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况 70 十、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十、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70 第四章第四章 本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74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74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74 三、支付方式三、支付方式 74 四、标的资产交付、过户的安排四、标的资产交付、过户的安排 75 五、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五、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76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76 七、业绩承诺七、业绩承诺 77 八、超额业绩的奖励金额八、超额业绩的奖励金额 79 九、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九、合同的生
2、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80 十、违约责任条款十、违约责任条款 80 第五章第五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2 一、基本假设一、基本假设 82 二、关于二、关于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核查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核查 82 三、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三、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87 四、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四、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的核查意见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89 五、结合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以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五、结合上
3、市公司盈利预测以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90 11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 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97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 资产后不能及时
4、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意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意 见见 101 八、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八、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 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 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02 九、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购九、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
5、方是否存在对拟购 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 102 十、关于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十、关于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号-上市公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的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的 核核查查 102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103 第六章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107 第七章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
6、意见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108 一、内核程序一、内核程序 1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广绿环” 、 “发行人”或“公 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第 121 号令) 、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67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67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
7、管理细则 (2017 版)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1 号)及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2 号)等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2 号)等相 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8、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 公布的 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1 号)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
9、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2 投资者请按投资者请按 7.797.79 元元/ /股在股在 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 1313 日 (日 (T T 日)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1313日 (日 (T T 日)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其中, 网下申购
10、时间为9:309:30- -15:0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9:309:30- -11:3011:30, 13:0013:00- -15: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髙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髙 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 10%) 。 3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购。 4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鑫广
11、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于 ” ) ,于 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 1515 日(日(T+2T+2 日)日)16:0016:00 前,按最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
12、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 1515 日(日(T+2T+2 日)日)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3、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量的 70%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 债券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14、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 3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4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1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222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 让, 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 “鑫广绿环” , 股票代码为 “603302”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
15、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鑫 广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02”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 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 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
1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网下申购平 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 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网 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 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01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 2,80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203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T-4 日)完成,发行
17、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同时确定可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 价情况为: (1)20.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5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8.8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18、股本计算) 。 本次发行价格 7.79 元/股对应的发行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97 倍,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 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1,237.9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4,848.0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9.85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26,389.85 万元。 发行人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
19、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 交所网站()查询。 6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T 日(日(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 1313 日日) ,任一配售) ,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3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7.79 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 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
20、购。提交有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1: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 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7.79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 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 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且不得超过 56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 于 27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
21、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 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6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 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 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
22、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 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 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
23、绝向其进行 配售。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 (T日) 9:30-11:30、 13:00-15:00。 2017 年 12 月 1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 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 值按 2017
24、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 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 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 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 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
2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 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12,000 股。 7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 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26、”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公告 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 款时, 应遵守投资
27、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 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
28、不得参与新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7 年 12 月 8 13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 (六)回拨机制” 。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7 年 12
29、 月 4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 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有关本次发行 的其他事宜,将会及时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公告。 9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鑫广绿环 指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公司 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30、 行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向有效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2,807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 1,20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 (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 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 称“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可以参与本次
31、网 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已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 户且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T 日 指 2017 年 12 月 13 日,即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 10 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T-5 日)及 2017 年 12 月 7 日(T-4 日)为本次发行初 步询价期间。截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T-4 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2、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收到3,3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34个配售对 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3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8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公告的 要求提交核查资料; 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属于 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无效 报价的申报总量为 43,680 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 核查资料或属于禁止配售情形的投资者名单” 。 经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33、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 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3,30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5,756 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 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 3,221,780 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1: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 符合要求的 5,756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 (元/股) 7.79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加权平均值 (元/股) 7.80 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元/ 股) 7.79 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值(元/ 股) 7.82 (二)剔除最髙报价有关情况二)剔除最髙报价
34、有关情况 1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至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 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 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 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 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 决定将报价在 7.79 元 (不含) 以上的申报全部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 2,9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 申报总量的
35、 0.09%,剔除比例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元/股) 7.7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全 部报价的加权平均值(元/股) 7.7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7.7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 的加权平均值(元/股) 7.79 (三)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三)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 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
36、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 (1)20.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8.8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投资者是指,剔出最高报价部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 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3,301 家
37、,配售对象 5,747 个,对应的 有效拟申购数量为3,217,700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146.31倍。 12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申 报价格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1: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将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否存在禁止性情形将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进行
38、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 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 进行配售。进行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估值水平比较(四)与行业市盈率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制造业”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行业代码“C42”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T-4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39、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为 63.81 倍。 以2016年期末股本摊薄每股收益及截止2017年12月7日前20个交易日 (含 当日)的均价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公司简称 20162016 年摊薄年摊薄 EPSEPS(元)(元) 20172017 年年 1212 月月 7 7 日日前前 2020 个个 交易日均价 (含交易日均价 (含 1212月月7 7 日日) (元(元/ /股)股) 市盈率市盈率 (倍)(倍) 002672 东江环保 0.4270 15.89 37.21 002340 格林美 0.0469 7.38 157.36 600
40、217 中再资环 0.0980 7.07 72.14 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 88.90 数据来源:wind 注 1: 上表内 3 家可比公司摊薄 EPS 使用的是以目前的股本数模拟计算 2016 年年报数据 所得。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13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1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07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3 万股,为本次 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方式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分别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四)发行价格四)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