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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规范 (3).doc

上传人:顺腾 文档编号:3222006 上传时间:2020-12-10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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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泵)系统形式,且室外机与管理考核单元相对应时,多联式空调(热泵)应分别计量。2 无经济核算单元时,空调末端和空调插座应按楼层或分区计量;当建筑内有出租单元且采用集中空调时,出租单元内空调末端宜单独设一表计。4. 3. 5 电力系统计量设计1 电力用电应按下列不同功能的设备类别分别计量:电梯、水泵、通风机、室外景观电力用电等。2 特殊区域电力用电应按区域单独计量,如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等。 给水排水4. 3. 6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1 总水量计量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厨房、卫生间等分项用水计量宜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

2、精度、安装条件等综合考虑。2 给水系统和设备的能耗计量应根据系统型式、使用水温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冷水系统应选用冷水表计量;热水系统应选用热水表计量;蒸汽热交换器宜选用蒸汽流量计计量;水-水热交换器宜选用热量计计量。4. 3. 7 水计量设计1 市政给水管网的引入管上应设置总水表计量。2 每栋单体建筑宜设分水表计量。3 给水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不同的产权单位、不同的用水单价和单位内部经济核算单元的情况,进行分别计量。4 当热水系统的计量装置后设有回水管时,回水管上应设计量装置。5 给水系统中餐饮用水、游泳池补充水、冷却塔补充水、 空调水系统补充水、锅炉补充水、水景补

3、充水应单独计量。6 喷灌系统、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计量。7 热交换器的热媒用量应进行计量。 暖通空调4. 3. 8 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1 能量计量装置(主要指冷(热)量表)应由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组成。2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3 冷(热)量总表、煤气总表、燃油总表等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综合考虑。4. 3. 9 集中采暖系统计量设计1 在保证分室(区)室温调节的前提下,应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热计量装置;2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应设置热计量

4、装置。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采暖系统及热计量装置。4. 3. 10 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计量设计1 在同一区域组合或同一空调系统内,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空调用电计量装置。2 系统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核算单元时,应采取电能核算分配计量措施。3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空调系统。4 空调新风系统的划分宜与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一致,以便进行电能核算。4. 3. 11 集中式空调系统计量设计1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每栋单体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热)量计量装置。2 建筑内部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用能计量装置。3 空调风系统宜按经济核算单元布置,以便进行电能计量。4 公

5、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同时设置相应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5 当采用冷凝热回收时,宜单独设置热回收计量装置。4. 3. 12 制冷站计量设计1 制冷站应设置冷量计量装置;2 空调冷却水及冷水系统应设置补水计量装置。4. 3. 13 锅炉房及热交换站计量设计1 燃煤锅炉应设置计量装置(如铁路道衡、汽车衡等)。2 原煤输送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如皮带秤、冲击流量秤等)。3 燃油、燃气锅炉应设置油、气计量装置。4 蒸汽锅炉应设置蒸汽流量和水量计量装置;宜设置蒸汽凝结水回收量及回收热的计量装置。5 热水锅炉应设置供热量和补水量计量装置。6 热交换站应分别设置空调热水、

6、生活热水的热计量装置。4. 4 数据传输4. 4. 1 能耗监测系统的传输方式应取决于能耗计量装置的数量、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信息容量及传输设备技术要求等因素,应采用有线为主、无线等其他方式为辅的传输方式。4. 4.2 数据传输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保证能耗计量装置与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可靠通信。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器之间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过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4. 4.3 数据传输过程中配置的信息转换、放大等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弱电井(间)内,宜以专用箱体防护。传输设备和计量装置宜以不间断电源集中供电。4. 4.4 数据传输应以固定格式的编码传

7、输能耗数据。编码的具体规定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要求。5 施工与调试5. 1 一般规定5. 1. 1 能耗监测系统的工程实施必须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当需要修改设计时,需通过设计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5. 1. 2 施工前应做好下列技术准备:1 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交底,勘查施工现场,了解本系统施工范围和特点,明确施工过程中与被计量用能系统施工过程中的关联。2 应落实系统表计、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5. 1. 3 对系统中使用的计量装置应进行下列检测:1 除检查产品外观和装箱清单、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外,还应查看相关技术检测报告和证书,核对生产厂家,应与系

