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定第一条 培养目标工程博士研究生必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具有深厚的工程科技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成为组
2、织承担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工程设计及工程管理的骨干人才,有潜力成为未来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格,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第二条 学习年限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按培养计划修完课程外,主要进行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撰写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最长学习期限为6年。第三条 培养计划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周内根据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明确研究方向,并对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等作出具体安排,并需体现工程
3、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特长。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后执行。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各存一份。第四条 培养方式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合作企业推荐委托,在职培养为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工程博士研究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公共课程采取集中统一授课方式,第1学年内完成;其余课程由各学院安排,在前2个学年内完成。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科技问题、实现企业科技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第五条 课程及环节设置为拓宽、深化理
4、论水平,促进学科的交叉和渗透,工程博士研究生应完成包括培养方案中所有的必修课及部分选修课。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1学分。课程考核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的规定进行。(一)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课程学习在前2个学年内完成。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模块(7学分)、核心课程模块(4学分)、特色课程模块(2学分)、综合素养模块(2学分)构成。其中公共基础模块包括:技术哲学、外语、工程项目经济管理与工程实例剖析、工程科技的发展与应用四门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二)环节设置:1、开题报告:第4学期初完成。选题直接来源于相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或企业生产实际中重大关键
5、问题。2、中期考核:第6学期初完成。3、论文工作:论文工作要求在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4、论文预答辩:第8学期初完成。5、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即可申请答辩。第六条 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科技问题、实现企业科技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尽早明确研究方向,一般在入学三个月内确定研究范围。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结合国家科技项目或大型工程项目,发挥导师和工程博士研究生的专长,在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工程博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每学期应在研究所(室)作1次以上阶段性论文或工作进展报告。工程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对相关的国家科技项目或大型工程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科技或工程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论文评审、答辩工作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六条 其他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一七年五月修订