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详细内容如下:工程名称: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内除门窗外所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质量:合格合同工期:60天第二条:合同价格1 、合同价款1.1 本工程详细工程量报价清单见附表,工程量据实结算。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陆仟捌佰肆拾玖元陆角贰分(不含税)(¥ 136849.62元)。1.2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单价见附表,其中所标
2、明材料暂定价格依据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合同单价。2 、施工内容如下:2.1 除门窗外所有的建设项目、甲方设计变更的施工项目、拆除的施工项目以及所有土建部分工程;2.2 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包括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各种机具费用;脚手架改造;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搬运;自然气候影响以及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第三条:工地代表:电话:甲方驻工地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电话: 乙方驻工地代表(承包方负责人)双方工地代表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更换的,应及时书
3、面通知对方, 并将新工地代表的有效信息提供给对方,以便双方开展工作。第四条:甲方具体工作1、甲方应尽力使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水、电、交通干道已通, 能够正常使用;并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施工工人住宿场所。2 、甲方代表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关系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执行;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和资金进度拨款金额进行审核;第五条:乙方具体工作1、乙方自己负责保管工地材料及机具,并做好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工作;2、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 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积极协调处理;3、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并且必须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意
4、外伤害保险证明;4、施工现场由甲方管理, 若乙方不服从管理, 对甲方有不合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对承包人作出罚款 200 元的处罚; 发现在施工场地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可对承包人作出罚款 200 元的处罚;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果保护,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临时用电设备、电线电缆以及租赁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处理,施工用电必须达到三级保护要求。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六条:工程付款1、按施工进度或完成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5、工程全部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款的95% ,余 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第七条:工程验收与结算1、中间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经甲方和建设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2、验收时间:乙方提出申请,24 小时内由甲方和建设方验收;3、参加验收的部门:甲乙双方。4、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5、结算条件:5.1 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5.2 其它事宜交接完毕,并达到使用条件。第八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1、因资金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乙方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补偿给甲方结算值
6、2工期赔偿金,此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扣除;3、乙方无故中途退出, 发生的费用将全部扣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项目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保修1、保修内容和范围: 由乙方承担本合同装饰施工项目的全部保修责任;2、保修期:1年3、保修期间, 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及时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 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争议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 可向工程发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
7、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预知、无法避免的)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解除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
8、抗力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 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由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甲方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工期可以适当顺延;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甲方配合乙方清理;3、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严禁吸烟、随地大小便,应保证施工场所卫生整洁,若发现则对乙方罚款处理;4、本合同一式二 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合同应附加双方骑缝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