8、统设计要求核对无误。2 对于使用数量较多或有特殊要求的,宜对计量装置送交相关检测单位作计量精度的抽样测试,并核对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无误。5. 1. 4 计量装置安装和调试应执行系统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被计量用能系统的技术规范。5. 1. 5 新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实施应与其他相关建筑设备系统的安装同步进行;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实施应进行专业设计、施工调试、系统检测、系统验收和系统运行维护。5. 1. 6 系统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做到:1 各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应在上道工序完成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下道工序,并按规定登记和记录。2 隐蔽工程应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被覆。3

9、系统调试阶段应逐点核对计量装置地址无误,逐项核对分类、分项能耗与现场计量装置读数,达到设计规定的精度和标准。4 工程调试完成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投入系统试运行,并应保存系统试运行全部记录。5. 2 表计安装5. 2. 1 计量装置安装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并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中的有关技术规定。5. 2. 2电流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一回路内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型号、额定电流变比、准确度等级和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感器,且宜使用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2 采用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入线应单独

10、接自该支路开关下口的母线,禁止在母线和电缆连接螺栓处引出。3 电压、电流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绝缘铜质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绝缘铜质线,并在导线上设置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4 电流互感器进线端的极性符号应一致。5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接线端子,变压器低压出线回路宜安装试验端子。出线端子应编制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和接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连线与端子应连接可靠,杜绝开路现象的发生。6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一端应可靠接地。7 电流测量回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0mm2的铜质线缆。电压测量回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

11、线,且芯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8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如利用已有互感器的,应在施工前对互感器出线进入计量装置的接线极性进行测试,如出现反接,应在系统施工时进行纠正。5.2.3 电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装前应通电检查和校验。电表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2 使用多功能电力仪表和三相电力分析仪表的,采集电压信号前端应加装1A保险丝。3 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4 单独配置的计量表箱在室内挂墙安装时,安装高度宜为0.8m1.8m。5 电表应垂直安装,表中心线倾斜不大于1,应安装牢固。6 在原配电柜(箱)中加装时,计量装置下端应设置标示回路名称的标签。与

12、原三相电表间距应大于80mm,单相电表间距应大于30mm,电表与屏边的距离应大于40mm。5. 2.4 水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符合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与热水水表(GB/T778)的相关规定。2 应避免对管道产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座)。3 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4 应不影响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和供水流量,并杜绝渗漏。5. 2.5 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2 燃气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表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及其特性、安装条件、工作压力和

13、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2)燃气表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3)燃气表应安装干燥通风的地方,工作环境温度为-1040,并应远离火源。4)燃气表宜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5. 2.6 冷(热)量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2 流量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流量计安装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且宜安装在回水管上。2)流量计安装应避免对管道产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或基座。3)流量计安装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流量计安装后应不影响系统热(

14、冷)系统正常运行和流量。3 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温度传感器与管路的连接,应采用标准螺纹密封螺栓。2)传感器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反映被测介质的平均温度。3)传感器和传热(冷)介质间应具备充分良好的换热条件。在管道中插装的传感器应具有足够插入深度。适宜的插入深度为管道内径的1/22/3。传感器宜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安装,传感器朝向与介质流向的夹角不应小于90。4)应尽量减少传感器与周围物体和空间环境间的热交换。5)传感器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检查和维修。5. 3 线缆敷设5. 3. 1 数据传输缆线可单独敷设,也可与其他信息系统缆线合用线管(或线槽)布放。铜质线缆与其他信息系统缆线

15、合用线管(或线槽)的,宜采用屏蔽型线缆。数据传输缆线宜以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防护,凡未使用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防护的,应采用阻燃型。室外缆线应采用防水型。5. 3. 2 单独布放传输线缆的,应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按设计要求预设布放缆线的线管、线槽,并符合下列规定:1 线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质管,并应满足设计规定的管径利用率,按要求规范敷设。2 线槽宜采用金属密封线槽,按设计规定的路由敷设。3 线槽安装位置左右偏差应不大于50mm,水平偏差每米不大于2mm,垂直线槽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3mm。4 金属线槽、金属管各段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5 缆线穿设前,管口应做防护;穿设后,管口应封堵

