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动产质押的合同范本 出质人 (以下称甲方 ) : 质权人 ( 以下称乙方 ) : 为确保 _年_字第_号合同 ( 以下称主合同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 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 (1) 质物名称: (2) 规格: (3) 数量: (4) 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大写 ) 元整,质押率为 _% ,实际质押额为 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
2、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 项如下: 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 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 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 单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 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 到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 让所得款项交 _银行专项存储, 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 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
3、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 承担。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 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 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价款偿还债务还有 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
4、,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 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 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 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依照本合同第4 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 ; 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 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 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
5、)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 之_的违约金。 (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 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 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份。 甲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 签章) _年_月_日 乙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 签章) _年_月_日 签订合同地点: _ (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 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