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瓷砖供货合同范本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瓷砖供货合同范本,欢迎大家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合同范本栏目。 瓷砖供货合同范本 需方:国贸中基 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 xx 年 9 月 27 日 供方: xx 经销部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 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 ( 大写) : 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 小 写) :38256.00 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
2、基新东方 C座 。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 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供货。 2. 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 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 验收标准:。 2. 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 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 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 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 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
3、之日起转移到 需方。 九、违约责任: 1. 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 金额的 %/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 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 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 供 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 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 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 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部分不能履行, 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 效证明文件, 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
4、协商决定是 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 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 程序予以解决。十二、合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 另签订担保合 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 如一方需要修改, 必须 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 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 份,供方执壹 份,需方执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
5、合同签订时间:xx 年 9 月 27 日; 合同签订地点: xx 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需方: 代表 : 地址: 邮编 : 电话 : 传真: (盖章 ) 供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盖章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开户银行 : 帐号 : 瓷砖购销合同 甲方( 需方) : 乙方( 供方) : 一、产品名称、 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 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 JC/T2195-2013 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 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
6、 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 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 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 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 货,第一批货在年 月 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 准进行验收 ; 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 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 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 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
7、复印件作 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人民币 ); 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 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 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 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 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 货到付全款, 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 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 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 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 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 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8、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 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 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 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 自 然灾害 ) 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 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 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 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