16、。6 室外管井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并应做好防压、防腐和防水淹措施。5. 3. 3 系统使用的缆线应在进场时作如下检验:1 检查所附标志、标签及标注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设计相符。2 查验本批量电气性能检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3 检查外包装应完好,并抽样作观感、长度检查。外包装损坏严重、缆线观感异常、光缆护套有损伤的,应进行测试。铜质线缆现场测试包括环阻、绝缘、衰减、串音等电气性能测试,光缆应作插入损耗指标测试。现场不具测试条件时,可抽样交具有认证的检测机构测试。测试应做记录。检查、测试合格后再使用。5. 3. 4 查验传输系统使用的配线模块、信息插座、光纤连接器件等,应部件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应符合

17、质量标准,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能。5. 3. 5 检查传输系统使用的浪涌保护器以及信息转换器、中继器、放大器等中间传输设备,应包装完好,并具有完整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技术说明文件,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包装破损或发现异常,应模拟环境进行测试,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并满足设计要求。不具测试条件的,可交具有认证的检测机构测试。测试应做记录。检查、测试合格后再使用。5. 3. 6 线缆在保护管、保护线槽内布放,应满足下列要求:1 布放自然平直,不扭绞,不打圈,不接头,不受外力挤压。2 敷设弯曲半径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中的要求。3 与电力线、配电箱、

18、配电间应保持规定的足够距离。4 线缆终接端应留有冗余,冗余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5 缆线两端应作标识,标识应清晰、准确,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线槽敷设的缆线,应具有明显特征区分,或间隔以标识标记,标识间隔宜不大于5m。5. 3. 7 线缆应按设计规定接续,应接续牢固,保持良好接触。对绞电缆与连接件连接应按规定的连接方式对准线号、线位色标。在同一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得混合使用。5. 3. 8 设备箱、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设备箱、柜安装部位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建筑环境的布局。箱、柜前应留有开门的空间距离,宜不小于800mm。2 箱、柜安装应稳定、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19、带箱设备直接墙面安装时,应装置背板。3 机柜应通过底座安装于地面,不应直接安装活动地板上。5. 3. 9 无线传输网络天线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现场场强测试数据确定安装部位。干路放大器、功分器、耦合器等设备中间设备宜采用保护箱安装。5. 4 施工安全5. 4. 1 施工组织实施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和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5. 4. 2 能耗监测系统工程以下作业应在无源状态下施工:1 电源的获取应停电施工,且停电操作应由建筑业主单位管理人员完成。从开关出线端引出电线,接入带有保险丝的端子排上。2 燃油、燃气计量装置应按设计要求

20、安装,应执行行业有关施工要求。安装时应关闭前端供油、气阀门,放尽残留油、气后进行。计量装置与输油、气管道应连接紧密,严防泄漏。在确准无泄漏后再行恢复通油、通气。安装调试时,现场禁止明火。5.4.3 以下作业宜停电施工,当不停电施工时,必须在配电室当值人员监督下规范行为:1 获取表具输入电流时,若互感器二次出线侧有可供短路的端子排,可在不停电状况下,通过端子排短接互感器二次侧后,获取输入电流。2 维护或更换计量装置时,断开输入电源的保险丝,短接互感器二次侧的端子排,核对表具输入线路后实施。5. 5 系统调试5. 5. 1 调试准备事项1 应备齐和阅读下列文件:1)系统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对设

21、计图纸、资料的修正和变更。2)能耗计量装置及系统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资料。2 编拟系统调试大纲,包括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被计量用能系统协调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等。3 备齐调试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4 现场查对计量装置、传输系统中间设备安装部位和数量,应与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安装记录无误,安装外观、工艺应符合规范。5 在数据中心的能耗监测管理系统中设定信息采集点、计量装置的编码地址,设定能耗分类、分项,设定互感器变比、电表单相或三相接法等信息,向上一级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申请并设定能耗监测系统在数据发送通信网络中的地址和编码,并查对无误。6 检查系统内所有有源设备供电电源和

