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销售合同甲 方(需方):乙 方(供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特订立本销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遵照下列订货内容。第一条 产品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12 合计: 备注:以上单价含供方运输费用,不含其它费用。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与产品验收:1.乙方所供产品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生产、检验; 2.甲方应于收提货当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验收的,视为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符合约定。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妥善保管产品同时,应当于验收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按约定时间提出的,视为产品符合
2、本合同约定。因甲方使用、保管、安装、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条 产品供货要求: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分批次订货,乙方根据甲方订货单分批次供货。乙方所供产品按合同及合同附件和甲、乙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执行。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尺寸、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在订货单上甲方指定 签字(或者盖章),并代表甲方对所提供的订单和相关书面文件负责。当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对所供产品的要求发生变更时,以变更方书面通知并由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为准,由于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第四条 供货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收到甲方每批次订货单之日起 日内供货。若
3、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供货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第五条 交货方式、运输费用、产品验收与签收: 1.交货方式:供方提供运输费用;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提货之日起由甲方承担。若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后,不是由于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未签收的产品,乙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处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收提货人的授权: 甲方特别授权以下人为提货人及收货人: 。第6条 定金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 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乙方收到上述定金后本合同正式生效;2.甲方应于每批次货物到货之日起 日内付清。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乙双方以甲方订
4、货单和乙方送货单(甲方授权收提货人签字确认)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付款,则乙方有权用甲方支付的定金折抵拖欠货款,并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并将每天按延迟付款的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第7条 价格调整:因原材料价格浮动,所定售价随之变动,乙方调整本合同产品价格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产品价格变更后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后价格执行,产品价格变更前的乙方所供产品按变更前的价格执行,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付清已供货款,则本合同终止。价格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八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收到甲方定金或预付款(通过乙方指定账户或委托收款人员)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十条 合同附件: 后附: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双方指定签字或收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