加氯量宜为有效氯5mg/L8mg/L,消 毒接触时间应大于30min; 19 4 当巾水原水为生前污7J(fJ才.应适当增加l加氯量。 6.2.19 污泥的处理和l处置.应按现行同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 规范)G
37、B 50014以及其他同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20 7 中水处理站 7. 1站址选择 7.1.1 中水处理站位置应根据建筑的总体规划、中水原水的来 源、中水用水的位置、环境卫生和管理维护要求等因素综合 确定。 7.1.2 建筑物内的中水处理站宜设在建筑物的最底层,或主要 排水汇水管道的设备层。 7.1.3 建筑小区中水处理站和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中水处理站 宜在建筑物外部按规划要求独立设置,旦与公共建筑和住宅的距 离不宜小于151110 7.2设置要求 7.2.1 中水处理站面积应根据工程规模、站址位置、处理工艺、 建设标准等因素,并结合主体建筑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7.2.2 中水处理站应根据站
38、内各建、构筑物的功能和工艺流程 要求合理布置,满足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运行 调试及设备更换等维护管理要求,并宜留有适当发展余地,还应 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求。 7.2.3 巾水处理站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宜充分利用场地条 件,符合水流通畅、降低能耗的要求。 7.2.4 中水处理站宜设有值班、化验、药剂贮存等房间。对于 采用现场制备二氧化氯、次氯酸制等消毒剂的中水处理站,如药 间应与其他房间隔开,井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 7.2.5 中水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水量计 量、水质取样化验监(检)测和进行中水处理成本核算的条件。 7.2.6 中7)(处理站内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宜少于2个 21 (棉),并直接并联方式设计。 7.2.7 处理设备的选型应确保其功能、效果、质量要求。 7.2.8 设于建筑物内部的中水处理站的层高不宜小于4.5m,各 处理构筑物上部人员活动区域的净空不宜小于1.2m。 7.2.9 中水处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地 面应有防滑措施。 7.2.10 独立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围护结构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 条件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的 规定。 7.2.11 建筑物内中水处理站的盛水构筑物,应采用独立的结构 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