22、接地,应准确无误。7 查看被计量用能系统,应具备计量数据采集条件。5. 5. 2 计量单点调试使用装有数据调试软件的笔记本电脑,逐一连接能耗计量装置数据输出接口,按如下步骤查对信息采集数据与计量装置盘面数值:1 设定初始值。对于具有计量数据积累的信息采集设备,应设定计量初始值与计量装置盘面数据一致。2 按供能系统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启能耗负载,检查信息采集数据和计量装置盘面数据,应正常显示,两者误差符合设计规定。3 调试完毕应复原能耗计量装置与传输系统的连接。5. 5. 3 数据发送功能调试1 系统数据发送调试应事先申报,经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按照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2 检查

23、与数据中心和物业管理部门通信网络,应顺畅无误。3 查核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应准确、有效,符合设计要求。4 查核系统自动发送能耗计量数据的内容、发送速度和精度,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功能和指标。6 系统检测6. 1 一般规定6. 1. 1 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试运行期限应不少于一个月。6. 1. 2 系统检测包括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的检查,系统功能、性能的测试以及系统安全性检查。6. 1. 3 系统检测前,应完成在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的整改。6. 1. 4 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1 系统设计全套文件(包括设计变更)。2 设备材料清单及进场

24、检验表单,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3 隐蔽工程和有关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记录。4 系统调试、自检记录。5 系统试运行报告。6. 1. 5 对系统内水、燃气、燃油、供热(冷)量、其他用能计量装置和变压器出线侧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全检方式。其余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随机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的抽样率应不低于该部分设备总量的20%,且不少于3台。设备少于3台时,应全检。6. 1. 6 系统检测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规定判合格:1 主控项目的抽样检测应全数合格2 一般项目的抽样检测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6. 1. 7 检测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整改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抽样数量

25、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6. 1. 8 检测后检测单位应出具检测报告。6. 2 主控项目6. 2. 1 数据采集检测1 现场检查计量装置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5.2条要求。对安装方向和位置具有特定要求的计量装置,需检查其安装、接线及计量方法,应符合计量原理。2 采集误差检测1)通过对比法检测数据现场采集精度。采用经过量值溯源高一级精度的检测仪表,比对现场计量装置采集数据,累计水流量采集示值误差不应大于士2.5%(管径不大于250mm)及士1.5%(管径大于250mm);有功电度采集示值不应大于士2%;累计燃气流量采集示值误差不应大于士2%。2)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测量仪表进行

26、检测的,可利用现场设备核对方式验证。3)比对所有变压器高压侧电能表计量之和与低压侧电能表计量之和,其差值应在变压器合理损耗范围之内。比对时间不小于1h。4)比对变压器低压侧电能表数值与其引出支路上所有电能量之和,其值应合理。比对时间不小于1h。5)比对安装电表的各支路所带设备实测耗电量与各设备铭牌额定功率之和,实测耗电量应不大于各设备铭牌额定功率之和。比对时间不小于1h。3 分类、分项检测按本规程第4.1.3条规定的分类、分项方式,分别对能耗监测数据进行检测。其步骤及方法如下:1)全部开启能耗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和后台能耗监测管理系统,显示被调试分类能耗相应的数据显示界面和数据列表;2)按供能系统

27、的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启同类用能负载,观察数据变化。管理服务器分类、分项能耗统计数据应随能耗过程显示增量和总量。逐一核对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点地址编码应正确无误,各计量装置能耗盘面值与管理服务器界面各类、各项数据统计值,其误差应不超过设计规定。6. 2. 2 数据传输检测1 核对数据传输使用的设备、缆线进场记录和文件,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2 现场检查传输系统所有设备,其安装位置、安装方式、供电和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查验设备接线标识,应规范、正确,符合设计图纸;设备分布合理,安装牢固,观感协调。3 使用电缆测试仪、光功率计等测试仪器检测系统内各链路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规范。4 无线传输

