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协议(一)出卖人(下称“甲方“)与买受人(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购的内江万达广场 区栋单元号商品房(下称“该房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统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甲方已经重点提醒乙方购买该房屋存在的投资风险, 乙方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后自愿购买该房屋,并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第一条:关于信息公示及确认修改和补充的约定1、乙方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工程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清楚该房屋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
2、均予以认可。2、双方明确, 本合同第一条中关于项目建设依据的约定以政府相关 .部门的最终审批及相关证照的实际记载内容为准, 该约定不构成乙方购买该房屋的重要因素, 也不是确定该房屋价款的依据,乙方不得因其发生变化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3、除 销.售房屋外,项目其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态、规划指标、景观环境、公建配套等)有可能发生变化或取消。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和本协议时已知晓上述情况,对此无异议,如本期销售房屋外的项目其他部分发生变化或取消,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索赔要求。第二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1、乙方确认 , 在签订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已经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内容,与甲方就合同具
3、体条款及用词充分协商并理解一致后签订。甲方已经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乙方注意其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 . 该.等条款予以充分说明。乙方不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构成格式条款为由拒绝履行,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承担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之外的责任或要求免除乙方约定义务。第三条:送达方式的补充约定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应视为合法有效送达乙方。如未能实际送达的,其责任及有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关于付款补充约定1、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项下该房屋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 整。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
4、率调整、 新增税费、银行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乙方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屋市场价格下降的, 该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变更购房款,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选择按揭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甲方认可的按揭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且乙方保证该剩余购房款于本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全部支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及时向按揭银行提交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完整资料及缴清相关费用,并在本合同签订后7 日内签署借款合同。乙方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 . 甲.因协助乙方或 责任。方提供帮助,但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不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该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屋收回另行出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保证其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 .机关追索。如因乙方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甲方丧失占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无论任何原因,乙方逾期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本息累计达二次以上(含两次)或者按揭银行终止借款合同或者按揭银行通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
6、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该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屋收回另行出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保证 其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 .机关追索。如因乙方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甲方丧失占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在该房屋交付前,如乙方存在违反本条约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不向乙方交房, 直至乙方还清所有欠款为止,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双方特别明确,本款约定效
7、力优先于所有双方相关约定。第五条: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规定2、逾期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未行驶合同解除权的,本合同继续履行,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乙方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房款总额千分之八的违约金,且在乙方支付所延迟支付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前,甲方随时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第六条:关于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1、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发放入伙通知书载明的交房时间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2、双方明确,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甲方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且该条件为该房屋交付的唯一条件。房屋交付时,乙方应签署房屋交接 领受房屋的义务, 不得以任何理
8、由拒绝接受房屋, 否则按因乙方原因造成 .未能按期交付办理, 甲方就此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3、任何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4、该房屋在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含临时水、电),因政府配套的市政管线施工延迟或 . 市政配套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该房屋水、电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屋。5、下列情况不作为影响该房屋交付的因素:房屋周围环境状况、公共区域的装修及材料、个别区域的装修、道路状况、地下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情况、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临时水、电等。乙方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屋。6、乙方已知该房屋所在小区为分期
9、建设分期交付使用,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配 套建设也将分期建成交付,乙方已知该房屋交付时及交付后小区其他工程可能仍处于施工过程中,且该施工可能会对房屋的采光、噪音、通风、粉尘及乙方的使用产生影响, 乙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确认不因此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并保证对于小区后续建设的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的座落地点及对乙方造成的影响等问题,在任何时间不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索赔。第七条:关于规划及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1、为免疑义,双方确认,甲方以在甲方售楼处现场张贴告示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的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乙方即应视为已经通知乙方。2、该房屋交付即视为乙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
