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2 页委托代办协议委托单位(甲方):_ 受托单位(乙方):_协议号:_1、宁波舟山港核对甲乙双方公司名称与宁波海关所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2、如甲方自行办理退费业务,乙方处可不填,甲方只需在委托单位处盖章。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退费业务的,甲乙双方都需盖章;3、协议号做为退款的查询依据,由乙方填写,不要超过 8 位字符,便于核对退款情况;4、办理退费业务时,由甲方向查验经营场所提交本协议所退查验费的收据(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收据抬头为: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据内容为:2016 年海关查验退款;5、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起办理查验退费的,无需再提供发票号。退还费用由宁波舟山港集团直接转账至甲方银行账户;6、甲方对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的退费不成功的,宁波舟山港不承担任何责任;委托单位(甲方)账户信息_委托单位(甲方)联系人:_委托单位(甲方)联系电话(手机): _第 2 页共 2 页查验退费清单查验信息序号箱号 报关单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注:1、本页清单不够列的,可新增页2、每页清单上均需盖甲方公章3、整箱查验的,请填写箱号,拼箱查验的请填写提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