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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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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证券代码: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修订稿修订稿(草案)(草案) ( 摘要摘要)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声明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参加本次员

2、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00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9 人。 3、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公司员工自筹资金,不超 过 3 亿元(以下简称“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数量与公 司其他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选举管理委员会代表自行管理。在证券营业部开 设宋都股份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账户及相关资金账户。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来源于二级 市场购买。 6、本期计划存续期为 42 个月,存续期结束前本计划账户资

3、产全部是现金 或存续期结束,本计划自动终止。存续期结束前 2 个月,持有人会议决定并经 董事会批准,本计划可以延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取得标的股票的初始锁定期为 12 个月。初始锁定期满 后,标的股票的解锁以公司经营业绩及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为条件,实行分批解 锁( 因公司分配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及现金分红,亦 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解锁期共分为三期,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成就, 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解锁,后续锁定期及解锁条件不再适用。如至解 锁日,解锁条件未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顺延至下一个 解锁日,具体如下: 解锁阶段 解锁日 解锁条件 可解锁股份数

4、 初始锁定期 (存续 12 个月) 第一个解锁期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与初始锁 定期期满孰晚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基准业绩增长 50%以上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基准业绩增长 100%以上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满 36 个月次日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36 个月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注:基准业绩是指 2017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 并口径); “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

5、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 8、本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 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目目 录录 释义 . 1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2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 3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 .

6、4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6 五、 股份权益的处臵办法 . 11 六、 其他重要事项 . 12 1 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宋都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宋都股份股票、标的股票 指 宋都股份普通股股票,即宋都股份 A 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 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 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7、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宋都股份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2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参加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下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 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 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

9、合计 不超过 300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 人,具体出资比例如 下: 序号序号 持有人持有人 任职情况任职情况 出资额出资额(万元万元) 比例比例 1 俞建午 董事长、总裁 3,500 11.67% 2 汪庆华 董事、副总裁 2,226 7.42% 3 陈振宁 董事、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 2,151 7.17% 4 戴克强 副总裁 897 2.99% 5 蒋燚俊 副总裁 1,725 5.75% 6 郑羲亮 董事会秘书 372 1.24% 7 朱 瑾 监事 420 1.40% 8 李今兴 监事 759 2.53% 9 朱轶桦 监事会主席 378 1.26% 3 公司其他员工

10、17,572 58.57% 合计 30,000 100% 注: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及认购金额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时将根据股票价格调整各员工的认购数量, 保证单个员工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数量与其他有效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

11、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 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监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 明。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以“份”为分配单位,每份份 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超过 3 亿份,单个员 工必须认

12、购整数倍份额。参与对象分配到的份额由董事会决定。 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一次性缴纳认购资金。缴纳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90 日内。如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足额缴 纳部分则视为持有人自动放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由其他持有 4 人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 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股票的购买。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 一

13、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 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上限 3 亿元和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的收盘价 3.38 元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8875.74 万 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6.62%。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时将根据股票价格调整规模和股票认购数 量,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数量与公司其他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4、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5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取得标的股票的初

15、始锁定期为 12 个月。初始锁定期 满后,标的股票的解锁以公司经营业绩及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为条件,实行分批 解锁( 因公司分配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及现金分红, 亦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解锁期共分为三期,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成 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解锁,后续锁定期及解锁条件不再适用。如 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未能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顺延至 下一个解锁日,具体如下 : 解锁阶段 解锁日 解锁条件 可解锁股份数 初始锁定期 (存续 12 个月) 第一个解锁期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与初始锁 定期期满孰晚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基准业绩增长

16、 50%以上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基准业绩增长 100%以上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满 36 个月次日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36 个月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部股票 注:基准业绩是指 2017 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 并口径); “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

17、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 票买卖敏感期。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6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 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18、公司董事会负责拟 定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一)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 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 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审议

19、; (4)制定、修订本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代表所有参与对象签订相关资产管理合同, 并根据资管合同的相关规定代表所有参与对象缴纳认购资金。 (9)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 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20、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 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 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7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 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

21、表 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 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 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 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管理 办法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

22、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 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8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管理

23、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管理办法,对员工持股 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不得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

24、规定的其他业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 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

25、)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9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代表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 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 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 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方式或专人送 出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3 天。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

26、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 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 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 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 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管 理

27、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4、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10 (2)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委 员会委员(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 (2)按份额比例享有本持股计划的权益

28、。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2)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3)按持有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 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 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4)遵守管理办法。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 员

29、工持股计划; (2)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证券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 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 利除外。 五、 股份权益的处臵办法股份权益的处臵办法 (一)员工所

30、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臵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 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下列情形,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做变更: (1)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 (3)持有人死亡的,收益权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持有人出现下列情形,管理委员会有 权要求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认购价格全部转让给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受让人: (1)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持有人向公司提出辞职; (3)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受到公司开除处理等情况时; (4)未经管理委员会同

31、意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擅自转让或设臵任何他项权 利的; (5)持有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管理委员会应当自上述事项发生或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指定受让人并完 成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转让。如无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受让其持有份 额,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俞建午或公司副总裁戴克强受让,但俞建 午、戴克强各自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12 4、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臵方式由 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

32、份的处臵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六、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 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 行。 2、公司实施

33、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事宜,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计划持有人应依法缴纳由于参加持股 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 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3、本员工持股计划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 度报告 12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8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8 8. .1 1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

34、件目录 1、关于核准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8 8. .2 2 存放地点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 昱大厦 16 层-19 层。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 院 1 号楼。 8 8. .3 3 查阅方式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3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 (021)31089000 公司网址: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 者优先。 (七)缴款(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5月14 日(T+1)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

36、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18隧道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9180095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木樨地支行 12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0510000101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5 月 14 日 (T+1 日) 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四、认购费用、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

37、费用。 五五、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六、发行人、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焰 联系人:田军 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二)(二)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38、号 4 号楼 13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朱林、苏丽萍 联系人:朱林、苏丽萍、顾中杰 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2、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项目负责人:胡玮瑛、时光 联系人:胡玮瑛、时光、杨樱 电话:021-38674666 传真:021-50873521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

39、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附件一: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申购价位(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比例(万元比例(万元/%) 申购人名称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4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手 机机 上上交所账户名称交所账户名称 上上交所账户号码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 最低为 1,000 万元(含) ,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18 隧道 01,代码:143640。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期限:3 年 期;利率区间:4.00%-5.50%;起息日:2018 年 5 月 14 日;缴款日:201

41、8 年 5 月 14 日。 3、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件一)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 13:00-16:00 传真 至 010-65608443、65608444;咨询电话: 010-86451022。 申购人在此承诺: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未经与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

42、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 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 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

43、全部债券, 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 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 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 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三三: 债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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