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办理协议书甲方: 清远市伟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清远市益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需要欲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乙方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资料: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址和联系电话、注册资本和股份分配比例等二、乙方为甲方代办的项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三、乙方保证甲方取得的相关资料为:(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3)地(国)税务登记正、副本;(4)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5)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四、代办费用:乙方
2、收取上述项目的代办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五、付款方式:(1)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付定金 元;(2)甲方在取得乙方的相关资料证件后支付余款 元;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证明、证件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约定的时间内交齐给乙方办证使用,以满足申报证照的需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乙方自收齐甲方相关资料证件,在工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后的 个工作日完成公司注册事宜。如因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应给予退还。 3、全部证照办完后,若甲方逾期七天以上不领证,则视甲方违约放弃本协议约定的权利,由乙方自行处置该证手续,甲方不得有异议。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于代理事项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