10、、空间尺寸及朝向等现状。如房屋交付前存在规划及设计变更,无论该规划及设计变更是否曾通知乙方, 亦视为乙方同意该等规划及设计变更,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权利。3、乙方同意,出现下列规划/ 或设计变更时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不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1) )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应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必须进行的更改;(2) )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窗户或门的开口尺寸及方向. 化、飘窗变化、立面设计、颜色、景观变化、空调机位变化、楼梯口位置及楼梯走向以及设计优化调整引起的面积、空间尺寸变化等);(3) )在本合同及补
11、充协议生效之日前/ 或设计变更的;(4) )未影响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朝向等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5) )不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变更。4、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商业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变更,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房屋、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5、本合同附件所示该房屋所在区域平面布局(如有)为暂定。如为优化原因进行调整,且未降低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则甲方可自主实施, 不需提前征得乙方同意。6、如因地方法规、政府规定等原因调整分摊面积的项目或部位,乙方同意按调整后的数据实结算购房款,且不因此提出索赔或解除本合同。7、双方确认,该房屋设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以本补充协
12、议约定为准,即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不适用。第八条:关于房屋装修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1、双方确认:出现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影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倒闭、清盘、 财务困难、运输延期、 产品脱销、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时, 甲方有权将装饰材料、设备品牌更换为同档次、质量合格相当的其他品牌产品时,乙方不得以房屋装饰设备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或者提出索赔,甲方也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2、乙方同意,因装修造成的房屋的开间、进深及层高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不视为设计变更。3、对于下列设施(如有),乙方理解甲方并非该部分设施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甲4、方对该设施设备不承担质量维修及赔
13、偿责任。该部分设施设备的售后服务、保修等事项, 以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的承诺为准。该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橱柜、灶具、吸油烟机、水槽、龙头、洁具、热水器及家用电器等。乙方知悉本合同列名的石材、天然石材、瓷砖及地板等材料(如涉及),因其自身特性会存在色差。乙方对此无异议,保证不以该等材料存在色差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第九条:关于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充约定1、双方明确,万达广场项目内该房屋所在楼栋之外的其他建筑及其所占土地的全 部收益,归属于该建筑的所有权人,乙方无异议,且不提出任何主张:如该房屋且 有室外步行街或中心广场时的,则该项目内的室外步行街及中心广场等主要是为大商业服务,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
14、管理公司有权利用该步行街及中心广场进行商业促销,设置临时商业摊位等并享有收益,乙方对此无异议,不提出任何主张。2、双方明确该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间和部位可能根据需要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提出任何主张。本项目中的燃气设施、 电力设施、 自来水设施、 供暖设施和消防设施等配套(如有) 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和施工,具体的位置及样式等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乙方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该房屋内或附近,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甲方索赔或要求退房。3、如该房屋所在项目有地上车位(库)或地下车位(库)的,
15、双方就该房屋所在项目所有地上车位(库)、地下车位(库)等权属、收益等权利及相关事宜明确如下:(1) 该房屋所在项目中规划的所有的地上车位(库)、地下车位(库)等,均没有列入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房屋的分摊面积范围内,也不是影响该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所有规划的地上车位(库)、地下车位(库)等全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享有手游、处分等全部权力,不因该房屋买卖而受到任何影响。(2) 如乙方需要使用归甲方所有的地上车位(库)、地下车位(库),则乙方应与甲方协商一致,以有偿方式取得相应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但如因甲方将车位(库) 已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无法提供给乙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 如该房屋所在
16、项目有大商业或写字楼或酒店或住宅的,双方特别明确,大商业、写字楼、酒店及住宅配套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4) 乙方确认已了解该房屋所在小区车位(库)销售/ 租赁方案,不存在甲方限制乙方购买/ 承租车位(库)的任何情况。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本小区车位(库)出售/ 出租给小区其它业主或业主之外的第三方使用。 乙方不得以车位未满足小区业主需要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责任。4、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对本项目内所有公共场所、共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设计、规格、设计特色、房屋外立面等进行修改的权利,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也无需取得乙方同意。第十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
17、手续的补充约定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如国家或该房屋所在省、市.及政策调整契税、印印花税等税费征收标准,乙方保证按照调整后标准缴纳税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 利,甲方对购房涉及税费调整不承担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购房涉及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无义务代办缴纳手续,也不因代办而承担任何责任。2、如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则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办单位统一办理,乙方承担代办费用。3、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第十四条变更为:双方以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最终实际测量的面积数据
18、为准。 若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不一致,则双方按照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在该房屋交付时据实际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本合同继续履行。买卖人不得以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等发生变化而向出卖人主张返还任何购房款或主张任何其他权利。4、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如发生债券债务纠纷或产权纠纷等),造成产权登记机关不能如期接收甲方所报送的资料,或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对于该房屋的土地权属登记仅协助业务(即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或延迟办理的,甲方不
19、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关于房屋质量及保修的补充约定1、如该房屋存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质量问题,经该房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坚定,确属保修期内开发商依法应保修范围,并经甲方符合确认的,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否则按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执行。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板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等作出优化设计和改进,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收方、提出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接触本合同。第十二条:关于该房屋用途的特别.1、. 自愿购买该房屋, 并由其不本人自营或自行对外出租,甲方不包租, .如用于经营,则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对该房屋及其所在项目的经营范围、 经营收益或出租收益等进行任何承诺,甲方亦不对本项目内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