28、网络应正常覆盖能耗计量信息采集点,信号强度达到规定数值,保证信息传输顺畅。6. 3 一般项目6. 3. 1 检查系统各类控制箱(柜)安装牢固、规范,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并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 3. 2 检查系统传输线缆的敷设,应规范、整齐,接线正确、牢固,并标识明晰,穿线管管口防护、封堵规范,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的规定。7 系统验收7. 1 一般规定7. 1. 1 对要求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7. 1. 2 新建建筑的能耗监测系

29、统验收应纳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的节能专项验收同步进行,不另作能耗监测系统验收;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应根据验收条件和验收内容进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7. 1. 3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7. 1. 4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完工后,实施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 1. 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联合进行竣工验收。7. 1. 6 验收不合格项应发出整

30、改通知。实施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复验,直至合格。7. 1. 7 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7. 1. 8 竣工验收未通过,不予进行工程质量竣工备案。7. 2 工程验收7. 2. 1 验收条件1 完成楼宇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2 计量装置在真实条件下试运行满1月以上。对于有明显用能周期变化的计量装置,可独立验收。3 设计、施工资料齐全。7.2.2 验收内容1 应根据工程特点分期进行。对影响工程安全和系统性能的工序,必须在本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 工程验收包括以下部分:1)设备进场,应进行系统设备验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检查计

31、量装置和系统设备选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第4.2条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和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2)计量装置和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安装质量验收。3)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施工质量验收。7. 2. 3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系统性能均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合格,可安排竣工验收;若发现不合格项,则应严格整改,直至合格。7. 3 竣工验收7. 3. 1 改扩建及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移交用户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7. 3. 2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1)设计文件、变更文件;(2)经修改并校对准确的工程

32、竣工图纸、资料;(3)系统主要材料、设备、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4)系统操作和设备维护说明书;(5)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6)现场检测报告;(7)由省/市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采集正确、数据传输稳定的证明。7. 3. 3 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一式三份,经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存档备查。7. 3. 4 工程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完成对运行人员技术培训。2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落实专人操作、维护,建立系统操作、管理、保养制度。3 工程设计、实施单位签署并履行售后技术服务承诺。8 系统运行维护8. 0. 1 新建建筑、改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均应进行系统运行维护。8. 0. 2 系

33、统使用管理单位应配备、培训相关的技术人员,对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8. 0. 3 系统使用管理单位应通过系统运行的实践及数据中心的要求不断健全系统运行管理,主要包括:健全机构和提高操作人员业务能力、系统运行定期查检和维护、能耗数据校核(含不能自动采集能耗的人工录入)、数据处理和发送、防病毒及系统安全以及发挥能耗计量数据在本建筑物(或建筑群)节能工作中的功效等。8. 0. 4 系统故障应及时修复。因故障而造成系统停止或非正常运行的时间应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确保能耗累计数据不丢失。.附录A 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建筑代码: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能

34、耗监测工程验收日期: 年 月 日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项目建筑. 数控铣床编程实例(参考程序请看超级链接)实例一毛坯为707018板材,六面已粗加工过,要求数控铣出如图3-23所示的槽,工件材料为45钢。1根据图样要求、毛坯及前道工序加工情况,确定工艺方案及加工路线1)以已加工过的底面为定位基准,用通用台虎钳夹紧工件前后两侧面,台虎钳固定于铣床工作台上。2)工步顺序 铣刀先走两个圆轨迹,再用左刀具半径补偿加工5050四角倒圆的正方形。 每次切深为2,分二次加工完。2选择机床设备根据零件图样要求,选用经济型数控铣床即可达到要求。故选用XKN

35、7125型数控立式铣床。3选择刀具现采用10的平底立铣刀,定义为T01,并把该刀具的直径输入刀具参数表中。4确定切削用量切削用量的具体数值应根据该机床性能、相关的手册并结合实际经验确定,详见加工程序。5确定工件坐标系和对刀点在XOY平面内确定以工件中心为工件原点,Z方向以工件表面为工件原点,建立工件坐标系,如图2-23所示。采用手动对刀方法(操作与前面介绍的数控铣床对刀方法相同)把点O作为对刀点。6编写程序按该机床规定的指令代码和程序段格式,把加工零件的全部工艺过程编写成程序清单。考虑到加工图示的槽,深为4,每次切深为2,分二次加工完,则为编程方便,同时减少指令条数,可采用子程序。该工件的加工

