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目 录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4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内容5第四章 项目经理负责制6第五章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9第六章 项目组的组建和管理11第七章 项目进度(计划)控制12第八章项目进度(计划)控制流程14第九章 项目预算控制制度17第十章 项目预算控制流程18第十一章 项目质量控制20第十二章 项目安全控制21第十三章 项目组成员绩效考核22第十四章 项目组阶段奖考核管理办法25第十五章 项目奖金考核管理办法27第十六章 附则29 2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
2、条 为提高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煤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公司管理层、职能管理部门、项目组(现场指挥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具有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第四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考核依据。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第二章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第六条 燃煤公司应处理好公司管理层、职能管理部门及项目组的管理关系和责任关
3、系,建立并持续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为:1、公司管理层负责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项目管理文件的审核和批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2、公司管理层应对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进行公司资源的整体配置和协调,并指导落实;3、公司管理层对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监督落实;4、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调问题。第八条 职能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计划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保证资金、采购等职能的配合和支持,为项目提供动态管理服务,对项目组成员绩效考核进行监督,执行和服从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管理工作的检查和协调。第九条 工程项目组应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为目标,认
4、真执行项目管理计划,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控制指标,接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协调。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第十条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应体现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及项目组参与的完整的项目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的内容为:1、 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2、 项目进度控制;3、 项目造价控制;4、 项目质量控制;5、 项目安全控制;6、 项目资金管理;7、 项目考核评价。第四章 项目经理负责制第十二条 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指挥长)负责制。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作为公司指派的项目实施管理者,是指定工程项目管理的临时性职务。项
5、目经理受燃煤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项目实施结果向燃煤公司总经理负责。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由燃煤公司总经理进行选聘,报董事会审批,燃煤公司总经理下达任命通知书。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自与燃煤公司总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开始至完成项目所要求的结果,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的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层及总经理工作部的检查与监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完工,公司管理层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项目经理有违法、违纪等行为,以及项目经理确不能胜任工作时,燃煤公司总经理可撤换项目经理,并报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1、 总工程师、副
6、总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岗位人员;2、 具有完成具体的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应有的专业技术知识;3、 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和沟通能力;4、 具有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5、 具有一定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知识;6、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责任心;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 代表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 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并实现其要求的目标;3、 参与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并负责组织执行项目的技术管理;4、 按期、按质在规定的造价范围内,完成工程,
7、并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工程安全;5、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公司管理层、职能管理部门、项目组成员沟通与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6、 跟踪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环节的进程;7、 对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8、8、项目对外协调;9、 执行现场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10、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11、 处理工程项目的善后工作;12、 负责项目组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职责和权力:1、 为提高项目的效率,应给予项目经理一定的财务审批权。在*万元以内(含)的物资采购,可以由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决定采购形式,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采购前,
8、以书面形式将采购方式,采购费用等情况报知总经理工作部。单项管理费用在*万元内(含)的费用,项目经理可以直接审批。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经理审批的费用进行审核。2、 在公司统筹安排下,在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和项目管理计划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决定项目备用金的使用;3、 根据需要,参加总经理工作部开展的招标工作;4、 对项目组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推荐项目组成员,并对项目组成员的业绩和表现进行考核、评价;5、 主持工程项目组管理工作;6、 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计划审批权;7、 根据需要,协调和处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8、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提出设备采购和生产制造的需求
9、计划;9、 根据需要,协调和处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权益:1、 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2、 经项目阶段考核,在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确定的目标的前提下,可获得项目奖金,并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3、 经考核,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确定的阶段和总体目标或工程实际资金支出超出总预算的情况下,应按公司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第五章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目标明确、经省市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通过后,总经理工作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
10、书,项目相关人员和指定的项目经理按实际需要参加。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管理目标是燃煤公司总经理考核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结果的依据。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基本背景;2、 应达到的项目进度控制目标;3、 应达到的项目成本控制目标;4、 应达到的项目质量目标;5、 应达到的项目安全目标。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经理和燃煤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并送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2、 工程项目的考核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执行。3、 当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项目经理管理不当,发生重大管理问题,燃煤公司总经
11、理可依据实际情况,撤换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随即中止。第二十六条 在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燃煤公司总经理签字通过后,交由总经理工作部文秘人员存档。第二十七条 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人员组织计划;2、项目进度计划;3、设备采购计划;4、工程资金计划。第二十八条 项目管理计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总经理工作部组织监理公司制定工程一级网络计划,燃煤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批准后的工程一级网络计划交由总经理工作部文秘人员进行保管、存档。2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程一级网络计划及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项目管理计划;3 项目管理计划报请燃煤公司总经理审
12、批;4 批准后的项目管理计划送交总经理工作部文秘人员进行存档;5 工程项目的进度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计划执行;6 总经理工作部经理负责对项目组项目管理计划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7 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必须对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第二十九条 在撤换项目经理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在燃煤公司总经理的安排下,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应负责组织更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更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需要依据以下资料:1 原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2 由相关人员拟定的项目更改需求报告;3 相关人员拟定的项目更改建议。第三十条 更改后的项目管理目标
13、责任书和项目管理计划应报燃煤公司总经理审批,由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原项目经理签字,并送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认真执行更改后的项目管理计划,完成更改后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管理的后续考核应按照更改后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第六章 项目组的组建和管理第三十二条 燃煤公司总经理应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根据工程实际特点,选派项目经理,并报请燃煤公司董事会批准。第三十三条 项目组成员的选择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总经理工作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分析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所需人员特点,估计总体任务量;2 项目经理确定项目组成员类别和具
14、体人数;3 项目经理推荐项目成员,作为项目管理计划基本内容,并报请燃煤公司总经理决定任命。第三十四条 项目组成员在项目指定任务的执行上受项目经理的领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三十五条 项目组成立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项目的准备工作:1 明确项目组的任务和目标,并明晰项目管理计划;2 在设计公司的帮助下,理解和掌握项目基本设计方案内容;3 确定项目组内部的分工,确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4 由项目经理根据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并据此对项目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第三十六条 项目组在项目完工验收后自行解体。第三十七条 项目组解体应具备下列条件: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成;2 工程已经通
15、过现场的竣工验收,通过机组的试生产和性能考核,并经燃煤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人员验收合格。第三十八条 项目组成员在项目解体后,根据其在项目期间的表现及考核成绩,由总经理工作部决定,在项目运行后继续留用或退回原单位。第七章 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第三十九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和持续完善在总经理统一协调下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第四十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总经理工作部下达的工程一级网络计划为最终目标。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工程一级网络计划中的项目进度总目标进行分解,按项目任务类别分解为阶段分目标,每个分目标均有具体的时间进度要求和任务目标要求。第四十
16、二条 在正常情况下,项目进度总目标、分目标的时间进度要求和任务目标要求均应为项目经理的可控目标,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及项目管理计划中的项目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项目经理对项目总体进度和阶段分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负责。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1 项目经理按照项目管理计划中的项目阶段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总体控制;2 项目组各业务室负责执行计划;3 项目经理应按项目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和设备采购计划指定的时间,询问与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工程付款等工作的进度,如发现存在异常的现象,须及时汇报燃煤公司总经理;4 燃煤公司应定期组织项目进度检查,检查的依据是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组的进度检查由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执行;5 在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进度控制总结。第四十四条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项目管理计划中设备采购计划及必要的补充采购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1 当发现设备和材料采购出现采购中断、采购数量不足或采购时间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