36、程序如下(该程序用于XKN7125铣床):N0010 G00 Z2 S800 T1 M03N0020 X15 Y0 M08N0030 G20 N01 P1.-2 ;调一次子程序,槽深为2N0040 G20 N01 P1.-4 ;再调一次子程序,槽深为4N0050 G01 Z2 M09N0060 G00 X0 Y0 Z150N0070 M02 ;主程序结束N0010 G22 N01 ;子程序开始N0020 G01 ZP1 F80N0030 G03 X15 Y0 I-15 J0N0040 G01 X20N0050 G03 X20 YO I-20 J0N0060 G41 G01 X25 Y15 ;左

37、刀补铣四角倒圆的正方形N0070 G03 X15 Y25 I-10 J0N0080 G01 X-15N0090 G03 X-25 Y15 I0 J-10N0100 G01 Y-15N0110 G03 X-15 Y-25 I10 J0N0120 G01 X15N0130 G03 X25 Y-15 I0 J10N0140 G01 Y0N0150 G40 G01 X15 Y0 ;左刀补取消N0160 G24 ;主程序结束实例二毛坯为1206010板材,5深的外轮廓已粗加工过,周边留2余量,要求加工出如图2-24所示的外轮廓及20的孔。工件材料为铝。1根据图样要求、毛坯及前道工序加工情况,确定工艺方案

38、及加工路线1)以底面为定位基准,两侧用压板压紧,固定于铣床工作台上2)工步顺序 钻孔20。 按OABCDEFG线路铣削轮廓。2选择机床设备根据零件图样要求,选用经济型数控铣床即可达到要求。故选用华中型(ZJK7532A型)数控钻铣床。3选择刀具现采用20的钻头,定义为T02,5的平底立铣刀,定义为T01,并把该刀具的直径输入刀具参数表中。由于华中型数控钻铣床没有自动换刀功能,按照零件加工要求,只能手动换刀。4确定切削用量切削用量的具体数值应根据该机床性能、相关的手册并结合实际经验确定,详见加工程序。5确定工件坐标系和对刀点在XOY平面内确定以0点为工件原点,Z方向以工件表面为工件原点,建立工件

39、坐标系,如图3-24所示。采用手动对刀方法把0点作为对刀点。6编写程序(用于华中I型铣床)按该机床规定的指令代码和程序段格式,把加工零件的全部工艺过程编写成程序清单。该工件的加工程序如下:1)加工20孔程序(手工安装好20钻头)%1337 N0010 G92 X5 Y5 Z5 ;设置对刀点N0020 G91 ;相对坐标编程N0030 G17 G00 X40 Y30 ;在XOY平面内加工N0040 G98 G81 X40 Y30 Z-5 R15 F150 ;钻孔循环N0050 G00 X5 Y5 Z50N0060 M05N0070 M022)铣轮廓程序(手工安装好5立铣刀,不考虑刀具长度补偿)%

40、1338 N0010 G92 X5 Y5 Z50N0020 G90 G41 G00 X-20 Y-10 Z-5 D01N0030 G01 X5 Y-10 F150N0040 G01 Y35 F150N0050 G91N0060 G01 X10 Y10 F150 N0070 G01 X11.8 Y0N0080 G02 X30.5 Y-5 R20N0090 G03 X17.3 Y-10 R20N0100 G01 X10.4 Y0N0110 G03 X0 Y-25N0120 G01 X-90 Y0N0130 G90 G00 X5 Y5 Z10N0140 G40N0150 M05N0160 M30 看了上面的例子,我们对普通的指令有了了解,但是跟高级语言比较,其功能显得薄弱,为了与高级语言相匹配,特地介绍宏指令。通过使用宏指令可以进行算术运算,逻辑运算和函数的混合运算,此外,宏、程序还提供了循环语句,分支语句和子程序调用语句。在宏语句中:变量:#0-#49是当前局部变量#50-#99是全局局部变量常量:PI,TRUE(真),FALSE(假)算术运算符:+,-, *,/条件运算符:EQ “=”,NE “!=”, GT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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